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一堂特殊的普法课,司法局疫情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随着三月以来,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企业复工复产步伐加快,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当前背景下,怀来县继续采用多种形式,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普法宣传工作,持续提高全县居民依法防控意识,近日,怀来县司法局委派河北博远律师事务所刘伟琳律师做客怀来县电视台《以案释法·依法防控》特别节目,就防疫期间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涉法问题——“什么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隐瞒武汉旅居史是否会触犯刑法”、“采取私自服用退烧药的方式规避检查后归国并隐瞒病情如何处理”、“隐瞒出入境史的法律后果”、“复工复产注意事项,普通市民如何做”等,结合实际案例,逐一进行法律解读。

怀来:一堂特殊的普法课,司法局疫情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怀来县司法局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在特殊疫情期间对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特殊的“普法教育课”,让法律成为疫情防护的坚实后盾,引导人民群众严谨、合法的进行防疫工作、生活,提高居民在疫情期间的法律意识,从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怀来:一堂特殊的普法课,司法局疫情期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案 例1案例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赵某某疫情期间“虚构”销售口罩等防护用品,通过网络“多次”骗取被害人财物合计34.18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被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2案例二:湖北的叶某等人驾车经过村“疫情监测点”时,拒绝工作人员“检测体温”的要求,辱骂工作人员,并用车辆堵住检测点,民警传唤时,叶某又拒绝接受调查,并用拳头殴打民警,导致2位民警轻微伤,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相 关 法 规为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国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3月1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境卫生检疫工作依法惩治“妨害国境卫生检疫”违法犯罪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实施六类行为,属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1、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健康申报、体温监测、医学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卫生检疫”措施,或者隔离、留验、就地诊验、转诊等“卫生处理”措施的;2、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采取“不如实填报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隐瞒疫情,或者伪造、涂改检疫单、证等方式伪造情节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实施审批管理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可能造成检疫传染病传播,“未经审批”仍逃避检疫,携运、寄递出入境的;4、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发现有检疫传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交通工具负责人 拒绝接受“卫生检疫”或者拒不接受卫生处理的;5、来自检疫传染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出入境交通工具上出现非“意外伤害死亡”且死因不明的人员,交通工具负责人故意隐瞒情况的;6、其他拒绝执行海关依照《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检疫措施的。实施上述行为,引起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新冠肺炎”等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332条的规定,以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请务必遵守相关的各项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怀来发布)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669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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