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對出租房屋進行規範,規定要求,在河南省轄區內的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
具體要求是:
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30日內,房屋出租人應當持下列材料到市縣級住建部門或者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證明;
(二)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證明;
(三)房屋租賃合同;
(四)房屋轉租的,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
(五)出租委託代管房屋的,需提交委託人授權出租的書面證明;
如果房東作出房屋出租人不按照規定登記備案,要限期改正;個人逾期不改正的,可被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單位逾期不改正的,可被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因此,在河南的房東出租房屋,請及時辦理備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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