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屠切肉十分禮貌,而且金翠蓮本來就欠錢,鄭屠讓她還錢何罪之有?魯達為何要殺他?

瘋狂特效墨鏡先生


水滸傳中唯獨花和尚魯智深為上上人物,結局也最圓滿。他是活菩薩,長著菩薩心腸,行的霹靂手段!但看他殺人,不曾殺一平民,何曾一件與己相關!只懲惡而已!與之相對應的行者武松,雖是天殺星,然西門慶、潘金蓮、蔣門神、張都監,人人皆與他相關,無非快意恩仇矣!層次自己分明。區區鄭屠,豬狗一般樣人,欺男霸女,竟敢稱“鎮關西”,光此一條,死有餘辜。魯達打死鄭屠後,無所遁形,幸又得金翠蓮丈夫相助,方得成魯智深,因果印證,果真不爽!


怪胎250


魯智深魯提轄之魯,水滸無人出其右。

關於金翠蓮和鄭屠的恩怨,書中交代的其實很片面,他們之間的是是非非,全部是金翠蓮一人述說:鄭屠看她美貌,娶她做妾,簽了一個虛錢實契的賣身契,一共三千貫。後來金翠蓮不容於鄭屠正妻,被趕了出來,鄭屠反而找她討要三千貫。她本來沒拿著錢,如何還他,只能賣藝還錢。

這裡意思說的很明顯了,就是說金翠蓮沒有欠鄭屠錢,是鄭屠佔了她便宜,又倒打一耙。魯智深聽了以後火冒三丈,當即表示要打死鄭屠,為金翠蓮主持公道。

這裡就看出魯智深有多麼魯莽了。一來他跟金翠蓮素昧平生,他根本不瞭解金翠蓮的為人,怎麼一聽她說的就全信了呢?二來金翠蓮跟鄭屠簽訂契約,這可是賣身契啊,還是那麼大一筆數目,難道鄭屠就一毛不拔就簽下來了,起碼定金也要給個一般吧。再有就是即便金翠蓮沒有撒謊,她究竟為什麼被趕出來,難道就是正妻記恨嗎?要知道鄭屠也是個狠角色,好不容易娶個小妾,老婆說廢就給廢了?這裡面的是非曲直真的像金翠蓮說的那麼簡單嗎?


有這麼多疑問在眼前,當時魯智深身邊還有史進李忠兩個,他兩個要冷靜的多,都讓魯智深考慮考慮,等明天處理也來得及。但是魯智深就急忙忙的跑去找鄭屠了。

找到鄭屠以後,魯智深根本沒有問鄭屠前因後果,去了先挑事,讓鄭屠親自切肉切骨的,鄭屠最後也有點不耐煩了,笑著埋怨一句,就這樣魯智深直接把肉甩他臉上。鄭屠再也忍不住,動起手來,魯智深只說了一句你為何強佔金翠蓮,根本不給鄭屠分辯機會,幾下子把他打死了。

如果說真的要主持公道,魯智深應該拉著金翠蓮一起去找鄭屠當面對質,就算不對質,他也應該直接問一下鄭屠前因後果,雖說鄭屠未必會實話實說,但是兩相一對比,總歸可以判斷出來誰是誰非,這事到底該怎麼解決。打死了鄭屠,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不說,金翠蓮父女跟鄭屠那層關係擺在那,如果官府正經要追究,魯智深已經跑了,肯定要拿住金翠蓮父女詢問,一問之下,好,原來魯智深是聽了你倆的話才打死鄭屠的,金翠蓮父女就是同犯,至於說他倆到底有沒有授意魯智深殺鄭屠,這都是可以兩說的,官府真要為難他們,牢飯肯定少不了。所以魯智深殺了鄭屠,非但幫不了金翠蓮父女,實際上是給他們惹大麻煩了。不過水滸裡沒有按照正常流程處理,直接安排金翠蓮父女成功跑路,最後又找到一個趙大員外,繼續做人家外室。按照作者施耐庵一貫厭惡女性的做法,恨不得個個都是蕩婦嬌娃死於非命的寫法來看,可以說是對金翠蓮極其優待了。


