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不和親是不是因為別人看不上?你怎麼看?

沈靜軒


明朝是我國曆史上最後一個漢人王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在建立大明王朝的時候就給後世立下規矩“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天子守國門,君王死社稷。”這是老祖宗立下的規矩,不是看不看得上的問題,不管是明朝看不上那些邊遠地區的“蠻夷”,還是他們看不起明朝的公主,都不行。老祖宗立下的規矩,後代皇帝們不能破,也沒有哪個皇帝敢破。

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出身貧民,自幼父母雙亡,親歷元朝統治者的暴虐統治,對於元朝蒙古人可以說是恨之入骨。元朝時期統治者實行種姓制度,將國民分為四等,第一等自然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北人,第四等是南人,朱元璋家鄉所在地安徽省自然就被劃分為第四等人,不然也不會在他父母雙亡的時候甚至連下葬的錢和地方都沒有。所以在朱元璋當上皇帝之後,在漢人從蒙古人手中重新奪回政權之後,就再次確定了漢人為尊的地位,也就立下了這樣的規矩。

和親作為一種外交手段,在我國古代中原政權孱弱時候一直都有這樣的傳統,和親不僅是一種示弱的表現,更是一種安撫少數民族的謀略和權宜之計,還是一種屈辱的表現。但是和親在某些時候也能起到安定邊疆、減少戰爭、促進民族交流與融合的作用,比如漢朝時期的昭君出塞,唐朝時期的文成公主和松贊干布的和親都是傳承千古的佳話,畢竟這樣的和親壯舉都是少數,和親在更多時候對於中原王朝政權都是一種嘲諷和無奈。

明朝的前幾位皇帝都比較生猛,朱元璋是馬背上打天下的皇帝,手下將領徐達和藍玉甚至將元順帝趕到了捕魚兒海(今貝加爾湖)。明成祖朱棣本是駐防河北北京一帶抵禦北方遊牧民族侵擾的,在對元作戰中有著非常豐富的經驗,靖難成功後遷都北京,更是將強北方的兵力,並多次打擊北方遊牧民族,在他們眼裡北方遊牧民族不堪一擊,沒有和親的必要。

明朝的疆域雖然比不上元朝和清朝,但是已經有了現代疆域的雛形,現今的南方兩廣雲貴地區已經納入國家版圖,西藏也是國家的一部分,對於西北地區也是駐紮重兵防守,從形式上看似乎已經沒有了和親的必要。另外明朝的文官集團也是相當有骨氣的,這也是明朝漢人的一種氣節或者是大國風度。北京城破,崇禎皇帝自縊於煤山,南方的士族文官依然在拼死抵抗,直到流盡最後一滴血,這就是氣節的體現,也是對大明祖訓最好的詮釋。


清風史話history


和親是一種關係交流,並不存在誰看不上誰的問題,而是“和親”在明朝早已過時,好比科舉考試無論如何受用,但終有它壽終正寢的一天。原因很簡單,時代在發展,社會在進步,一些東西註定會被淘汰。

實事上,明朝也勉強有過一段“和親”,結果正是其高高在上的態度,非但沒有“和”成,而且還引發了“土木堡之變”。

北元滅亡後,蒙古分裂為瓦剌與韃靼兩部。瓦剌太師也先效防歷史上的藩國不斷嚮明朝進貢,並且萌生了娶中原美女為妻的想法。由於明朝翻譯馬暈屢次收取瓦剌賄賂,所以當也先提出要求後,馬暈拍胸口答應。

其實馬暈並沒有將此事稟報明朝政府。因此,當也先趕了1600匹馬來到明朝下聘禮時,被明朝一口回絕。結果,也先大為惱火,率領大軍進攻明朝。接下來就是明朝的土木堡慘敗。

有記載的和親開始於西漢初年,結束於唐朝後期,共存世約一千餘年。所以,從唐朝後期起,“和親”已經退出了歷史舞臺。而從唐朝後期到明朝,又經歷了五百餘年的歷史。

在這五百多年裡,中原與周邊各民族之間發生了深度融合,無論是遼國,還是金國,以及後來的蒙古,都在與宋朝爭奪中國的宗祖地位,即中華正溯。所以各民族之間習慣了用戰爭解決問題,顯然,那時候的“和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

所以,自唐朝後期,和親已經完成了歷史使命,成為了博物館的文物。既然是文物,自然就失去了實用價值,當然也不可能再拿出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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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春秋


明朝說白了就是好面子! ! 認為和親就是屈辱,認為外族就是蠻夷,認為中國就是天朝上國,所有外族國家都不配跟中國平起平坐,更別說讓這些“野蠻人”娶中國的公主了!“雖然這些公主可以冒充!”

