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山七镇:“三落实”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山七镇积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部署,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居民救助体系,切实将遭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多举措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一是落实救助对象和范围。认真开展临时救助人员摸底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由因病、因灾或遭受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

二是落实救助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救助标准参照低保标准的2-10倍,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救助到人。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委会核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县民政局备案等程序申报审核审批,救助资金通过财政涉农“一卡通”系统打卡发放到户。

三是落实救助监督和管理。参照《安徽省城乡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对临时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村干部及其近亲属申请临时救助的,做好备案工作,谨防“优亲厚友”,并且在救助申请审批表中予以注明。严禁通过虚报、隐瞒、伪造等骗取临时救助的弄虚作假行为,严防徇私舞弊、违规办理等玩忽职守行为。

据悉,本次该镇落实2020年度第一批次临时救助金3.5万元。(程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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