說起來,作者還真是對金翠蓮另眼相看,比如說就這個虛錢實契的事,那可是三千貫錢,就算施耐庵不瞭解北宋行情,但是在寫到另一個女人時,卻有著十分鮮明的對比,那就是宋江的相好閻婆惜。閻婆惜跟金翠蓮十分相似,也是賣唱出身,也是從東京流落到小地方,當時閻婆惜老爹死了,就剩下她們母女倆,沒有棺材本,宋江很大方的拿出十兩銀子給閻婆,閻婆就想著趕緊把女人嫁給宋江了。一個三千貫,一個十兩銀子,兩個女人出身來歷相似,樣貌無差,怎麼待遇差距這麼大呢。後來出現身份類似的女性,比如安道全相好李巧奴,史進相好李瑞蘭,哪個也沒說要三千貫那麼大一筆數目,可以說三千貫已經遠遠超出要娶個小妾的價格。金翠蓮一不是國色天香,二不是花魁名伶,有何本事要這麼大價錢。而且對比那些人的全部被殺的下場,金翠蓮最後歸宿好太多了。

那麼這三千貫就值得玩味了,一個可能就是金翠蓮父女自覺是東京來的,來到鎮關西地界上,覺得他們沒見識,獅子大開口。鄭屠是個生意人,十分精明,他既覬覦金翠蓮美色,又不想出錢,所以假裝允諾他們給三千貫的賣身契,實際上是先騙上手再說。金翠蓮他們雖然沒拿到錢,但是要先解決落腳問題,也就先答應下來了。估計進入鄭屠家裡面,金翠蓮還時不時提一下要錢,這可就惹惱了大娘子,說我讓你進門就不錯了,你還要啥自行車,愛留不留,不留滾蛋。鄭屠本來也沒打算給錢,但是想想這個金翠蓮在家這幾個月也花了不少錢,正好有個賣身契,於是以此為要挾讓金翠蓮還錢。金翠蓮父女貪心不足,本想賺筆大的,沒想到遇到惡人,直接把自己賠進去了。

金翠蓮跟鄭屠是為了圖財,雖說偷雞不成蝕把米,但是也沒有多麼恨鄭屠,她要的不過是錢罷了。結果魯智深直接把鄭屠打死了,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他們也沒了落腳之地,可以說沒有解決絲毫問題反而添加了新的麻煩。所幸金翠蓮在魯智深幫助下跑路成功,而且找到了新的金主趙員外。如果不是這樣,說不定金翠蓮還要抱怨魯智深呢。


一覽眾河小


看看《水滸傳》的原文,鄭屠是一個了不得的人啊,在宋朝靠著賣肉發家,如果擱現代怎麼也得是一個企業家吧。


他靠虛契實錢的把戲,睡了美女金翠蓮,而且,當金翠蓮想離開他的時候,他拿出一張契約,說你們還欠我錢,還完才能走。


這腦子,這手腕,趕上現在的某位經濟學家了。


據說前幾年前有位經濟學教授就是這麼操作的。


教授喜歡上一個美女,當他外室,給美女買房買車資助美女開公司,美女以為釣到了錢多人傻的凱子,沒想到釣到的是一隻老狐狸。


後來美女和教授鬧分手,美女想把房車據為己有,這時才發現,這些東西自己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甚至教授以她的名義開辦的公司,還讓她背上了鉅債。


白陪教授睡操練了幾年,不但沒賺到錢,還要倒貼,欠了教授一筆鉅債,這與鄭屠金翠蓮的關係何其相像。

聽聽金翠蓮的自述: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做妾 。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兒,來這裡酒樓上趕座子,每日但得這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女父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限,怕他來討時受他羞恥。女父們想起這苦楚來,無處告訴,因此啼哭”。


