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度危险的三角关系:什么情况下不能同居?

极度危险的三角关系:什么情况下不能同居?

(图/摄影师Krivec Ales)


提问读者:女

关键词:已婚男人、同居、离婚


您好,知姐,我和老公离婚已有三年了,有一儿一女,都判在我名下。

去年也就是七月份吧,我在网上认识了一河南人,他有老婆,而且还挺漂亮,也是一儿一女,他一开始叫我多了解了解他,我答应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他对我挺好的,我想和他做长久夫妻,他开始说婚姻是大事,不是好玩,我们只能做露水夫妻,我说那算了吧。

再说他也是有老婆的人,我不想拆散他们。可是他又和我说,他与老婆根本说不到一块,性也不和谐,

他经常对我嘘寒问暖,还给我买了条铂金项链。我看他对我很好,就和他同居了。

平常他会发点小钱,最大数两次52元,今年元旦他又发了一个红包我,我没收。我说你一心发红包给我,我都不好意思收了,他也不说叫你收,还是不收,只说了句,宝贝,然后发了个拥抱图像,像这样我感觉这钱方面他对我不是很舍得。

但是临走时,他又说他请客,花了二百多请我和女儿吃了一餐,他又说他会与老婆离婚的,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

去年他跟他女儿说,想和她妈离婚,她女儿说等她中考完,结果他自己一直有事,一直拖到现在。他说会和他老婆离婚的,来娶我。


我不知这事怎么办才好,所以特来请教知姐,给我一点建议,谢谢知姐。


知姐答疑:

又是这个“相信已婚男人那张破嘴”系列。

针对这种类似的问题,我以前也回答过不少。如果你是我的老粉,你应该知道我对于这类型案例的一贯态度。

一方面,这个男人对老婆不忠,乱搞婚外情;另一方面,施加小恩小惠,吊足你胃口,却也没有和原配离婚、和你结婚。敢情他这是要两头通吃的节奏啊!

在明知他有妻子的情况下,你仍选择和他同居,说你是第三者吧,你可能会觉得我在贬损你、你会因此生气而取关。但我不怕被取关。而且我把你的经历放出来,也不是为了骂你、或者让别的读者来骂你,而是为了告诉你:

因为男人的小恩小惠,在这段极度危险的三角关系中以身犯险,不值得。


无论是那条铂金项链,还是他给你发的红包、请你吃的饭,这些所谓的“投入”放大来看,对比他在原家庭的投入,其实根本微不足道。

因为你也没有提到说,你们同居时是以什么名义对外宣称你俩的关系,不过我要善意提醒你一句: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女方(无配偶)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将会构成重婚罪。

假如、万一他的原配妻子起诉到法院,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基本上你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是没带跑的。

既然你已经选择和他同居、想必我说再多也无益。


利弊取舍,全在于你自己的选择。

最后也顺便告诫各个阅读我专栏的新老读者们:


作为成年人,要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可能会发生的结果买单。

话已至此,祝好。


那么,你认为已婚男人为了第三者和原配离婚的概率大吗?为什么?在留言区分享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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