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國王的權利有多大?泰國王室有實權嗎?

胡超


泰國曆史上曾先後存在過素可泰王朝、大城王朝、吞武裡王朝和曼谷王朝四個統一朝代,如今統治泰國的是1782年由昭披耶卻克里建立的曼谷王朝,至今已歷237年。和世界上其他君主國一樣:泰國早期歷史上的國王們都是有實權的,然而在近代歷史上隨著西方列強的東擴使泰國不可避免地被捲入到列強主導的國際體系之中:1893年法國將炮艦開進曼谷河段,迫使泰國簽訂《曼谷條約》:將附屬於暹羅(泰國的舊稱)的老撾割讓給法國屬下的印度支那並賠款300萬金法郎。1904年暹羅又被迫簽訂關於完全放棄湄公河以東土地的條約。儘管泰國最終得以成為東南亞唯一未被列強殖民的獨立國家,但泰國的獨立在相當程度上是以喪失大片領土為代價而實現的。當時的泰國國王朱拉隆功為擺脫嚴重的民族危機而進行了一場改革運動:廢除奴隸制、建立預算制度、實行土改並仿照西方模式建立近代化的金融制度、教育制度和軍事制度。1909年當時暹羅的人均GDP已達到清朝的17.3倍,還建立了一支近代化的新軍。朱拉隆功改革的目的是為增強泰國的國力、緩解民族危機,並沒試圖解放民眾思想。然而泰國在引入西方制度的同時仍不可避免受到新思想的影響,越來越多受到新思想影響的人開始反思泰國的君主專制政體。上世紀30年代發源於美國紐約華爾街的經濟大蕭條迅速在世界範圍內蔓延。朱拉隆功改革後泰國已開始日益融入國際市場,因此也不可避免地受到這場世界性經濟蕭條的波及。當時的泰國國王拉瑪七世為緩解財政壓力就削減了軍隊的薪俸,這自然引起了軍方的不滿,尤其是已接受新思想影響的新軍更是趁機打出要求實行君主立憲的旗號。1932年6月24日凌晨泰國軍隊在人民黨領導下佔領了王宮,逮捕了在首都的各部大臣、陸海空三軍和警察要員,解除了御林軍的武裝,控制了曼谷鐵路局、中央車站、電臺和電話電報局等重要據點,接管了兵工廠,隨即宣佈成立軍政府。

軍政府上臺後宣佈泰國為君主立憲國。從泰國憲法的規定而言:作為君主立憲國的泰國和英國一樣由國王作為名義上的國家元首,同時也是泰國的國家象徵,但更多是作為禮儀性質的存在,國家的實際日常行政事務則由議會選舉產生的內閣負責。締造了泰國君主立憲制的軍政府鑑於泰國民眾並不支持軍人干政的情況選擇還政於民選的文官政府,然而這並不意味著軍方完全將到手的權力拱手讓人——事實上迄今為止軍方仍是左右泰國政局的關鍵性力量,一旦民選的政府總理觸動到軍方的利益就可能招來政變。泰國軍方為使自己這種名義上還政於民選政府而實際上仍得以操縱大權的局面固定化常態化就推出國王作為效忠對象。儘管泰國憲法規定由民選政府享有國家的治理權。但對軍隊的控制權不在民選政府手中而在國王手中,泰國由此形成了一套極為複雜的政治制度:由民選政府負責國家政治治理,國王不干預日常行政。但由於軍隊歸國王掌控,所以當國家出現緊急狀態時國王可以利用軍隊迅速介入到政局中。當然由於國王需要軍隊的支持才能介入政局,所以泰國國王是否有實權其實取決於同軍方的關係。在1932年後相當一段時間內所謂軍隊歸國王掌控只是一句停留在紙面上的話,真實的情況倒更像是國王淪為了軍方把控政局的傀儡。1934年9月22日陸軍元帥鑾披汶·頌堪重新建立起軍政府的統治,1944年8月5日鑾披汶·頌堪因為二戰中的親日立場被迫在戰爭結束之際暫時隱退,然而實際上仍手握大權。1946年6月9日當時的泰國國王阿南塔·瑪希敦遇刺身亡,由他的弟弟普密蓬·阿杜德繼承了王位。這時泰國的政局正處於最為混亂的時刻,而國王的權力在此時已基本不復存在,年僅19歲的普密蓬·阿杜德成為了各路野心家眼中的提線木偶。