其實嚴格按照宋朝的法律來說,金翠蓮父女還真的欠人家鄭屠錢,畢竟白紙黑字寫的明白。


道義上鄭屠做的確實不地道,白睡了人女孩子三個月,還要女孩倒貼三千貫,三個月中鄭大官人在在金翠蓮身上瘋狂輸出的不是慾望,而是金光閃閃的銅錢啊。


鄭屠的這份算計大約能當經濟學教授了。

魯智深聽完金翠蓮的敘述,大約也知道這事兒如果告官,讓官府斷,金翠蓮父女十有八九會輸,白紙黑字的合同在哪兒呢,上面有金翠蓮父女的簽字畫押。


所以魯智深想走另外一條路,找茬鄭屠,暴打他一頓,然後威逼他拿回金翠蓮父女的契約,這便樣可以還金氏父女自由。


自己打了鄭屠,靠著自己的軍功,靠著和小種略相公的關係,大約會被責罵一頓,不會有大的處分。


但是沒想到剛走出第一步,就把事情搞砸了,由於用力過猛,打死了鎮關西,前途無量的軍官魯達變得前途無亮起來,沒辦法只得亡命天涯。

金翠蓮其實並不排斥做人家外室,甚至她很樂於很善於做人家外室,她需求不高,只要能給她一口安樂茶飯吃,她就滿足了。


離開鄭屠後,她又找了趙員外,給趙員外做外室,一心一意的和趙員外過日子。


水滸世界的女人大多結局不好,不是蕩婦被殺,就是被人擄掠身不由己,或者乾脆就是那種母夜叉似得女漢子。


金翠蓮大約算是水滸世界出場的女子中,結局最好一個吧。


金翠蓮的善良膽小隱忍讓她結局比較安穩,這種善良遇到趙員外那種和善的人,可以獲得好歸屬,但是遇到鄭屠這種惡人,就只有被欺負被碾壓的份了。


在鄭屠的意識中大約不欺負金翠蓮這種老實孩子,是會有負罪感的,所以他早早設計了一個坑,等著金翠蓮去跳。


即使金翠蓮還清了三千貫,大約鄭屠還會有更陰損的手段等著她。

其實魯智深想解救金翠蓮,還有別的辦法,那就是找鄭屠談。


告訴鄭屠金翠蓮是我妹妹,我知道你欺負我妹妹了,我很生氣,你看這事兒咋辦?


魯智深好歹是當地武官 ,有頭有臉的人,鄭屠這種精明的商人是會賣他這個面子的。


武將在宋朝雖然不受待見,但是,商人更加不受待見。


所以魯智深完全可以官大一級壓死鎮關西。


但是這是水滸世界,這裡流行拳頭說話,暴力才是水滸世界的遊戲規則,所以魯智深和鄭屠不能講權謀只能講拳頭。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倒拔垂楊柳呢。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遇到林沖和林娘子呢。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上梁山。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活捉方臘呢。


鄭屠被打死,太重要了。


鎮關西就是蝴蝶的翅膀,這翅膀需要魯達的拳頭來震一震,然後才會開啟一個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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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白袍


這年頭流行翻案,特別是給有錢有權的壞人翻案。遠的有給秦檜、李鴻章等真實人物翻案的,近的有給著名的惡霸地主劉文彩翻案的,還有給文學作品裡的反面人物翻案的,比如前陣子轟轟烈烈爭奪西門慶大官人、潘金蓮潘女士祖籍地的。真是千奇百怪,反之,過去的正面人物紛紛給重新安排,諸如岳飛就從民族英雄的寶座跌落下來,成了破壞民族團結的代表人物,真是怪哉!


細究下來,見怪倒也不怪。仔細觀察一下被翻案的名人,大多都是要麼有錢要麼有地位,反正很符合現代企業家、名流的形象,這就不難理解了。現在又來一個要給水滸傳裡鄭屠--外號叫做鎮關西的鄭大官人叫屈的。用今天的眼光看,鄭大官人還真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豬肉在過去那可不是尋常人家能買的,看水滸傳裡所寫,鄭大官人基本上就是經略府指定豬肉供應商,地位也是端的不凡了,財務也自不必說。反正人家一沒偷二沒搶,靠著自己的雙手實現了發家致富。反倒是金氏父女,借了鄭大官人的貸,用身體來還,有何不可呢?


看起來這套說辭很符合現實,可是施老爺子在小說裡交待了,“母親在客店裡染病身故, 子父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 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可見咱們這位鄭總頗有些商業頭腦,做事很有些手法,一連串操作下來,沒有出一分錢,就白白的得了一張實契,而且還要了金翠蓮的身子,三個月玩膩了便由鄭夫人出頭尋個理由趕將出來,這還不算完,那三千貫的主利貸還是要還的。眾位看著這操作手法是不是感覺眼熟?沒錯,這就是當下最流行的非法網貸操作手法。其實這手法真不新鮮,解放前這種高利貸那可是非常普遍的存在了,同樣已經翻案好些年的黃世仁也是用得這種手法。


說到這兒,問題好像有些明白了。給鄭屠喊冤叫屈的,就跟之前給黃世仁翻案的人是一樣的。而喊冤的如果都是掌握較多資源的成功人士倒情有可原,可如果是跟著起鬨的吃瓜群眾,那可真是值得可恨的,因為起鬨的人很可能隨時就成了金翠蓮。


