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荒引燃路边野草,鞍山公安:先灭火再处罚

近日来鞍山遭遇连续大风天气,火灾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千山公安分局党委按照市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焚烧秸秆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文件要求,要求辖区内各派出所做到火灾防控“两手抓”。一方面在进行疫情期间入户走访的同时,积极宣传防火相关知识,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另一方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坚决打击放火烧荒行为。

烧荒引燃路边野草,鞍山公安:先灭火再处罚

3月21日上午10时,东鞍山派出所值班民警韩政伦、田宏林和辅警刘显辉在解家堡子地所屯村进行防火巡逻时,发现不远处田地间冒着浓烟。见此情况,三人立刻赶往冒烟之处。

烧荒引燃路边野草,鞍山公安:先灭火再处罚

到达现场民警发现两名女子正在扑火,但因为大风的缘故,火势不减反长。于是三人二话不说,立刻帮助上前扑火,过了一段时间后,村里的工作人员发现火情驱车前来帮助,在众人合力之下,终于将火势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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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火情因两名女子中的张某引起,张某在自家地格中燃烧秸秆,结果火势变大引燃地格边野草,于是叫了另一名女子帮助灭火。民警了解情况后当场对张某进行了批评,随后将张某传唤至派出所。经民警询问,张某对自己燃烧秸秆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民警对张某予以行政处罚,并告诫其不得再进行放火烧荒行为。

烧荒引燃路边野草,鞍山公安:先灭火再处罚

放火烧荒,既不科学,也不环保,更容易引起火灾。在下一步工作中,东鞍山派出所将会做到“疏堵结合”,在进行防火宣传的同时,继续进行防火排查,严厉打击露天燃烧秸秆行为,确保火灾隐患打早打小、防患于为“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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