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0号)精神,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今年4月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统一按省规定日期发放企业养老保险金,每月15日-20日发放本月养老金。
我县企业养老金发放日期,从2020年4月起按省政府文件执行。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www.mengcun.gov.cn/plus/view.php?aid=6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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