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孙正宇

前言:

他是刘秀眼中的强项令,也是许多人所说的卧虎,《后汉书》作者范晔甚至将其写入《酷吏列传》。古往今来,东汉时期的董宣一直是一个争议不断的人物。轻慢外戚,得罪公主,触怒龙鳞的董宣为何会在险恶的官场中得以善终?不怕“捅马蜂窝”的他为何名气没有包公大?我们来一一解读。

“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一、 惩治不法,但多杀无辜。

据《后汉书·董宣传》记载,在董宣当北海相期间,当地大姓公孙丹父子滥杀无辜,被董宣收而杀之。结果公孙丹丹宗族亲党三十多人拿着兵器去董宣府“称冤叫号”。董宣考虑到公孙丹曾依附王莽,担心这些人“交通海贼”,就让手下把这三十多人都杀了。光武帝刘秀得知此事后,一方面赦免了董宣的死罪,另一方面派使者谴责董宣多杀无辜,之后把他降职为怀县县令。

由此可知,董宣这个人一方面确实有打击不法的勇气和霹雳手段;但另一方面他打击面过大,多杀无辜。光武帝刘秀之所以赦免他,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刘秀认为朝廷现在需要这样的人。可董宣对刘秀有什么用呢?咱们接着看下文。


“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董宣


二、轻慢外戚,官越做越小。

据《后汉书·董宣传》记载,后来董宣在担任江夏太守期间,“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董宣)轻慢之,坐免。”

董宣一个小小的郡太守,敢去得罪阴丽华家族,可见其胆气过人,可是他也因此被免去江夏太守一职。当其再次被起用时,职位是雒阳令。由郡守到县令,明显是官越做越小。


三、触怒龙鳞,体制内的冒险家。

由郡守变成了县令。此时的董宣已经是七十左右岁的人了,事业未成人先老。所以,董宣的心态就是一个“急”字,要是不好好把握晚年时光,干出一番大事业,何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时不我待啊!

董宣经过分析,意识到在其管辖的雒阳有一个便利条件,就是雒阳属于京师,如果能在京师干出一些业绩出来,其震慑效果和轰动效应是不言而喻的。于是乎,机会来了。

据《后汉书·董宣传》和《资治通鉴》,湖阳公主(刘秀的大姐刘黄)的家奴白天杀人,藏到了公主府。雒阳令董宣趁公主与此家奴出行之机,带人拦住其马车。董宣“以刀画地”,大声指责公主的过错,并杀死了该家奴。

在董宣看来,刘秀是一代英主。如果他这次站在湖阳公主一边,那以后别的皇亲国戚也这么做,刘秀还怎么管?刘秀总不能说这事公主能干,别人不能干吧!所以,一方面董宣是东汉体制内的冒险家,另一方面他也是多少看准了才去干的。

话说湖阳公主因自己的家奴被杀,进宫去找刘秀告状,刘秀听了这事大怒,召宣董宣,“欲箠杀之”。

刘秀是个性格很柔的人,为什么这次会大怒,还想杀董宣呢?

这就要谈到刘秀的出身和其皇位的由来。刘秀虽然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但其父亲刘钦生前是一个县令,而自己则属于布衣天子。如果不是新朝末年天下大乱,汉朝皇位按照正常的传承,是不会传到刘秀手里的。在现代社会这是一个非常励志的故事,但在封建等级社会里,出身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所以,刘秀当了皇帝后,最怕各级官吏看不起他这位曾经的布衣。在得知此事后,刘秀的第一反应不是董宣执法多么不畏权贵,而是董宣眼里没他这个皇帝;他想通过杀董宣来杀一儆百,树立皇威。

此时,董宣对刘秀讲了一句话:“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于是,以头撞柱,血流满面。刘秀令人止住董宣,让其叩头给公主赔罪,董宣不听。刘秀叫人强摁其头,董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 。

公主见此,反问刘秀:“文叔(刘秀)当平民百姓时,私藏过逃亡和犯死罪的人(臧亡匿死),官吏不敢上门。今为天子,还镇不住一个县令吗?”刘秀听后笑道:“天子不与白衣同。”

于是,刘秀称董宣为“强项令(硬脖子县令)”并赏赐其钱三十万。董宣把赏钱都分给了下属。从这以后,董宣在京师搏击豪强,官民没有不怕他的,被称为“卧虎”。

“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四、为刘秀所用,“强项令”董宣得以善终。

《后汉书·董宣传》记载:“(董宣)在县五年。年七十四,卒于官。”“以宣尝为二千石,赐艾绶,葬以大夫礼。拜子并为郎中,后官至齐相。”

由此可见,董宣属于善终,七十四岁在当时属于长寿,其儿子后来在仕途上发展地也不错。

在险恶的封建官场上,官职不高的董宣得罪了大批京城的达官显贵,为何能得以善终呢?