1947年11月8日鑾披汶·頌堪重新上臺。1957年9月17日凌晨4點泰國的軍事獨裁者鑾披汶·頌堪被自己的得力部將沙立元帥發動的政變推翻。此後泰國又經歷了沙立、炳·廷素拉暖兩代軍人總理的統治,直到1992年爆發了軍政府血腥鎮壓民主運動的黑色五月事件。血腥事件激起了對軍政府更大的反抗並最終導致軍政府退出政治前臺,泰國由此進入到民選政府時代。民選政府上臺後普密蓬·阿杜德利用相對平穩的政局極力擴大自己在民眾中的影響力:事實上早在軍政府統治時期普密蓬國王就一次次扮演各方政治勢力之間的調停者角色,可以說正是因為他才使泰國在特殊的年代避免陷入進一步的動亂之中。1973年泰國曼谷大學爆發騷亂,普密蓬國王要求當時的泰國總理及其官員離開泰國,以免國家陷入社會動盪的危機,結果泰國總理服從了國王的要求,由此可以見證普密蓬國王對泰國政局的影響力。普密蓬國王這種政治影響力完全是依靠個人的能力水平,通過運用嫻熟靈活的政治手腕對泰國政局施加影響。在民選政府上臺後普密蓬國王在泰國的影響力進一步擴大:泰國王室掌握著大量財富——負責管理泰國王室財產的皇家財產局控制資產高達1.9萬億泰銖(約合530億美元),每年的收益達8.4億美元。普密蓬國王憑藉雄厚的財力從事慈善事業,為自己贏得了良好的聲譽。同時王室也熱心於各種宗教祭祀活動,王室禮儀同佛教儀式高度結合,從而在這個幾乎全民信佛的國家內將自己塑造成為半人半神的存在。同時泰國國王的權威性也得到泰國憲法的保護:任何攻擊王室的言論在泰國都屬於犯罪行為,最高可以判處最高15年監禁。2006年泰國軍方發動了反對時任總理他信的政變,而普密蓬國王在這場政變中通過與軍方合作真正成為了軍方與民眾之間的仲裁者角色。

由此可見泰國作為一個君主立憲制國家在憲法層面並沒賦予國王實際處置行政事務的權力,泰國國王是否具有實權取決於他能否通過高明的政治手腕充當軍方和民族之間的仲裁者角色。前任泰王普密蓬做到了這點,這使他得以在2006年政變後與軍方一同掌控者泰國政局。如今的泰國呈現的是國王、民選政府、軍方三足鼎立的政治格局,在這種形勢下國王是否具備實權取決於現任國王瑪哈·哇集拉隆功的政治手腕。這位今年五月剛登基的新國王政治手腕究竟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至少就個人威望而言顯然是不能和他的父王相提並論的——畢竟普密蓬國王的威信是在一次次政治和社會動盪中通過發揮仲裁調解作用以及熱心公益民生事業培養起來的,而瑪哈·哇集拉隆功早年卻以行為放浪而聲名不佳,他究竟能否保持他的父王通過在軍方和民眾之間發揮仲裁調解作用建立起的實權目前還無法斷言。


鴻鵠高飛一舉萬里


泰國現在這個國王和他父親普密蓬那個時候差的有點遠啊!

現在的泰國國王名字叫瑪哈.哇集拉隆功,中文名字叫鄭冕,祖上是中國人,沒辦法,中國人去國外還真的沒少建立王國,天生基因優秀,哇集拉隆功是曼谷王朝的第十代國王,普密蓬去世後,在泰國總理巴育的主持下成為新任國王,不過這個國王還揹負著一個詛咒,就是泰國王室十世而亡,具體的就是當年有個叫鄭鏞的中國人下南洋,後來發了財,娶了一個泰國老婆,生了一個叫鄭信的兒子。



鄭鏞死後,鄭信認了一個官員當義父,這個義父把他推薦到宮廷當了侍衛。後來緬甸入侵泰國,他組織了一支軍隊,居然打敗了緬甸大軍,建立了吞武裡王朝,此時他只有33歲,正當壯年,後來又打敗了老撾和柬埔寨,成為一方霸主。

但是因為他被女婿拉瑪裝在麻袋裡打死,死前鄭信詛咒拉瑪十世而亡,而這位鄭冕國王確實是第十世國王,在泰國人眼裡,這位國王風流,嗜賭,最新的老婆家裡親戚還貪汙腐敗,做王儲的時候出國去訪問,居然穿的像個黑社會,如下圖,所以所有人都在等待詛咒是否成真。