因為面子!

萬曆皇帝能夠傾全國之力,去幫助朝鮮抵抗日本的侵略! 最後,除了落了一個朝鮮王朝的絕對效忠,好像真沒什麼實際的好處,(大明滅亡之初,朝鮮全國上下悲痛不已,發誓練十萬雄兵幫助大明覆國, 可最後還是沒幫上一點忙!)而這場打仗也直接埋下了大明滅亡的禍根!

又因為面子!

崇禎皇帝面對內憂外患,依然不肯割關外土地安撫大清!若是當時能讓大清安定一小段時間, 那大明就能傾全國之力平定李自成的起義!要知道,當時大明最能打的官營鐵騎可都在邊境呢!

攘外必先安內!這是最基本的道理! 所以說, 明朝的《不和親 不割地 不賠款》其實是限制了他的發展! 畢竟有時候後退一些才能更有力的出擊!

文武之道在於一張一弛!哪有什麼絕對的定數!

而且,沒有什麼民族或者國家是絕對高貴或者低賤的! 和親,只不過是政治婚姻,沒有什麼好壞之分!


府少爺的歷史觀


想和親,朝鮮人卻看不上。在李氏朝鮮《朝鮮王朝實錄·太宗實錄》中有明確記載 。

洪武年間,朱元璋曾有意與朝鮮聯姻,由於朝鮮態度曖昧,後來發生“表箋事件”,兩國關係緊張,此事不了了之。 朱棣即位後,與朝鮮和親之事又重新提上議程。當明朝使臣向朝鮮國王提出和親時,朝鮮國王李芳遠居然對使臣說:“對不起,我的兒子已婚。” 實際上,這是句徹頭徹尾的謊言。原因很簡單,不想和明朝和親,他曾親口大臣說:“世子未婚,而予汲汲於使臣言已婚者,正恐聯姻上國也。這著實令人費解,如果換做他國,不願意和明朝和親,還可以理解成瞧不上,朝鮮則斷然不可能。那麼,朝鮮為何不願意明朝和親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只有3個字:娶不起。李芳遠曾對大臣說:倘若許婚,或非帝之親女,雖或親女,語言不通,非我族類,而恃勢驕恣,壓視舅姑,或因妒忌,片言支詞,私通上國,不無構釁。原來,李芳遠有幾處擔憂,第一,明朝公主和朝鮮王子言語不通,難以溝通;第二,明朝公主是上國貴胄,如果張揚跋扈,因明朝在背後撐腰,朝鮮也不敢管;第三,擔心明朝公主私通明朝。其實還有一點,李芳遠擔心朝鮮的大族與明朝公主結盟,顛覆李氏朝鮮的統治。在李芳遠看來,明朝公主對朝鮮而言,猶如一個定時炸彈,讓朝鮮永無寧日。所以他拒絕和親。可謂想和親卻不可得,大明的公主,對朝鮮如同蛇蠍唯恐避之不及 。我是老王,歡迎大家一起討論交流!

