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提高法律意識嚴防境外疫情輸入

經過多月的艱苦努力,中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隨著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多國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持續攀升。目前,輸入性病例成為了我國當前疫情防控的重點工作之一。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日前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中,來華(歸國)人員也被列為了疫情防控人群之一。

為了有效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和擴散,各地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如北京規定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明確表示對於虛報信息、隱瞞病情、造成疫情傳播的人員將被依法依規追究責任,並納入信用體系;河北省唐山市發佈公告,對境外入(返)唐人員刻意隱瞞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發佈通告稱,所有從國(境)外入境來拉薩、區外來拉薩人員如瞞報、謊報個人信息,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責任。集中隔離、如實填報信息等防控制度不僅必須,而且極有必要,這不僅是對自己的保護,也是對他人的負責,並非不近人情。入境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及疫情防控規定,自律自覺地配合防疫工作。

雖然絕大多數入境人員都能理解、配合入境的防控工作,但仍有個別如郭某鵬、“跑步女”“礦泉水姑娘”等入境人員謊報、瞞報或不配合、不理解國內相關防疫安排的情況,甚至有疑似病例在登機前服用退燒藥降溫以圖矇混過關,如此瞞報謊報病情不僅延誤自身治療,還危及國內其他民眾的健康權益。這些個別的不把防疫大局放在眼裡的自私行為,引發網民憤慨和輿論關注。

無規矩不成方圓。中國是法治國家,任何人任何時候在中國境內不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甚至故意違反法律法規,必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做好入境疫情防控工作,對中外居民一視同仁。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 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根據這份意見,檢疫傳染病染疫人或者染疫嫌疑人如果有拒絕隔離、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六類行為,可按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目前,各地多名瞞報症狀入境人員相繼被立案調查。按照防疫規定,對拒絕隔離的,可以強制執行;報送虛假信息或隱瞞病情,甚至構成尋釁滋事,法律會做出裁定。

內防擴散,外防輸入,無論是對內對外,都要嚴“防”死守,不到最後勝利決不能放鬆。防疫不能只靠一線人員的堅守,更要靠每個人的自覺。任何人任何時候都要切實提高法律意識,共同維護國內來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續向好局面。相信只要我們共同進退,攜手前行,就一定能走過這段艱難時刻,迎來最終勝利。(中國西藏網 文/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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