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0號)精神,按照全省統一部署,從今年4月起,我縣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收統支,統一按省規定日期發放企業養老保險金,每月15日-20日發放本月養老金。
我縣企業養老金髮放日期,從2020年4月起按省政府文件執行。
孟村回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www.mengcun.gov.cn/plus/view.php?aid=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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