(一)董宣对刘秀有用,刘秀对其支持和保护。

上文中湖阳公主说到刘秀为布衣时“臧亡匿死,吏不敢至门”。刘秀当初为什么“臧亡匿死”?

为了造王莽大新朝的反。

王莽的大新朝为什么被推翻了?

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刘秀“臧亡匿死”时,官吏不敢上门去捉拿犯法之人,不敢去惩治刘秀。

那刘秀现在是皇帝了,他怕什么?

他怕别人学自己当年的样子“臧亡匿死”,造东汉王朝的反。所以他说“天子不与白衣同”,其支持和保护董宣就是要震慑那些敢于“臧亡匿死”的人,避免东汉王朝重蹈大新朝的覆辙。

(二)董宣廉洁,严于律己。

据《后汉书·董宣传》记载,董宣去世后,“(刘秀)诏遣使者临视,唯见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帝伤之,曰:‘董宣廉洁,死乃知之!’”

有人会问,董宣为何会如此廉洁呢?

董宣在京城搏击豪强,打击不法,自然会得罪一些人。他深知肯定有无数双眼睛正在看着他,他必须廉洁自律,以免授人以柄。所以,董宣的廉洁有高风亮节的因素,也有避祸的成分。

(三)湖阳公主有一定的心胸。

在历史上,湖阳公主因思嫁宋弘未果、窝藏杀人犯而被董宣斥责,可谓遗羞千年。不可否认,这两件事情公主都有过错,但是观察事后,我们会发现,史书中并没有公主因宋弘的拒婚让自己被人笑话而怨恨宋弘的记载。史书中也没有记载,公主事后一直抓着董宣的事不放。宋弘也好,董宣也好,他们都没有被湖阳公主打击报复的记载,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湖阳公主有缺点不假,但从某个侧面讲,她不是一个特不讲理的人,她是一个多少有些度量的人。这在封建社会的皇亲国戚中多少有些难得。


“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五、董宣和包拯比一比。

一谈到董宣,许多人就会想到宋代的包公,其实这二位在许多方面都具有可比性。

(一)经济条件对比。

宋代实行官员高薪制。据《宋史·包拯传》记载,包公后来虽然身份显贵,但是其衣服、器用、饮食和自己当老百姓事差不多。

据《后汉书·董宣传》记载,刘秀赏赐给董宣钱三十万,结果董宣把钱分给了下属。董宣去世时,尸体用布盖着,家里有大麦数斛、敝车一乘。

由此可见,董宣的经济状况,明显不如包拯。

(二)不畏权贵对比。

在戏曲中《铡美案》中,包公斩杀了驸马陈世美,但戏曲不等于正史。那正史中,包公这方面的形象如何呢?

《宋史·包拯传》记载:“拯(包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由此可见,包公因为为人刚毅,确实被权贵忌惮。

可《后汉书·董宣传》记载,董宣敢去得罪湖阳公主,得罪过阴丽华家族的人,可见其在不畏权贵上的胆气是包公所不及的。

(三)名气对比。

众所周知,董宣名气远不及包公。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公孙丹一案中,董宣多杀无辜,被列入《后汉书·酷吏列传》。对封建统治者来说,为了维护统治,需要打击破坏法度的行为,提倡廉政;为了打击破坏法度的行为,提倡廉政,就需要推崇执法严明的清官。在树立廉政典范时,相对而言,“其政严明”、“不尚苛刻”、“推本忠厚”的包公似乎比较与儒家仁政思想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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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


六、对董宣诸多评价的由来。

要搞清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就要看看,对于董宣都有哪些评价:

1.董宣属于酷吏。

《后汉书》的作者范晔为何要把《董宣传》归入了《酷吏列传》。由此可见,在《后汉书》的作者范晔对董宣评价是一个酷吏。

2.董宣是“卧虎”。

卧虎是什么意思?