隔壁老王談歷史


和親,也叫做”和戎“”和蕃“,是指中原王朝統治者與外族或者外國出於各種目的而達成的一種政治聯姻。

那麼,明朝為什麼不和親呢?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1、明太祖朱元璋起兵之後打出“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旗號,得到了廣大人民的擁護,從民族大義上不可能與遊牧民族妥協,更不可能和親。

2、明成祖朱棣遠征漠北時說:“我朝國勢之尊,超邁前古,其馭北虜西番南島西洋諸夷,禮無漢之和親,無唐之結盟,無宋之納歲薄幣,亦無兄弟敵國之。”這句話作為最硬氣祖訓,被後來的13個皇帝世代遵守,影響了大明朝王朝200年。

楊榮把這番豪言壯語記載在他的著作《北征記》中:“無漢之和親,無唐之結盟,無宋之納歲薄幣,亦無兄弟敵國之”。

3、土木堡之變,受到之前“不和親,不賠款、不納貢,不割地”的氣節影響,明朝朝野上下均視和親為恥辱,越是形勢緊迫,明朝反而越是堅決抵抗。

4、明朝後期內憂外患,蒙古、後金的活動範圍都離北京不遠了,明朝後期已經不具備和親的實力了,縱觀中國歷史只有強勢的朝代才能和親。

以上就是明朝不和親的幾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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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說,不搞和親意味著明朝有骨氣,有些人說成是明朝“無漢唐之和親”,這與什麼“無兩宋之歲幣”一樣,被認為是明朝的氣節。可是,當其它方面被證明是假的後,這唯一的不和親還能認為是明朝氣節的表現嗎?

  讓我們先看一下歷史上的和親。誠然,漢朝早期由於實力較弱,無法抵抗匈奴的入侵,於是選後宮女子,冒充公主嫁給匈奴,以此換取漢匈之間的和平。後來漢朝強大了,打敗了匈奴,但當匈奴單于向漢朝求親後,漢朝又選取了宮女王昭君嫁給匈奴。此外,漢朝還將諸侯王的女兒嫁給西域的烏孫諸國。由此看來,漢朝早期的和親有屈辱的一面,但後期則是強大的表現,和親並不一定意味只是屈辱。你再看一下唐朝,唐朝建立之初也是弱小,唐太宗即位之初被迫與突厥人締結了便橋之盟。可是此時的唐朝沒有對突厥和親,也沒有與其他民族或國家和親。可是當唐朝強大後,大唐反而與藩邦和親了。唐朝嫁公主給吐谷渾、吐藩、回鶻,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文成公主。如果和親只意味著屈辱的話,難道唐朝強大了還要犯賤去討好各少數民族藩邦嗎?用某些人的說法顯然是說不通的。

  你還可以看一下國外,當英國還是“日不落帝國”的時候,他的公主嫁到了歐洲許多國家,包括德國、俄國、希臘等,維多利亞女王也因此被稱為“歐洲的老祖母”。如果按照中國的標準,英國的這種行為是不是和親?可它意味著英國的屈辱嗎?答案是:不但不是屈辱,相反還是英國的光榮。

所以,和親雖然有時是被迫的,但大多數時候,它是兩個國家或民族之間友好的表現。這是從和親的主觀方面說的,從客觀方面說,和親減少了兩個國家或民族之間的敵對,對國家的發展是有利的。至於有些人說到了漢朝早期的被迫和親,對漢朝而言,那確實帶有屈辱的一面,可是當時漢朝打得過匈奴嗎?如果當時就當得過匈奴,你認為漢朝會和親嗎?如果打不過匈奴,又要保證國家的安全,那麼除了和親,還有別的什麼辦法?當時的局面是:不和親,漢朝被打得大敗,甚至亡國;和親,漢朝雖然可能被匈奴敲詐財物,但國家得到了喘息的時間,以後有可能翻本。這兩種可能,哪種是理智的做法?哪種帶給漢朝的屈辱少些?漢朝選擇了後者,後來果然翻了本,早期的屈辱難道還沒有洗刷嗎。再說明朝,明朝為什麼不和親?

  一、明朝沒有經歷漢朝早期那種困難的局面。明朝的建立,就是建立在推翻蒙古人統治的基礎上。試想明朝經歷明漢朝早期的白登之圍嗎?明朝有漢朝早期那樣的窘境嗎?沒有,明朝一開始就沒有那種困難,因此明朝沒有和親的必要。

二、當明朝統治穩固以後,當明朝強大以後,明朝為什麼還沒有和親?漢、唐強大以後,都曾與外族和親,可是明朝沒有。按說強大了以後與外族和親意味著光榮,可是明朝為什麼沒象漢唐那樣實行和親?你得看一下明朝與漢、唐有什麼不同。漢、唐是開拓性的王朝,當漢、唐強大以後,他所實行的和親,實際上就是攏絡少數民族的首領,要將當地納入漢、唐的統治之下,所以漢、唐實行了和親。試看漢、唐強大以後和親的效果如何?漢朝的西域都護府,唐朝的四大都護府都是怎麼來的?劉淵為什麼自認是漢朝之後,突厥人為什麼以“桃花石”自居。明朝呢?明朝閉關鎖國,對開疆拓土不感興趣,你想漢唐為了開拓而和親,明朝又有哪個必要嗎.