泰國是一個君主立憲制的國家,按理說,他應該和英國女王一樣,只擁有代表個國家象徵的地位,但是後來在2006年經過軍事政變後,泰國的軍政大權又回到了泰國王室手裡,但是很多時候,王室是不參與政治的,前不久泰國的烏汶叻公主想要放棄王室的身份參與泰國總理的競選,結果被王室取消競選資格,並且再次重申了王室不會參與政治的立場,但是即便如此,泰國一些問題在處理的時候,還是需要王室最後的定奪。


國王可以通過國會、內閣、法院行使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任何人對泰國國王都不能不尊重,誰要是說泰國國王的壞話,別人會跟你急,泰國國王還有任命權,連總理也必須是選舉出來以後再由國王親自任命,如果國會的決策國王不滿意,國王還有權利還可以否定,同時國王擁有軍隊的絕對控制權,人們對國王的尊重超過了對政府,所以泰國國王權利上要比英國女王和日本天皇大的多。


風雲一點通


在古代封建王朝時期,當時皇帝是至高無上的存在,所以見到皇帝都要行叩拜禮,以此表達對皇帝的尊敬,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進步,封建社會的那一套已經被人們所唾棄,但是讓人們想不到的是,泰國至今依然還存國王。

泰國國王的權利非常大,而且王室都掌握著實權,不僅掌權還掌握著國家經濟,無論是國王還是王室成員,他們的錢財都非常多,因此在泰國國王就是至尊。泰國王室的權利是可以一直世襲下去的,只要不發生意外,王室的子孫可以享受並繼承這些權利和資源。那麼泰國國王的錢從哪裡來呢?泰國的國王擁有資產管理局,所以泰國所有知名企業都在國王的掌控下,所以國王和王室的錢財是源源不斷的,國王還擁有大量的土地,他們還可以進行投資,所以王室想要掌握國家經濟命脈輕而易舉。國王的權利也不容小覷,在1932年時,泰國開始實行君主立憲制,雖然通過這種調整後看起來國王的權利不再重要,實際上這只是表面現象而已,實權一直還掌握在國王手中,因為國王擁有軍權,政府是不可以隨意調派軍隊的,但是國王可以,因此權利掌握在誰的手中是顯而易見的。

在泰國為了維護國王的尊嚴還制定了很多法律,例如如果有人用言語或者其他行為冒犯了國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輕的坐牢,重的要被處死,所以在泰國沒有人敢對國王有所不滿。在泰國總理是通過民選上位的,但是民眾的呼聲不代表一切,總理能否登臺還要看國王是否同意,總理在見到國王的時候,會行叩拜禮,就如同我國古代大臣見到皇帝那樣,有的時候身體還需要匍匐在地行大禮,所以通過這些方面就可以看出來國王的地位有多高。

國王還決定著泰國百姓可以享受的各種福利,泰國的小學生每天都可以享受到國家免費提供的一瓶牛奶,這種福利就是國王制定並實施的,其他人沒有權利,其次泰國的免費醫療制度也是國王的決定,政府是沒有權力做這些事情的,而且在泰國的電影院,觀看電影之前需要先看一段國王的記錄片,國王的形象無處不在,也和民眾的生活息息相關,這些都可以看做是國王至高無上的表現。


歷史課課代表


英拉這位泰國民選總理的悲劇,和她的哥哥他信一樣,只不過是泰國“畸形民主”的尷尬縮影罷了。

泰國有個放眼全世界都絕無僅有的罪名“大不敬罪”,相當於我們古代的“欺君之罪”,只不過現在不能隨便殺草民的頭,就賞點“牢飯”吧。

在泰國,任何批評國王或王室成員的人都將獲得3-15年的牢飯“獎勵”,此罪名不限於泰國人,之前有不少外國人“觸雷”,不過一般最後都會被國王“特赦”。

2008年9月,來自澳大利亞墨爾本的作家哈利·尼可拉迪斯因為撰寫冒犯泰王的言論,被曼谷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隨後尼可拉迪斯獲得泰王特赦,返回澳大利亞。

2007年3月,瑞士公民奧利弗·尤弗在泰國清邁法院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他涉嫌在2006年12月5日喝醉酒後,用黑漆毀損了五幅泰王的畫像,尤弗在2007年4月12日獲泰王特赦,被驅逐出境。