卧有伏着的意思,虎自然是指老虎。

是什么人、因为什么说董宣是卧虎呢?

自然是因为雒阳令董宣在京师“搏击豪强”,京师的人怕他,所以称之为卧虎。具体来讲,称董宣为卧虎的人应该包括两部分人,一部分是京师的官员们;另一部分是当地的百姓。

官员和百姓为什么怕董宣啊?

因为董宣打击不法,常有霹雳手段。这些人会因为敬畏法度而畏惧董宣。

3.董宣是强项令。

根据《后汉书·董宣传》可知,汉光武帝刘秀对董宣的评价是强项令。

司马光在编写《资治通鉴》时,提到了刘秀称董宣为强项令的事,但没有提卧虎和酷吏这两个称呼。

4.董宣是好官。

据《后汉书·董宣传》记载,董宣当雒阳令期间,当地人歌颂他说:“枹鼓不鸣董少平(董宣,字少平)。”说的是董宣的衙前,没有人击鼓鸣冤。

这段记载反映出一个现象,虽然董宣所处的年代是封建社会,作为当时的一名官员,其所作所为最终目的还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但是其不畏权势,霹雳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法律上的正义,并促进了社会正义,由此得到了其治下许多人的拥护。这些人里必然包括许多百姓,也可能有部分读书人和官员。

由此可见,董宣虽然不为许多人所喜,但是他是有很高的民望的。

如此说来,对董宣至少有酷吏、卧虎、强项令和好官四种评价。

我们先看前两个评价,酷吏和卧虎。其实这两个评价,从深层次讲,都有很强的贬义色彩,其强调了董宣可怕的一面。《酷吏列传》并不是从《后汉书》才开始有的,而是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开创了撰写《酷吏列传》的先河。班固的《汉书》和范晔的《后汉书》中都有《酷吏列传》,这一点可以说是承袭了司马迁《史记》中的此类传记。也就是说,范晔和司马迁、班固一样,并不喜欢董宣这样的官员。为什么?

其实答案就在《后汉书·董宣传》里。

在刘秀的支持下,董宣“搏击豪强,莫不震栗。京师号为‘卧虎’。”而且,董宣是个非常廉洁的官员,可是直到其去世,刘秀才知道董宣非常廉洁。

这说明,在当时的京城官场上,董宣得罪的人很多,不喜欢董宣的官员很多,敢说董宣好话那是高度危险的事情,所以关于董宣的好话很难传到刘秀的耳朵里。

司马迁、班固和范晔都在不同的时代担任过官员,他们的心态其实和董宣时期京城的许多官员是一样的,他们都怕其所处时期的皇帝重用董宣这样的官员,那样的话可能会伤及自己的利益,甚至危及到身家性命。所以,他们把董宣一类的官员归入《酷吏列传》,就是想震慑同时期的官员,不要学“董宣”那一套,否者史笔不饶。

那刘秀为何称董宣为强项令呢?

因为刘秀需要董宣这样人来帮助其维护东汉王朝的法度,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皇权的安全。所以,刘秀对董宣的评价是正面的。

“强项令”董宣:慢外戚,惹公主,触龙鳞,宋代包拯不如他

刘秀


结语:对董宣,到底应该如何评价?

在之前的公孙丹一案中,刘秀派使者谴责董宣“多杀无辜”是客观的,也是正确的。不可否认,董宣确实有酷吏的一面;但他也有为了打击不法而不畏权贵,且为官廉洁的一面,也就是刘秀所说的强项令。

对刘秀来讲,董宣的存在可以很大程度的抑制不法行为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正义,有利于维护政局的稳定和皇权的安全;而这些对于促成东汉时期盛世局面是有贡献的。

所以,评价一个历史人物应该一分为二看主流。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之所以只提其强项令而未提酷吏一词,那是因为在司马光看来,“强项令”是董宣这个人的主流,范晔用酷吏一词来涵盖董宣是以偏概全的。刘秀作为一名大政治家,其既谴责董宣的“多杀无辜”,又发挥其“强项令”的一面,以实现用人上的“扬长避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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