  三、對少數民族而言,與中央王朝和親,意味著與中央王朝樊上了親戚,從此以後可以得到中央朝廷更多的賞賜,當與其他部族產生矛盾時,也可以得到中央王朝的支持或幫助。因此,少數民族與中央王朝和親,意味著物質上或政治上的利益。因此,對少數民族而言,和親只是手段,和親的背後是利益。可是明朝對外族外國是怎麼做的?朝貢貿易、賞賜土地,外族外國不需要和親就可以得到比和親更大的利益,你想他們還非要娶明朝公主嗎?外族外國的首領又不對明朝公主非常感冒,有那個必要嗎因此,明朝公主多是嫁給了大臣的兒子,加強皇室與貴族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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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恰恰是因為明朝的強大,能夠威懾四方,不需要用和親這種手段來討好異族,縱觀大明一朝,確實沒有出現拿女人來換和平的事情。和親政策的實施一般和異族實力的強大有關,一般來講,當異族強大起來並對中原王朝形成較大威脅時,和親政策就會實施,而一旦異族實力衰弱後,往往不再拿女人去當犧牲品,而是用武力去討伐他們。

漢唐是和親政策最多的朝代

一、西漢初期,匈奴處於全盛時期,他們經常南侵,掠奪中原的人口,食物,財富,而此時的西漢政權建立不久,經過幾年的秦末農民戰爭和楚漢戰爭後,國家人口急劇下降,農田無人耕種,封建農本經濟遭受嚴重損害,國家處於經濟恢復期,需要休養生息,國力十分薄弱,根本無法和匈奴硬拼,為了給國家爭取時間恢復經濟,必須要有和平的良策,而和親政策能夠帶來和平,又能緩和緊張的氣氛,是最實惠的解決方式,所以自漢初以來,一旦雙方僵持不下的時候,西漢就會派出公主和匈奴貴族和親,而匈奴也樂意接受這些皇室高貴血統的女人,他們心裡也會有種滿足感,從漢高祖劉邦開始,西漢歷代都有和親的公主,她們雖然加入異族,然而對維護和平做出了貢獻。

二、唐朝也是因為異族的強大,而為了國家安寧,不得不採取和親政策,保持邊界的和平共處,唐朝初年,吐蕃的勢力逐漸做大,7世紀前期,吐蕃傑出的首領松贊干布統一各部,建立了強大的奴隸制政權,都城在邏些(今拉薩),對唐朝西南邊境形成了巨大威脅,屢屢用兵大唐,雙方互有勝負,唐朝一口也吞不下去,而且不止吐蕃威脅,唐朝周邊還有其他實力強大的部族,像吐谷渾、突厥、回紇等都對大唐的邊境有潛在威脅,為了緩和周邊的關係,避免用兵,用和親是損失最小的,又能和異族的貴族們結成姻親,何樂不為,據不完全統計,在唐代不到三百年的時間裡,共確定過20位公主與10個不同民族的和親聯誼,其中真正成行的有16位公主與7個民族,為唐朝的穩定和繁榮起了較大的作用。

而大明沒有和親,也是有以下原因的:

其一、朱元璋反抗元朝是打著“驅逐韃虜恢復中華”的旗號,而且朱元璋自小在元人統治下,受盡委屈,對蒙古人有一種天然的恨,在這種情感影響下,他不可能會去和蒙古人和親的。朱元璋作為開國皇帝,他沒有實行和親政策,後世子孫皇帝也不敢破壞祖宗規矩,所以即使出現土木堡之變那樣的慘事,皇帝被俘,也沒有敢破壞規矩主動送女人去和蒙古人聯姻。