孤獨守夜人





答:《水滸傳》的作者,本意是想把鄭屠寫成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的。但是,他對這個人物沒把握好,寫失敗了,反而讓人覺得鄭屠是個禮貌謙遜的好人。魯達打他,有些無理取鬧、仗勢欺人。

我們來看一下鄭屠的“禮貌”表現吧。

本來,鄭屠的生意是做得很大的了,手下有十多號人打理,他本人呢,是可以和蔣門神一樣,拎張睡椅,在旁邊眯眼曬曬太陽,舒適愉快地渡過每一天。

那天,他遠遠見魯提轄極不禮貌地對他大叫“鄭屠”,慌忙起身,並出來唱喏,嘴裡一連價說道:“提轄恕罪。”

又讓副手搬了條凳子,恭恭敬敬地說:“提轄請坐。”

注意哦,鄭屠和魯提轄兩人是素不相識的,他們只是從別人口中彼此知道對方,並無任何交集,這是他們的第一次會晤。

但從鄭屠這幾個動作和說話,可以看出他謙遜、客氣、講禮貌,而且自來熟,會來事,懂得巴結人。

再有,魯提轄可是窩了一肚子火來的,臉色一定不善,這種情況下,鄭屠能笑臉相迎,難得,難得。

魯達一點也不客氣,大大咧咧坐下,頤指氣使地說,奉著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瘦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點肥的在上頭。

鄭屠一點也不計較,輕快地答道:“使得。”回頭招呼夥計選好的上等肉切。

魯提轄擺明是要找茬,說道:不要那些下人動手,必須要你親自給我切。

如果換別的老闆,估計要動怒了,切給你就是了,憑什麼吩咐我親自切?

但鄭屠服務至上,點頭哈腰說:“說得是,小人自切便了。”自去肉案上揀了十斤精肉,細細切做臊子。

這一切,就切了就切了半個時辰。

魯達不等他收刀,又下達第二道命令: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見些精的在上面,也要細細切做臊子。

鄭屠猶豫了會兒,多嘴問了句:“卻才精的,怕府裡要裹餛飩;肥的臊子何用?”

魯達雙刻瞪圓了眼,一副要吃人的模樣,吼道:“相公鈞旨分付灑家,誰敢問他?”

鄭屠被他這麼吼,也不生氣,不跟他爭,滿足他的要求,說:“是合用的東西,小人切便了。”又選了十斤實標的肥肉,也細細的切做臊子。

這一弄,就整整弄了一個上午,都快到午飯時候了。

這魯達凶神惡煞地在那兒耍威風,那些要買肉的主顧都感覺到了裡面蘊藏的凌厲殺氣,都不敢攏來。

鄭屠自然也感覺到了,但他仍是心平氣和,和氣生財,切好了,客客氣氣地問魯達:“著人與提轄拿了,送將府裡去?”

要知道,十斤瘦肉,十斤肥肉,加在一起,就二十斤了,分量也不輕了,鄭屠不想讓客戶累著,主動派遣手下夥計送貨上門,想得體貼周到,妥妥的暖男。

老實說,對於這麼貼心的店家,必須五星好評啊。

而且,如果不是跟他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誰下得去手打他啊。

如果來找茬的不是魯達而是武松,估計這架真打不起來。

武松是個遇硬則硬、遇軟則軟的主,打蔣門神時,蔣表示服軟,事情立刻翻篇。

魯達心腸比武松狠,不為所動,繼續找茬,說:“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

不用說,這是一個極其變態的要求了,自古以來,也只有魯達提過。

但鄭屠還是笑著說:“卻不是特地來消遺我!”

明知對方是在戲耍和挑釁自己,鄭屠還能堆得出笑容,真是有涵量!

倒是魯達沉不住氣了,跳起來,拿著那兩包臊子甩到鄭屠臉上,於是,這場打鬥才正式展開……

老實說,如果不是上面交待有鄭屠欺男霸女的行為,我們真的覺得魯達欺人太甚了。

事實上,上面交待鄭屠欺男霸女行為的描述中,我們會感覺到金翠蓮其實並不恨鄭屠,細心讀原著的文字,我們甚至會覺得金翠蓮是捨不得離開鄭屠的。

您看,金翠蓮原話裡有這麼一句:“……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看到了吧?其實迫害金翠蓮的是鄭屠的原配。

金翠蓮是鄭屠的二奶,被鄭屠的原配趕了出來,“不容完聚”——看,金翠蓮埋怨的是原配不讓她和鄭屠團聚,即她應該是很渴望和鄭屠團聚的,可惜遭到鄭屠的原配棒打鴛鴦,“不容”而已。