自2005年以來,泰國冒犯君主罪每年都在十幾起以上,有時一年多達幾十起。2011年3月,泰國法庭以冒犯君主罪,判處泰國人坦沙瓦特·他威瓦羅多姆庫爾13年有期徒刑,因為他用網站為武器,支持紅衫軍,所以被以計算機犯罪追加3年有期徒刑。

紅衫軍是支持他信和英拉的全國性民間團體,代表廣大農民和普通市民階層,與之對應的黃衫軍,代表的是皇室、貴族、大資產階級等權貴階層的利益。

君權、軍隊、宗教、貴族+中產精英階層、廣大的農民和底層民眾,泰國這幾十年,一直被這幾股勢力撕扯,政治上混亂不堪。

泰國局勢的今天,扯遠一些說,與泰國在二戰前後的形勢是分不開的。

早在1934年,泰國軍隊頌堪元帥就廢了泰國的王權,包括把那些跪拜禮(後來又恢復了)都統統廢除了,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泰國早就應該是共和制了。

不過,隨著日本在亞太地區橫行一時,這頌堪不知道哪根筋搭錯了,覺得這日本人很強,就和日本人玩起了“合作”,結果就成了偽政府,二戰後就身敗名裂了。

頌堪垮了,泰國的政治就亂了,此時年輕的普密蓬國王趁機迅速在軍隊裡安插勢力,培養忠於王室的軍官團,並在戰後找機會讓自己的叔叔朗西親王奪了政府大權。

1949年,國王修改憲法,把十幾年前被廢除的王權全部恢復。

從1950年代開始,軍方開始在臺前代表國王行事,比如軍方代表沙立·他那叻上臺後,他到處安排國王參加各種群眾活動,到各地慰問參觀,宣揚國王和人民心連心。

教育上,政府從小孩的教育開始,不斷宣揚王室的恩德,孩子上課前要起立感謝國王恩典,“忠君愛國”的思想從小就被灌輸進了大腦。

而在民間,泰國人去電影院看電影,片頭就是國王的巨幅照片,大家要起立致敬,大街小巷掛滿了國王的照片,泰國人見之要滿臉感恩的心境。

經過幾十年的經營,國王在民間逐漸成為神一般的存在,讓萬民頂禮膜拜。

泰國國王徹底控制了軍隊,而國王在外界的形象永遠都是好的,他展現給民眾的形象就是:他是個標準的立憲君主,他每天都在關心著學校教育、基礎設施、救助窮人等等,他在全國各地繼續巡視,到處捐資濟貧,關心孩子……

而在另一面,泰國頻繁的軍事政變,軍政要員的貪汙腐敗,對民眾示威的鎮壓……所有不利於王室的事情,總會有軍官和政府官員去承擔責任。

1973年10月,國王扶持的軍方人士他儂·吉滴卡宗總理殘酷鎮壓了民主示威活動,泰國爆發了聲勢浩大的反政府示威,國王沒辦法,就撤銷了他儂的職位,把他趕了出去,找了別人做總理。不過到1976年國王又讓他以和尚的身份回了國,老百姓知道後又起來鬧。

這次民眾的怒火很大,他們不止是把目標對準了政府,還開始瞄準了王室,他們把國王的兒子(現任泰王)的雕像搞了個絞刑的玩法,這下普密蓬國王暴跳如雷,出動軍隊鎮壓,結果曼谷的政法大學有上百名“刁民”被軍隊屠殺。

到了1990年代,王室終於開始搞選舉了,總理可以選舉產生,但所有的民選總理,包括之前的英拉和他信兄妹,他們依靠民眾的選票一張一張選上來,他們必然代表的是普通民眾利益,他們在行政上必然要考慮民眾的利益,而泰國的權力架構和資源配置就把持在幾百萬權貴有產者手裡,幾千萬民眾的利益要考慮的話,那必然要撬動王室、軍隊、權貴的利益,但是這些傳統保守勢力根深葉茂,根本撬不動他們的利益,並且反過來還要對民選政府處處掣肘、刁難。

迫於無奈,英拉根本也調動不了政治資源來反抗,只能發動廣大貧苦大眾組成紅衫軍來抗議,而權貴階層則花錢組成黃衫軍硬碰硬,最後雙方矛盾激化,在國家秩序瀕臨失控時,軍隊就在某“大仙”的授意下發動軍事政變,推翻民選政府,實行軍管。