其二、明朝建立以後,和周邊民族相比,他的國力是最強盛的,他不需要仰人鼻息,拿女人去換和平,明朝面臨最大的北方入侵就數蒙古了,但是元朝經過朱元璋的八次北伐,而後的明成祖朱棣也經歷了五次北伐,父子總共13次北伐沉重打擊了蒙古勢力,到朱棣後的時代,蒙古最終分裂為韃靼和瓦剌兩個勢力,分裂後的蒙古部落根本無力對抗統一的中原王朝,只能騷擾一下大明,但整體上無關痛癢。這裡要提一下,土木堡之變,明英宗被俘只是偶然的事件,跟英宗自己的指揮失誤有莫大的關係,雖然土木堡之後北京一度面臨危亡的境地,但由於明朝的根基未受到大的打擊,很快有組織起強大的勤王力量再加上于謙的正確指揮,明朝很快轉危為安,大明一朝不管處於什麼境地,始終沒有采取和親政策。

其三、明朝人很講究氣節,尤其是明朝士大夫階層,明朝的大臣都是典型的受程朱理學教育長大的傳統文人,對氣節操守之類的東西自然無比看重,他們認為“威武不能屈”,“生死事小,失節事大”,寧願玉碎,不為瓦全,根本不屑屈辱的和親政策。

結尾

大明一朝“不和親、不賠款、不割地、不納貢”,是最有血性的王朝,對於明朝人來講,拿女人換和平,那就是一種恥辱。



一切都付笑談中


1.從政權合法性上講:漢代秦,唐代隋,均是以漢族內戰為主,與少數民族矛盾尚不尖銳。所以漢唐有和親有稱臣妥協。

明朝之前因為經歷了五代十國南北朝,兩宋滅亡。漢人被少數民族屠殺奴役。尤其兩宋時期的懦弱外交,被認為是養虎為患(歲幣買平安)導致神州陸沉。明代元,是實打實的民族矛盾,為了本身政權合法性,明朝沒有與外族妥協和親的可能。

2.朝代的建立初期大多有虛弱期。如漢朝初建,內亂外患,只能通過懷柔政策去避免外敵入侵。經過數代帝王修養生息,漢武帝時期才開始與匈奴正面交鋒。唐朝也是經歷了貞觀之治,經濟轉好,才北擊突厥。明朝建立伊始,就軍容強盛。朱元璋命徐達入草原打擊北元殘餘勢力。朱棣更是數次親征漠北。在土木堡之前,對周邊民族都是壓倒性優勢,這種情況下,和親就沒有必要了。

土木堡之後,受到之前“不和親,不納貢,不割地”氣節影響,或者說道德綁架。朝野上下均視和親為恥辱。所以越是形式緊張,反而越不和親妥協。

3.和親的目的無非為了穩定與緩解矛盾。明朝對境內少數民族延續土司羈縻制度,並不斷改土規流,雖然緩慢,但是穩定。對外通過封王分化,互市拉攏,對外族來說,這些好處遠比嫁過去一個公主更多。


香洲謝霆鋒


和親是中原王朝強盛時的政治手段,懾服周邊國家。沒落的王朝沒資格和親,明朝前期有洪武大帝等雄才大略的君主,國家強大,民族有氣節,連和平都不屑於去做,因為早期明朝對周邊國家有著絕對的實力壓制。明朝後期國勢衰微,沒資格和親


絮絮叨叨talking


首先應當表明這不是看不上的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點來分析。

第一,明朝沒有懦弱外交,“天子守國門”就充分說明了這一點,明朝統治者經過幾代皇帝的北伐殘元勢力,證明了自身政權的合法性,強大性,所以與外族妥協和親是斷然不可能。

2.明朝當時對周邊民族是壓倒性優勢,解決矛盾只有戰爭,沒有和親,越是形式緊張,反而越不妥協。

3.對內部少數民族,明朝採取了土司羈縻制度,實施改土規流。對外則通過封王分化,互市拉攏,對外族來說,這些好處遠比嫁過去一個公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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