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性相處中,日久生情了,卻不想破壞對方家庭,大多會“如此”


異性相處中,日久生情了,卻不想破壞對方家庭,大多會“如此”


徐志摩曾有一句詩道:“我將在茫茫人海中尋訪我唯一之靈魂伴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愛而不得,是何等的悲涼。也許我們只是路過而已,遺忘才是我們給彼此最好的紀念。

既然難有結果,為什麼非要讓自己在這一棵樹上迷失自我。

強扭的瓜不甜,一廂情願的感情也只是讓自己自作自受。

百合是一個已婚的中年女人了,她從小就是家裡的乖乖女,乖乖讀書,乖乖結婚,乖乖的相夫教子,但是她有跟所有的女人一樣,渴望激情,渴望那種心動的感覺。

但是百合沒有,她跟自己的丈夫是相親認識的,因為彼此條件差不多,百合就做了那個乖乖女,聽從了周圍的話,嫁給了自己的丈夫,倒是百合的丈夫也沒有什麼不好,就是普通一點,木訥一點,對百合和家庭也盡到了作為丈夫和男人應該做的事情。百合以為自己的人生就會這樣平淡地走向生命的盡頭。

直到有一天,她忽然又有了那種全所未有的戀愛的感覺,面對一個同是人到中年的翩翩君子。

他是新來的副總,百合跟大多數的同事一樣,每次碰到新來的副總,都會主動微笑,主動問好。

但是漸漸的百合覺得這個男人看自己的眼神不一樣,是怎麼樣的眼神呢,百合一直懵懵懂懂。

直到有一次,公司聚餐的時候,他們有相互對望了,恰好被旁邊的女同事看到了,那個女同事曖昧的看著百合,百合才瞬間明白了,那個眼神裡蘊含的是什麼意思——含情脈脈。

他對百合的愛慕和喜歡就通過眼神赤裸裸的傳遞給了百合。

於是在以後的日子,他們總是找機會給對方一個彼此相遇的機會,然後含情脈脈的看著對方一眼。

這種排解思念的方法,好像是得到了他們彼此的默許,那份心有靈犀像極了愛情。

再後來,那個男人會主動越百合一起吃飯,聊聊工作,聊聊生活,但是言語中沒有過分的話,但是語言中又超過了朋友的關係和愛護。

百合知道,自己對這個男人是又愛的,但是更知道的是自己有自己的婚姻,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孩子,自己對婚姻是有敬畏心的,

“終歸是錯的時間,錯的人,這便註定是愛而不得的結局”把時間浪費在一個不可能的人身上,除了痛苦的回憶,什麼都不曾擁有。

百合很快認識到了這件事情的本質,自己這是違背道德的精神出軌,剛心動愛上,就註定了是愛而不得的結局。有些可笑,但這就是百合的最珍貴的愛戀。

“與其懷念,不如嚮往,與其嚮往,不如該放就放去遠方”

百合開始越來越疏遠那個男人,再也不會主動找機會跟那個男人“偶遇”,即便是在渴望那份含情脈脈的眼神,她也強壓住自己心底的那份悸動。

她開始把更多的時候,投入到家庭,投入到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孩子,

放下是彼此成全的開端,如果兩個人之間並沒有捅破那層關係的話,那麼以原來的關係相處著是最為明智的選擇。即便是捅破了那層關係,也應該安然面對之後,彼此不要打擾。

感情就是這樣,明知道是錯的,何必再糾纏。

不論男女,但凡對面這種愛而不得,最好的結局永遠只有這一種——祝福彼此,愛過就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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