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文丨黃檢宣

保持冷靜,理智追星

聽說有小姐姐被騙錢了

2019年8月,沈某虛構國外工作攝影師身份加入某明星粉絲群,其謊稱自己使用外國信用卡無法綁定微信支付、生病等理由,騙得群內多名好友的信任及同情,並藉此索取微信紅包等,成功騙取多名被害人錢款。

近日,黃浦區人民檢察院以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沈某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示】

本案中,沈某涉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罪。

!敲重點!

咳咳,各位粉絲請看這裡,小黑板敲重點了!

除了上述行為之外,以下追星行為也要慎而為之,一不小心你將觸碰法律紅線!

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1】集資應援

粉絲為了實現用租廣告位做宣傳、投票等各種方式來支持偶像,通過集資統一調度花費進行應援。

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檢察官提示】

粉絲群體在眾籌過程中缺乏專業人士的監管,很可能出現負責人攜集資款跑路的行為,此時就可能涉及詐騙罪、侵佔罪等。

【2】洩露藝人隱私

在粉絲群中,經常有黃牛販賣或者粉絲之間互相分享例如航班信息、手機號碼等明星私人信息的行為存在。

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檢察官提示】

我國《刑法》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明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電話、住址等都屬於其個人信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明星私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3】“送機”“刷關”

粉絲不僅在機場大廳進行集體“送機”,還會根據明星航班信息購買與明星同一個航班的機票,等到飛機即將起飛時,以各種理由下飛機,併到機場服務大廳辦理退票服務進行“刷關”。

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檢察官提示】

盲目“刷關”行為有可能登上民航黑名單,影響日後個人出行,得不償失。

【4】“私生飯”

“私生飯”為滿足自己的私慾跟蹤、偷拍、騷擾明星,還會入侵住宅,甚至有追車、超車、強行變道逼停明星車輛等行為,嚴重時會擾亂公共秩序,給公共安全帶來隱患。

注意|@粉絲,你的這些追星行為可能已經涉嫌違法……

【檢察官提示】

“私生飯”的“私生”行為,侵犯了明星隱私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追車、強行變道逼停明星車輛等行為,極易造成安全事故。若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5】網絡暴力

出於對偶像的愛在網絡上對其他藝人、普通人進行侮辱、誹謗。

【檢察官提示】

在網絡上誹謗、侮辱其他藝人或普通人,侵害他人人格的尊嚴、名譽權,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誹謗罪、侮辱罪。

最後,檢察官有話要說

(1)捂緊自己的“錢袋子”。追星同時要保護好自己,切勿在群裡暴露個人信息,不盲目相信素未謀面的“同道中人”,謹慎對待網友提出的涉及金錢利益的要求。

(2)不做推波助瀾的“傳播者”。在粉絲群裡看到明星個人隱私、航班號等信息,不轉發不散佈,至於跟蹤、騷擾等行為更是不可取的。

(3)秉持獨立思考精神和網絡道德責任感,網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公民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粉絲們要理智“為愛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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