於是民選政府沒幹幾年就統統都被軍隊發動的政變推翻了,一般幾年軍管後再搞選舉,然後再推翻,雖然人民每次都選出了代表他們利益的人,但往往都幹不長。

最近20多年的泰國政局,就是在這麼光怪陸離的環境下週而復始,眼花繚亂。

當然,國王,依然是民眾心目中聖人一般的存在,壞人,是那些軍隊、政府裡的。


雲中史記


軍政大權一把抓。

泰國國王的明面上的權利有:泰國最高武裝部隊統帥,在2006年之前,泰國王室還只是泰國的象徵。但在2006年泰國軍方發動政變,泰國王室走向臺前,鼓動軍隊推翻了當時的看守總理他信政府,逮捕令內閣大臣。他信被迫辭職,令人稱奇的是他信事前做出反擊,電視直播宣佈解除泰國陸軍總司令頌提的職務,結果信號被切斷。政變的軍隊一槍未發就攻進了總理府大樓,事後一向與世無爭的泰國國王居然在電視露面。

政變之後,泰國國王在電視中接見民眾安撫民心,電視臺還播放稱讚國王的歌曲。原來泰國國王在軍方的密切配合下,成立了“管理改革委員會”。由泰國陸軍總司令頌提擔任主席,控制泰國首都曼谷的及周邊省份。頌提對軍隊政變的說法也是忠於國王的軍隊控制了首都的秩序,毫無疑問這一切幕後首腦就是泰國國王。

歷史就是這麼諷刺,1932年軍方通過政變廢除泰國國王的專政統治,到了2006年又幫助泰國國王重新掌握泰國軍政大權。


陸棄


有人說,在這個世紀,連首相見了國王也要下跪的國家中,恐怕也只有泰國了吧,所以是不是說明泰國國王的權力就特別大呢?

其實泰國國王的權力大小也是分人的。

首先要說泰國的下跪禮,它只不過是一種千百年來沒有變過的習俗罷了,雖然泰國也是君主立憲的皇室,但是這種習俗只要沒有變那麼無論是首相還是平民,見到國王都要實行這種大禮。

而至於泰王的權利,那麼就要說新任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和他的父親老泰王普密蓬之間的區別了。

普密蓬作為在位超長的泰國國王,在位時間長達66年,而且深得泰國民眾的尊敬厚愛,縱覽泰國曆史,普密蓬國王也號稱是難得一見的泰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君主之一,而這個稱號並不是我們提的,是泰國官方的說明。

普密蓬在剛上位的時候,是泰國最混亂的時候,國王只不過是一個虛偽,幾乎沒有什麼說話的權力,但是他通過軍事政變,推翻當時頌堪的獨裁政府,重新恢復君主制,開始了自己長達60餘年的君主生涯。


他一生經歷了30餘位總理,我們注意,在大部分君主立憲制國家中他們的政府首腦都叫做首相,而唯有泰國則是總理,可是泰國君主並不像普通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一樣,國王沒有任何權力。

反而普密蓬國王在位時期憑藉自己獨有的影響力多次平定政變危機,總是在雙方焦灼的時候出面平定局面,而且還都受到雙方的支持。

所以他維持住了泰國的政治局穩定,受到了軍方和各黨派的信任,並且也得到了民眾的愛戴,所以它與眾不同的獲得很大的權力,他的權力一方面是來於他的舉措廣受好評,他有把握泰國政壇的能力,另一方面他仍舊保留一定的人事任免權。

而新任的泰國國王哇集拉隆功,則遠遠沒有父親在位時具有的影響力和號召力。

但是由於他支持現任的軍政府,尤其是支持現任的泰國總理巴育,所以更便捷獲得了一定的政治權利,兩人在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哇集拉隆功實現了更大的國王權力。

比如說在一上臺之初,他就開始干涉政治,2017年他便向軍方政府提倡修改憲法中有關國王部分權限,其中就有所有王室法令,不必經由政府官員副署簽名,他可以直接監督並控制王室事務和王工安全的5個國家機構,而在此前都是由政府控制。

此外新任泰國國王,還直接掌控王氏數10億美元的資產,這是以前的泰國國王不曾具有的權力。

同時他還大規模清理,原先的老國王的宮務大臣,這些人包括前幕僚長,他還因為觸犯誹謗王室罪而被判刑5年半。

同時他還禁止自己的長姐公主參與首相競選,否決了長公主的參政資格。

所以泰國這個國家其實又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君主立憲制國家,他賦予國王諸多的潛力,而且國王還能夠聯合親皇室的總理來修改限制皇權的法案,使得泰國皇室在政治中有較為鮮明的作用。