另外,結合後面的故事發展來看,金翠蓮離開了鄭屠,後來又做了代州趙員外的二奶,她真不介意二奶身份的,只要有生活有著落就行。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鄭屠的原配把金翠蓮趕出來,她還是很享受做鄭大官人的二奶的——雖然這不是小說家寫作的原本意思,但一部作品已經出來了,從文學鑑賞的原則來說,文學所表達的意思,就不專屬於原作者的了,而屬於每一個閱讀者,每一個閱讀者都可以有自己獨立的理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就是這個意思。


覃仕勇說史


月淡風青,斗膽一駁。題中有三個問題,那就從三個方面來駁。鄭屠以禮相待是討好經略府提轄魯達。金翠蓮本來不欠錢,賣身契是假的。魯達並沒想殺鄭屠,屬於失手誤殺。

先說鄭屠的有禮貌。

鄭屠的有禮貌是分人的。鄭屠是誰?狀元橋下賣肉的屠夫。手底下有十幾個刀手,幫忙切肉賣肉。魯達是渭州經略府相公种師中手下的提轄。提轄主管軍隊訓練,緝捕盜賊,社會治安。渭州(甘肅平涼)是西北軍事重鎮,再往北一點就是西夏。所以渭州是經略府相公種師說了算,魯達是老種經略相公派來幫住弟弟的,小種相公自然器重,並委以重任。提轄管抓賊,管治安。像鄭屠這種胡作非為的破落戶,正屬於提轄魯達的主管範圍。所以,鄭屠見到魯達“慌忙出櫃身來唱喏”只是老鼠看見貓的本能反應。至於親自切肉,切完之後,派人去送,也不過是為了巴結魯達及經略府。這似乎不是禮貌的事兒。

而對金老漢父女二人就完全沒有禮貌了。強媒硬保霸佔了金翠蓮,鄭屠妻子不容,給趕出來,還追著人要原來就沒給過的“典身錢”。這豈止是沒禮貌,就是典型的惡霸行徑。

所以,鄭屠的禮貌是分人的,是拍馬逢迎,不是出自內心。並不是真正的禮貌。

再說金翠蓮欠錢的事兒。

金翠蓮說:“鄭大官人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也就是說,文書寫了,但是沒給錢。雖然沒給錢,卻是“買”到了金翠蓮。形式上有“媒”有“保”。可“媒”是強的,“保”是硬的。也就是說,鄭屠硬生生地強霸了金翠蓮。那麼,面對不公平,金老漢去告呀。不可能的。鄭屠有文書為證,金老漢有啥?啥都沒有!金家三口從京城到渭州投親。(可見在京城也不如意)親沒投成,老孃還死在店裡。老父弱女,孤苦無依。鄭屠的爪牙無賴(店小二)再一威脅,這父女倆只能“生受”,如果不是偶遇魯達,也許就只能“生受”到死了。

那麼,有人說了,這是金老漢父女的一面之詞。

其實不是的。魯達問過鄭屠“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鄭屠並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了句“打得好!”這麼一個善於察言觀色、拍馬逢迎的人,怎麼可能不替自己辯解,除非無法辯解。而且,從後文看來,金老漢也無非是想過上個安生日子。如果真的有三千貫錢在手,金老漢是怎麼迅速花出去的?而且什麼都沒見著,他作“風投”失敗了?可見,虛錢實契是真,鄭屠要錢是訛詐。

最後說說魯達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

魯達其實還是個心比較細的人。他先是給了金老漢十五兩銀子做盤纏,讓他們準備走。第二天早上送他們走後,堵在店門口兩個時辰,讓小二不能攔截,不能報信。好讓他們走脫。

隨後直接去找鄭屠,“逕到狀元橋來”。不給小二通報的時間。為保險起見,讓鄭屠切瘦肉餡,切肥肉餡,“整弄了一早晨,卻得飯罷時候”。

這樣,金老漢父女走得就更遠了。

後顧無憂之後,魯達開始教訓鄭屠。

為什麼說是教訓,而不是打死鄭屠。其實很好分辨。如果魯達想要打死鄭屠,那就完全沒有必要浪費一早上的時間,而且也會提前收拾細軟,早做逃跑準備,不用“回到下處,急急捲了些衣服盤纏,細軟銀兩;但是舊衣粗重都棄了;提了一條齊眉短棒,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而且,魯達自己也說了:“俺只指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由此可見,魯達打死鄭屠,純粹是過失殺人,是個意外。

三件事說清了:鄭屠有禮貌是為拍馬屁,鄭屠要錢純粹是訛詐,魯達打死鄭屠是過失殺人,對魯達來說是個意外。

不知道您各位是否同意?月淡風青,請您賜評,感激不盡!


