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抗疫案件宣判是最生動的法治教育

妨害抗疫案件宣判是最生動的法治教育

苟某妨害抗疫案件庭審現場

3月17日上午,青海人苟某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據稱,這是青海首例宣判的妨害傳染病防治案件。法院經審理認為,國家宣佈對新冠肺炎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後,苟某拒絕執行預防、控制措施,引起病毒傳播危險,已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據報道,苟某認罪服從判決,當庭表示不上訴。

而據此前青海警方發佈的通報,苟某從武漢回刻意隱瞞發熱症狀和行程,不僅自己和兒子感染,還造成900餘人被隔離,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根據公安機關偵查和人民法院審理認定的事實表明,苟某的犯罪行為造成了危害群眾生命健康的嚴重後果,也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所以,苟某受到法律懲罰,完全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妨害抗疫案件宣判是最生動的法治教育

故意妨害疫情防控的行為是犯罪

此案宣判是一堂最好的法治教育課,現實而且生動。該案中,苟某1月16日離開湖北武漢、17日回到青海西寧、直到30日確診,前後半個月期間不遵守國家防疫方針政策,故意隱瞞真實行程、故意隱瞞真實病情、故意串門走親訪友、故意不配合信息登記,甚至故意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一連串“故意而為之”的行為,充分暴露出苟某對於法律的無知和無畏。其實再想想,法律素質低下、法治意識淡漠者,又何止該案中的苟某一個人呢?

比如說最近河南鄭州的“毒王”郭某鵬,就是又一個活生生的案例。在國內外疫情形勢日益嚴峻的形勢下,為了滿足一己私慾(據說是去意大利看球、帶私貨),在3月1日至7日期間乘坐多個航班、多種公共交通工具,行程多達10餘次,途經多個國家和國內多個城市;而最新消息顯示,截至17日,國內曾與郭某鵬密切接觸者涉及11個城市,真不敢想象,這個“憑一己之力毀掉一億人抗疫努力”的冒天下之大不韙者,究竟禍害了多少無辜的其他人?等待郭某鵬的,也必將是法律的嚴懲,敢於以身試法者,終將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沉重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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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鵬被網友們罵上了熱搜

這起妨害抗疫案件宣判,妨害抗疫的害群之馬被繩之以法,彰顯了法律的權威,更具有警示教育意義。疫情防控過程中,瞞報行程、瞞報病情並非個案,拒不配合信息登記、拒不配合檢查檢測,甚至辱罵、毆打防疫人員的,也大有人在。苟某某、郭某鵬之所以會被抓了典型、被罵上熱搜,是因為他們自身也被確診為病毒患者,在社會上造成了嚴重和巨大的不良後果。想想還有多少瞞報信息者、拒不配合者,只不過尚未造成嚴重後果,而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其實是一件細思極恐的事情。而本文中的首例妨害抗疫案件宣判,就向全社會傳達出一種明確的告示,足以告誡那些自私自利、不守規矩的人,足以警示那些違反國家抗疫政策和法律的人:瞞報信息、拒不配合,就是犯罪!就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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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是一面“照妖鏡”,它讓好人眾所周知,也讓壞人無所遁形。在這場前所未有的疫情之中,既有愛護人民、奉獻人民的逆行者,也有隻愛自己、禍害人民的背叛者。如果深入探究二者區別,就會發現,逆行者的道德是無私的、高尚的,而背叛者的道德是自私的、自利的。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李蘭娟院士說:這次疫情結束後,希望國家給青年一代樹立正確的人生導向,讓青年一代樹立起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這場疫情使我們失去了很多,但也讓我們獲益良多。這場危機更使得我們深刻認識到,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和道德建設勢在必行、刻不容緩,而教育和引導青少年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把他們培養成為有信仰、有力量的一代,才是中華民族的希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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