由此看來,泰國國王的權力還是不小的。

不僅僅是像一般君主立憲制國家,作為國家象徵那麼簡單,甚至可以說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歷史好奇怪


在說泰國國王之前,我們簡單盤點一下國際上的君主制國家。在全世界198個國家裡,其中有27個國家為君主立憲制國家,亞洲有12個:日本,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文萊,不丹(吉格梅·凱。沙特阿拉伯,科威特、約旦,卡塔爾、阿曼、巴林。歐洲11個:英國、挪威,瑞典、丹麥、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西班牙、安道爾、摩納哥。其他地區4個:萊索托、斯威士蘭,摩洛哥

湯加。

現任泰國君主為瑪哈·哇集拉隆功(鄭冕、拉瑪十世)應該說,泰國國王從實際角度來說有實權的,泰國王室沒有實權。皇權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實權只能由泰王掌握。根據泰國憲法:泰王國是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體制國家。泰國國王及其王室沒有實權,國王是國家統一的代表。但實際上在2006年政變後,泰國王室實際上又重新控制住泰國的軍政大權。從憲法角度國王沒有權力。也就是說,老泰王普密蓬完全是依靠個人的能力,水平。嫻熟靈活的政治手腕控制了泰國證據。實際上就是老泰王和軍隊共同掌控了國家最高權力。但新泰王能否繼續保持住這個權力很難說。

老泰王普密蓬在泰國擁有巨大的威望,絕對是神一樣的存在,泰國曆經數次政變,都是老泰國調和軍方與民選政府之間的分歧,在泰國是仲裁者的角色。也只有老泰王才有這個能力。而拉瑪十世顯然沒有這個水平,威望也不如老泰王。以後的政治遠景很難明確。目前,軍隊,泰王,民選政府三足鼎立。共同控制著泰國政局。保持著一個脆弱平衡。就現在的局勢來看,拉瑪十世國王當然也有一定權力,但更多的是軍方傀儡。難以掌控一切。

可以說,泰王的權力更加是來自個人的能力,而非憲法賦予。國王能力強,就會有實權,國王能力弱,就沒有實權。應該數。隨著時間的推移,新泰王拉瑪十世的權力會逐漸降低。泰國,國土面積大約51萬平方公里。世界排名51位(大概和四川差不多)。2018GDP 5048億美元,世界排名25位。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泰國憲法》涉及到國王的條款有如下幾條:


  第二條:泰王國是以國王為國家元首的民主體制國家。

  第三條:泰國的國家權力來自全體泰國人民。作為國家元首的國王。根據本憲法的規定通過國會、內閣和最高法院行使國家權力。

  第六條:國王處於至高無上和倍受尊敬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人不得對國王作任何指控。

  第七條:國王是佛的信徒和最高維護者。

  第八條:國王是泰國的最高統帥。

  第九條:國王有權冊封爵銜和賜與勳章。

  第十條:由國王選拔任命一位德高望重的人士擔任樞密院主席,並任命其名額不超過十八人的樞密院大臣組成樞密院。

  樞密院的職權是:在國王的職權範圍內就國王需要研究的問題向國王提出建議;行使本憲法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一條:樞密院成員的選拔任命和職務免除概由國王決定。

  樞密院主席的任命和免職諭令由國會主席簽署奉諭。

  樞密院大臣的任命和免職諭令由樞密院主席簽署奉諭。

  第十二條:樞密院成員不得同時擔任法官、上議院議員、下議院議員、有一定職位和領取薪金的政府公務人員、國家企業職員或政黨成員,且不得傾向任何政治黨派。

  第十三條:樞密院成員就職時必須向國王作如下宣誓:

  “臣(宣誓者姓名)宣誓:臣將忠誠於國王陛下,為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忠實履行職責,並維護和執行泰王國憲法各項條款。

  第十四條:樞密院成員在下列情況下離職:死亡,辭職,根據國王聖諭被免職。

  第十五條:王室官員和禁衛隊隊長的任免概由國王決定。

  第十六條:當國王不在泰王國國內或因某種原因不能料理國事時,國王可以委任一位攝政王,並由國會主席簽字授受國王聖諭。

  第十七條:在國王沒有委任攝政王或因國王尚未成年及其他原因未能委任攝政王的情況下,由樞密院提出—名適當人選,經國會同意後,由國會主席以國王御號任命其為攝政王。

  在下議院任期屆滿或被解散的情況下,由上議院代表國會辦理上述事宜。

  第十八條:在未根據本憲法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委任攝政王期間,暫時由樞密院主席擔任攝政王。

