鄭州市生態環境系統全面部署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換腦”為全市企業配上服務官

近日,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召開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下發一系列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換腦”,樹牢“四個意識”,站在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為鄭州優化營商環境增加“成色”的高度,堅持服務為先,堅定不移抓好生態環境系統優化營商環境工作。

三級服務官每月上門送政策

會議印發了《鄭州市生態環境局推行企業服務官制度實施方案》,在全市推行企業服務官制度,增強幹部服務意識,創新服務模式,切實解決企業生產過程中的困難。

企業服務官由首席服務官、聯絡服務官和分局服務官三級服務官組成,共同負責生態環境政策落實和企業服務。其中,由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向16個縣(市、區)和27家龍頭企業各委派一名首席服務官和一名聯絡服務官,分局服務官由對口縣(市、區)分局局長擔任。

目前,所有服務官已明確到人,按照要求,企業服務官每月深入企業不少於一次,要發揚“店小二”精神,堅持“親”“清”原則,送理念上門,送政策上門,精準幫扶,全面支持企業發展。

優化服務支持民企綠色發展

會議還下發了《市生態環境局、市工商聯關於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的意見》,鄭州市生態環境局成立支持服務民營企業綠色發展領導小組,將綜合運用法治、市場、科技、行政等手段,幫助企業解決環境治理困難,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支持企業綠色發展長效機制。

在提升環境管理服務保障水平方面,將持續優化環評審批效率,全面實行“在線諮詢、網上申請、網上辦結”辦理模式,生態環境部門辦事事項全部實現“最多跑一次”。

同時,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間。對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的環評審批取消受理和擬審批公示,報告書項目審批時間壓縮到15個工作日以內,報告表項目審批時間壓縮到13個工作日以內。

“生態環境執法要開展‘換腦’行動,著於‘放’,精於‘管’,細於‘服’,把為企業服務真正落到實處。”鄭州市環境監察支隊支隊長張丙彥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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