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龍”大戲剛剛開演 “摸金校尉”卻先被抓了...

“尋龍十萬看纏山,一重纏是一重關。關門若有千重鎖,定有王侯居此間……”看到這裡,小夥伴們是不是忽然熱血沸騰,盜墓小說又更新啦?可今天我們講的並不是小說裡的故事,在這裡探陰爪、金剛傘、摸金符、洛陽鏟通通沒有,主角“摸金校尉”們卻悉數落入法網……


“尋龍”大戲剛剛開演  “摸金校尉”卻先被抓了...


“神秘”的租客

房東阿香(化名)近來很是煩心,她的出租房裡住進來幾位“神秘”的租客,剛住進來的幾天還挺正常,但到後來,他們總是白天休息,晚上出門,直到天將亮才回來,回來時樓梯上總是留下許多泥巴、塵土,每天打掃都要花去阿香很長時間。阿香曾要求他們注意房間衛生,可他們嘴上答應的好好的,行為上卻毫無變化。為此阿香煩惱許久,也懷疑過他們每天晝伏夜出,到底是幹什麼的?直到有一天警察找上了門,帶走了他們,阿香才終於知道了這些人的身份……

來回1600公里為盜墓

事情還要從2019年9月說起。老胡(化名)是襄陽人,在《鬼吹燈》《尋龍訣》等盜墓題材的文藝作品風靡全國時,他便迷上了盜墓,常常幻想有一天自己也能像“胡八一”“王胖子”那樣有一番奇遇。此後,他經常活躍在一些盜墓相關網站與諸多“同好”進行技術交流。數次的切磋探討讓他與江蘇淮安的老王(化名)從“同道”變成了“好哥們”。

因為手頭緊,老王想搞點錢花,考慮到自己掌握的“知識”已經挺多了,就差實踐,如果真能發現古墓,再挖出些“值錢貨”那不是一舉兩得了麼?他決定在歷史悠久的揚州先搞“試驗”。

“老弟,我在揚州‘扎到個木頭’,你要不來我這幫我看下,到時候也有你的份”。收到消息,老胡立馬拉上老杜(化名)一起前往揚州。幾人會合後,對“扎到木頭”的地方反覆查看,最終還是認為那不是古墓。幾人將失敗原因歸結為“客場”作案,不熟悉情況所致。“要不去襄陽吧,幾千年的古城,好些工地上都挖出過古墓葬。來之前我都已經瞅準了一個地方,那下面絕對有好東西。”老胡提議道。

說幹就幹,三人當天就來到襄陽,還邀請“道上同行”老李(化名)、老朱(化名)一同會面。五人一拍即合,並按“行規”約定見者有份。購置裝備、把守望風、挖土、運土、校定方位,他們分工明確,以挖金礦為掩飾,在襄陽市襄城區某地“晚九朝五”地幹起了盜掘古墓的勾當。被抓獲時該盜墓團伙已挖出長約1米、寬約80釐米、深約7米的盜洞,所幸尚未挖掘到古墓。因涉嫌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該團伙被移送襄城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從拒不認罪到認罪認罰

狡猾的盜墓團伙深知一旦認罪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因此在接受檢察機關訊問時堅稱他們只是在挖金礦,拒不認罪,妄圖逃脫法律的制裁。

面對犯罪分子的頑固抵抗,該院檢察官詳細羅列證據,耐心釋法說理,讓五人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已違反《刑法》中關於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的規定,同時向其宣講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他們若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犯罪事實,真誠悔過可以依法從寬處理。懾於檢察官手中完善的證據鏈,也為了爭取寬大處理,五名犯罪嫌疑人一改之前的態度,主動交代罪行,“檢察官,我坦白,我確實是去盜墓的,我願意認罪認罰。”隨後,五人全部簽訂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文物需保護 盜墓不可取

南北山頭多墓田,清明祭掃各紛然。作為人類文明史上一種特殊的存在,墓葬寄託了親屬對故人的哀思之情,且古代厚葬之風盛行,墓葬中通常伴有大量珍貴的文物、史書等陪葬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的歷史背景、文化藝術傳統和宗教信仰,是補史、證史的重要依據,對後世研究古代社會生活及文化有重要意義。

不管是因為一夜暴富的幻想,還是想體驗盜墓小說中酷炫的劇情,或是隻求一頓溫飽,還望懸崖勒馬,及時停手。盜墓行為既是對墓葬的無情破壞和對死者的極端傷辱,也是對中國古代物質文化遺存的嚴重損害,更涉嫌違法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規定:盜掘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文化遺址遺產需要我們共同保護。在這裡,檢察官也呼籲大家如發現盜墓線索,請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舉報,讓那些珍貴的文化遺址遺產靜靜地躺在歷史的長河裡,見證人類社會的起起伏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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