  在根據本憲法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任命的攝政王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樞密院主席暫時行使攝政王職權。

  樞密院主席在擔任攝政王期間或代行攝政王職權期間,均不得繼續擔任樞密院主席職務。在此情況下,由樞密院在樞密院大臣中推選一人臨時擔任樞密院主席。

  第十九條:根據憲法第十條和第十七條委任的攝政王在就職時必須在國會作如下宣誓:

  “本人(宣誓人姓名)宣誓,本人將忠誠於(國王御號)國王陛下,為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忠實履行職責,並維護和執行泰王國憲法的條項條款。”

  第二十條:根據本憲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國王王位的繼承按照佛曆2467年制定的《王位繼承法》執行。

  佛曆2467年制定的《王位繼承法》的修改權屬於國王。當國王認為有必要對《王位繼承法》作某些修改補充時,可責成樞密院負責起草修改草案。樞密院起草的《王位繼承法》修改草案呈交國王審查批准後,由樞密院主席通知國會主席簽署奉諭並在國會宣佈,然後由國會主席公佈成法。

  第二十一條:在王位空缺時,如果國王已經根據佛曆2467年制定的《王位繼承法》指定了王儲,則由內閣將王位空缺及國王指定的王儲及時通知國會主席,由國會主席召開國會予以確認,然後恭請王儲登基繼承王位,並由國會發布文告通告全國人民。

  在王位空缺、國王未指定王儲的情況下。應由樞密院向內閣提出王位繼承人人選,再由內閣提交國會予以確認。關於王位繼承人人選,公主亦可被提名。提名經國會認可後,由國會主席恭請王位繼承人登基繼承王位,並由國會通告全國人民。

  在下議院任期屆滿或被解散時,由上議院行使國會職權辦理上述事宜。

  第二十二條:在尚未根據本憲法第二十一條宣佈恭請王儲或王位繼承人登基繼任國王期間,暫時由樞密院主席擔任攝政王處理有關事宜。但是,如果在王位空缺前已經根據本憲法第十六條或第十七條任命了攝政王,或已根據本憲法第十八條第一段由樞密院主席擔任攝政王,則應根據不同情況由他們繼續擔任攝政王,直至王儲或王位繼承人登基繼承王位。

  在原任命的攝政王或根據本條第一段繼續任職的攝政王不能履行職責時,可由樞密院主席臨時代行攝政王職權。

  在樞密院主席根據本條第一段的規定擔任攝政王或根據本條第二段臨時代行攝政王職權的情況下,根據本憲法第十八條第三段規定不能繼續擔任摳密院主席。

  第二十三條:在樞密院分別根據本憲法第十七條和第二十一條第二段的規定行使職權,或樞密院主席分別根據本憲法第十八條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二十二條行使職權時,以及在樞密院主席席位空缺或樞密院主席不能履行職責時,由樞密院餘下成員推選一人代行樞密院主席職權和分別根據情況行使本憲法第十八條第一段、第二段和第二十二條第三段規定的職權。


溫良恭不檢


泰國國王在法律上沒有實權,但是在2006年軍事政變以後,實際上掌控了泰國的軍政大權,與泰國軍方形成了共治的局面。

1932年,泰國成為了君主立憲制度國家,泰國王室從法律的角度不具備任何實權。1997年制定的《泰國憲法》又一次明確了泰國國王沒有實際權利,僅僅是國家完整的象徵意義國家元首。不過,泰國前任國王拉瑪九世在位70多年,在泰國民眾心中的威望非常大。2006年,泰國軍方發動政變推翻了他信領導的民選政府。泰國軍方需要拉瑪九世的威望穩定局勢,於是,泰國國王與王室實際上獲得了泰國軍政大權。但是,2016年10月,拉瑪九世去世,其長子瑪哈·哇集拉隆功繼位成為拉瑪十世。與父親對比,拉瑪十世的威望明顯不足,對泰國軍政大權的掌控力也有所下降。

拉瑪九世

泰國國王與王室歷史簡介

現在的泰國王室被稱為曼谷王朝,建立於1782年。曼谷王朝首任國王是昭披耶卻克里,史稱拉瑪一世。拉瑪一世期間,國力強盛,數次打敗緬甸,曼谷王朝成為了中南半島的強國。不過,從拉瑪四世開始,泰國與英國、美國、法國等9個殖民主義國家簽訂了不平等條約,成為了半殖民地國家。直到拉瑪六世時期,泰國由於參加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屬於協約國戰勝的一方,與英法美簽訂了新的條約,才擺脫了半殖民地的身份。在1932年,也就是拉瑪七世時期,泰國成為了君主立憲制國家,泰國國王與王室不再掌握實權。特別是鑾披汶·頌堪在1938年-1944年與1947年-1957年兩次擔任泰國總理以後,實行了均是獨裁統治,泰國王室的權力被剝奪殆盡。

