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鲁国为例说说西周时期诸侯国对周王的义务履行

西周建立之后,为巩固统治,大封诸侯。一般来说,周王将土地,人口分封给诸侯,而诸侯对周王则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即镇守疆土、随从作战、缴纳贡赋、朝觐述职,以表示对周王领导的服从。

鲁国本是周武王弟弟周公的封地,在周武王死后,由于周成王年幼继位,于是周公便留在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辅佐周成王,而派长子伯禽前往就国。

鲁国是周的同姓诸侯国,当然也是周镇守东方的大国。在伯禽即位之后,“有管、蔡等反也,淮夷、徐戎亦并兴反。于是伯禽率师伐之于肸,作肸誓。”也就是说,在周武王弟弟管叔、蔡叔,作乱时,伯禽率军平定,便是履行镇守疆土并随从作战的义务的最佳体现。

朝觐述职指诸侯向周王汇报自己的工作状况或者成绩。“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後报政周公”。“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即受封在东方的齐鲁两国作为诸侯向周王汇报工作,因当时成王年幼,实际国政由周公负责,自然听取工作汇报的便是周公。

缴纳贡赋即按照规定,诸侯国根据封国等级及距国都的远近向周王纳贡,纳贡的数额根据则各诸侯国封地大小而定。据记载,即使在周天子权威一落千丈的春秋时期,鲁国都向周天子朝贡七次,那么在西周时期,鲁国向周天子的朝贡自不必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