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房东请注意,出租房屋不办登记要受罚

河南省政府对出租房屋进行规范,规定要求,在河南省辖区内的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具体要求是: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持下列材料到市县级住建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证明;

(三)房屋租赁合同;

(四)房屋转租的,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五)出租委托代管房屋的,需提交委托人授权出租的书面证明;

如果房东作出房屋出租人不按照规定登记备案,要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可被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在河南的房东出租房屋,请及时办理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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