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罂粟引民警“家访” 老人听劝后主动铲除

“警察同志,我自己来铲除,放心放心,以后不会了。”老人一边铲除着盆里种植的几株罂粟,一边向身旁的民警说道。

3月25日10时许,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西区派出所民警朱琛筱巡逻小区时看见一户居民家中阳台有几株疑似罂粟的植物,遂上门进行查看。打开房门的是一位年迈的老人,朱琛筱告知其来意后,其立马主动承认家中种植的确实系罂粟,随后带着民警来到阳台,经现场清点,共计5株长约30cm、还未开花结果的罂粟。

民警经现场询问了解到,原来,老人种植罂粟系因半个月前,其在电视上无意间看到一张罂粟花的图片,当时只是感觉该植物成熟后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十分鲜艳,随后得知现在正是种植罂粟的时节,便寻来了些种子,基于观赏的心理种下了这几株罂粟。

考虑到老人系初次种植,且数量较少,朱琛筱遂当场严正告知其非法种植罂粟的危害及后果。经民警耐心教导后,老人对自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将阳台种植的5株罂粟全部铲除,且承诺以后不会种植了。

民警提醒: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现在正是罂粟开花结果季节,群众如果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可拨打110或公安机关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规定,非法种罂粟3000株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可免予处罚。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以身试法。

(通讯员 李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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