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你高飛鴻
你說的這種情況是很少的,即就是有也是民辦學校給發的工資,而且人員屬於政府派遣的行為。
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小編以為有兩點原因:
第一:民辦校的創辦的時候,設校的地點是政府給定的,會預留一定的學位,也就是日常我們說的政府購買學位。為了滿足了政府對就近入學的政策的落實。
第二:作為政府購買學位的付出,在學校設立之初,政府出一部分公辦教師到學校任教。一般會有選擇相對優秀的教師,為了更快的把學校建成一所群眾認可度高的學校。
至於這部分老師的最後去向?小編以為也有兩個選擇:政府派遣教師的行為必然會有一個期限,期限滿後原則上需要回原來的學年任職。不過也有一部分教師可能已經習慣民辦的辦學節奏,那也是可以留在民辦的,這樣子的話公辦學校那邊就需要辦理離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