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質疑方方就會被貼上“極左”標籤?

今天有一則新聞,引發很多人的憤慨。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的一位神經外科醫生,在微博指出方方造謠護士梁小霞去世,表示一個人的生死豈能道聽途說,請尊重一個人的生命。該醫生表示廣西援鄂護士梁小霞於2月28日在武漢協和醫院暈倒,經過救治其自主心跳和呼吸已經恢復正常,目前昏迷了近一個月,雖然不知道何時醒來,但並沒有去世。

为什么质疑方方就会被贴上“极左”标签?

方方造謠傳謠的多了,此前“殯儀館外面滿地都是無主手機”,就是聽“醫生朋友”說,這次也是聽“醫生朋友”說。她這些醫生朋友為什麼要坑這位足不出戶的老人,總是給她傳遞虛假信息,多大仇多大怨啊?而這些道聽途說未經核實的內容,與真實的消息摻雜雜一起,以“日記體”的方式表述出來,就會給讀者一種真實記錄歷史進程的感覺。一旦有人指出其虛假,就會被方作家及其腦殘粉們斥為“極左”。

我是文革以後出生的一代人,很難理解從文革過來的方方,為什麼那麼熱衷於運用文革時代的語言。其扣帽子、打棍子、動輒人身攻擊、惡毒詛咒的罵人方式,是我極不熟悉的一套話語系統,但她運用得爐火純青。在她的文章中,凡是質疑其日記內容真實性的,都是懷有不可告人動機的“極左”,都是有組織地對她進行圍攻的五毛,都是禍國殃民的無恥之徒。

到底是前作協主席在文學的私家花園裡徜徉太久,不接地氣,還是我們的某些自詡精英的階層脫離群眾太久了?他們可以家門不出,就揮筆代表一個城市的良心,他們可以臺上耍耍嘴皮子,就代表一個時代的脊樑。他們看似在啟蒙群眾,但實際上是以一種反智在篩選韭菜,真正有獨立思考能力的人是不會接受她的洗腦的。在她自己營造的教會式氛圍中,誰反對她就是罪大惡極,誰質疑她就是別有用心,誰批評她就是文革餘孽。

在武漢封城後,方方寫日記炫耀警局派一位協警送其侄女去機場,一會兒說是公事一會兒說是私事,有沒有利用特權至今說不清楚,但這絲毫不妨礙其繼續代表一個城市的“良心”。在她的筆下,武漢已然是人間煉獄,殯儀館外遍地手機的虛假場景,所傳遞出的恐怖信息,經網絡上數千萬讀者放大後,驚慌失措的人流擠佔本就不堪重負的醫療資源,她需要為此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嗎?不需要。而且,憑藉其政治背景和社會資源,她還順勢得到了官方通訊社的專訪加持。

我曾說過,作家如果搞文學創作,寫小說,那是表達的自由,沒有問題,但用“日記體”的方式把一些真假參半的消息廣為散佈,那就不屬於表達的自由。就像美國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在判決中曾指出:“對言論自由作最嚴格的保護,也不會容忍一個人在未著火的戲院中妄呼起火,引起驚慌”。相反,把一切質疑者斥責為“極左”,則是對言論自由最粗暴的踐踏。也許方方認為,給反對者扣上“極左”帽子,在政治上就有了制高點,可以讓粉絲們同仇敵愾,群起攻之。殊不知,她早已成為她口頭上要反對的人。

我並不認為中國社會上存在方方所說的“極左”,被他點名的幾個人,有的我不認識,不懂為什麼質疑她就要領一頂那樣的帽子,難道,不喜歡她的權利也沒有了嗎?有的我認識,無論在公共領域的表達還是在現實生活中都是正直、善良而溫和的人,他們也許只是看不慣她的造謠傳謠,鼓勵勇氣說幾句真話,然後就遭致了她的謾罵和粉絲無休止的圍攻。難道,所有人的觀點都必須跟她保持一致才行?順我者昌,逆我者就“極左”?

我實際上算是一個右派,法律人基本上都是右派。我們奉行民主、自由、法治、公平、正義,我們反對一切權力濫用和社會不公。但像我這樣的溫和右派,早在十年前就已經被公知們打成了所謂的“左派”,因為我不願跟造謠、推牆、沉船派同流合汙。在他們的政治譜系裡,北大張頤武教授是極左,環球時報的胡錫進是極左,以批評見長的郭松民更是極左,他們容不下任何不同的聲音。那麼,到底誰在走極端?誰又是打著民主自由的旗號在扼殺民主和自由呢?這幫人上臺,你們覺得會比現在更好嗎?這屆公知不行。

为什么质疑方方就会被贴上“极左”标签?

援鄂護士梁小霞,是我們人民的英雄,她依然頑強地延續著自己的生命,誰都沒有權利道聽途說就隨意宣佈她死亡,這對於其家屬是一種嚴重的精神傷害。我們在祈禱梁護士平安,有人卻早早地擺好靈堂,迫不及待想吃人血饅頭。方方動不動就說要起訴這個起訴那個,雖然至今沒有看到她去起訴。但我到覺得,梁小霞的近親屬其實是擁有起訴方方的權利的。只是這種訴訟沒有什麼意義。多年前方方因為名譽侵權被判敗訴,受害者死了也沒等到她履行生效判決。讓“良心”道歉?不存在的!那是“極左”們的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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