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凤阳发布紧急通告!


滁州凤阳发布紧急通告!

关于严禁销售“洁田” 系列稻种所搭配的专用除草剂的通告

全县农资经营批发商、零售商:

2020年我县春耕生产已经开始,农资销售逐渐进入旺季,我局农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近期在市场执法检查过程中了解到,有部分农资经销商采取预收定金销售“洁田”系列稻种并搭配专用除草剂行为,具体方式是:购买“洁田”系列稻种的农户,每亩稻种配1瓶专用除草剂,稻种和除草剂搭配在一起销售, 每亩收取150元—160 元,在水稻3-4叶期需要使用除草剂时,除草剂采取无柜台销售方式,直接送到购买“洁田”稻种的农户手中。

据了解,上述所谓的“ 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销售的专用除草剂,未附具农药标签,仅标注了非卖品字样;未按规定标注农药名称、剂型、有效成分、含量、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农药生产许可证号等农药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

全县所有农资经营批发商、零售商接到本通告后,立即停止销售“洁田”系列稻种所搭配的专用除草剂。凡是发现销售此专用除草剂的请立即向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举报,举报电话0550—6736996。我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或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特此通告


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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