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婆
不可以。工人无罪,工头无理。
修改一下标题,应该是工头给工人买了煤气灶具锅碗瓢盆柴米油盐等生活用品,工人工作几天后离职,是否应该由工人把生活用品买走?
其实修改标题后你就很清楚,是否应该赔偿了。
首先,工头包几百亩山让工人做,那么为工人配置生活用品是必须的。如果没有配置生活用品,工人可能连去都不会去。
其次,配置生活用品的钱不是直接打给工人的,工人没有现由赔偿。
第三,工头花了钱,但工人去山里也花了时间和路费,并不是工头一个人在付出。
第四,这些生活用品,如果工人拿走了,那么工人倒是应该赔偿。如果没有拿走,仍属于工头所有,可以给以后的工人用,所以用不着赔偿。
第五、工人进山遇到阴雨天,连续几天没开工,这几天的工资,工头也应该给。还有开工的一天的工资更应该给。
第六、不知工头是否与工人签了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工人随时有离开的自由。如果签了,看是否有试用期,试用期内员工可以自由离职。
所以,工头不仅不能向工人要赔偿,而是应该付给工人工资。
但是鉴于工人不告而别,并没有事先与工头联系,这部分工资有理由不发。
所以,如果工人未拿走工头的东西,未给工头搞破坏,工头要求工人赔偿三千元是无理要求,而工头如果上告,其结果就是,工人走个离职程序,然后工头给工人把这几天的工资结清。
职场酸辣汤
息事为好,你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招工,你帮他们都买了社保医保吗?还有住房公积金等。
综上所述,你另找他人,善待工人,互帮互利,共同受益。
陈宸宸2
公司上班特别是工地上老板发生活费都是有规定的!不是你提的到单位就发给你生活费的!差不多都是按月如果民工带的钱花完了可预支但不能超出你应得数额!
茶仙老四
当初是如何协议的是前堤。
用户9368353022773
工人没有把东西带走,工人就没有错。这一帮人走了,你买的东西,找下一批工人也会用。只是你和工人当初谈的价钱低了,别人做不出来,肯定会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