泰國前任國王拉瑪九世重新掌握實權

拉瑪九世名為普密蓬·阿杜德,出生於1927年。1946年,普密蓬·阿杜德的兄長拉瑪八世暴斃,普密蓬·阿杜德繼位成為泰國國王。1950年,普密蓬·阿杜德正式加冕為拉瑪九世。不過,在20世紀90年代之前,泰國一直處於軍政府統治時期,拉瑪九世先後經歷了鑾披汶·頌堪、沙立、炳·廷素拉暖軍人總理統治。直到1992年,泰國發生了“黑色五月事件”,泰國軍方勢力才推出整治前臺。由於拉瑪九世廣受泰國人民的愛戴,在泰國一直擁有非常廣泛的影響力。

在1992年之後,泰國經歷了多次民選政府上臺,也爆發了多次病變。2001年,他信當選為泰國總理,受到了泰國底層民眾的支持。他信的政策也傾向於底層民眾,侵害了軍方與精英的利益。2006年,泰國軍方再度發生政變,將他信趕下臺。藉此機會,拉瑪九世與軍方合作,開始直接介入泰國,重新取得了實權。現如今,泰國國王與王室實際掌握了泰國的軍政大權。

他信與英拉

泰國現任國王拉瑪十世面臨權力“大考”

2016年10月,拉瑪九世去世,長子瑪哈·哇集拉隆功繼位成為了拉瑪十世。但是,拉瑪十世在在擔任皇儲期間就十分有“個性”,在泰國民眾心中好感度不高,威望遠遠不能與拉瑪九世相比。3月24日,泰國即將舉行總理大選。親他信與英拉的為泰黨捲土重來,提名了三名候選人。現任泰國總理巴育能否連任成功,對於拉瑪十世能否鞏固泰國王室的實權至關重要!

拉瑪十世

歡迎大家討論,您認為拉瑪十世能夠繼續掌握泰國軍政大權嗎?


美國觀察室


泰國國王的權利那不是一般的大,之前老國王的權利才可以說大。現在的新國王可能稍微要弱一點,具體原因的話大家查一下就可以知道了。同時整個王室的權利也非常大的,畢竟是一個家族的人。

可以說沒有泰國的王室,就沒有整個泰國。泰國的國王和王室不光有權利,還有錢。而且國王和王室的權利是可以世襲下去的,只有不發生大的變故是可以一直保留下去的。首先給大家說錢的方面:

泰國有一個國王資產管理局,是整個泰國最有錢的企業集團。它比泰國最大的上市公司:泰國國家石油集團的資產還要高很多倍的。而且泰國王室還在很多的地方有土地,並投資了其他的一些企業。所以是非常有錢的!

接下來說一下權利方面:

我記得泰國好像是1932年開始實行的君主立憲制,之前一直都是君主制。其實現在也是一樣的,只是在表面上改了一個名字而已。舉幾個列子來具體說明一下:首先泰國有幾條法律我給大家說一下。

1,任何泰國人以任何言語或者任何的行為冒犯了國王,是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這個制裁值得就是坐牢!最高是可以被判處死刑的,在泰國的其他罪名,只要不是大罪,很少最高刑期是死刑的!

2,還有一條法律,泰國整個國家的軍隊,是不聽命於政府的,是聽命於泰國人民和國王的,國王是三軍的統帥。大家想一下,軍隊都聽命於國王了,這個權利怎麼可能不大呢!

泰國的總理雖然是民選的,但是也要國王點頭同意才可以當。總理在看見國王或者王室的時候,都必須是要下跪的。還有,像泰國的一些福利政策全部都是以王室的身份來進行。

比如說:泰國的小學生除了上學之外呢,每天還有一瓶免費的奶,像還有泰國的免費醫療,都不是以政府的名義來做的,全部都是以王室的身份來進去的。同時那怕是去看個電影,在開始之前全體都必須站起來觀看國王的記錄片。

所以泰國國王的權利真的是非常大的,不說這上面的。就憑在大街上那麼多照片就可以看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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