月淡風青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第一,鄭屠切肉十分禮貌,不是這個人有素質,而是畏懼權貴的小人。

大家注意,魯智深並不是以自己的身份去的,而是作為傳達小種經略相公的命令身份去的。

大家知道小種經略相公是什麼人?

這是宋代僅次於皇帝的地方軍閥!

在宋代採用以文馭武政策,不允許出現軍閥。

但對於陝西這個地方處於對抗西夏的第一線,所以無可奈何必須使用軍頭。

如果採用兵不識將,將不識兵的方法,必然造成陝西的軍事實力低下,無法對抗西夏。

所以,小種經略相公和他父親老總經略相公均是軍閥,掌握軍權,操縱地方行政。

大家注意,就算是當地知府要抓捕魯達,都必須先要得到小種經略相公的批准才能行動。

而相公還說,就算抓住魯達也要向他們報告案件審理情況,經過他們批准才能處理魯達。

也就是說,如果到時候打仗了,相公他們一句話就可以赦免魯達去從軍打仗。

如此人物就算皇帝也忌憚三分,何談一個城裡的屠夫。

鄭屠如果對小種經略相公有什麼不尊敬,分秒就家破人亡,他當然要對傳令的魯智深要有禮貌。

但發現魯智深是以個人身份來消遣他,鄭屠立即能夠動刀子,可見他對魯智深毫無尊敬可言。

第二,鄭屠是騙財騙色的下三濫。

鄭屠以三千貫買了金翠蓮這個美女,同她上了床但並沒有給錢。

隨後鄭屠的原配太太將金翠蓮趕出家,又強迫退還三千貫。

此舉本來就是下賤行為!

因為金翠蓮已經和鄭屠上了床,等於是做了他的妾,這種情況下又有什麼理由拿回三千貫?

打個比方,我定了一個外賣火鍋,說好給300元。現在外賣送到了,我付了300元,然而吃了幾口說不好吃,要退還300元,試問天下有這種道理嗎?

這已經是下賤了,更別說之前根本就沒給錢。

有人說,可能是金翠蓮說假話,但稍微推論一下就知道不是這樣。

一,店小二明確說了確實鄭屠讓他堅持金翠蓮父女,要退3000貫。

二,當時並沒有銀行可以匯款到異地,3000貫換算成銀兩也是很多的,試問金家父女又能藏到哪裡不被鄭屠發現?

況且,如果金家真的拿到3000貫,也不至於去酒家天天賣唱到啼哭的地步。

可見,鄭屠不但白玩人家女孩,還要藉機敲詐一筆,這種下三濫比強買強賣的潑皮牛二還要下賤百倍,被打死了也是活該,該死。

第三,鄭屠不是普通屠夫。

大家知道三千貫有多少嗎?

林沖買了一把絕代寶刀,也就花費了1000貫而已,大體相當於今天三五十萬人民幣,可以買一輛豪車了。

而鄭屠能夠隨便拿出3000貫買個美女,等於拿出一百多萬呢。

這絕對是富豪人家。

而鄭屠並不是自己切肉賣肉的屠夫,其實是開肉鋪的:且說鄭屠開著兩間門面,兩副肉案,懸掛著三五片豬肉。鄭屠正在門前櫃身內 坐定,看那十來個刀手賣肉。

大家注意,他手下賣肉的就有十多人,其實就是個老闆。

古代賣肉和今天賣肉不同,古人吃肉很少,賣肉的利潤很高。

後來石秀和楊雄丈人合作開肉鋪,才一個月全身上下就穿了新衣褲,可見收入很高。而他們的肉鋪只有一個夥計,可見鄭屠在當地也絕對是有錢有勢的人。

而且從鄭屠剛發怒就操刀來看,此人十有八九也是地痞惡霸,欺行霸市的人物。

第四,魯達並沒有想打死鄭屠。

魯達只是想去打他一頓,教訓他一通,為金翠蓮父女出出氣。

誰知道,鄭屠不耐打,三拳就打死了。

鄭屠非常下流,畢竟罪不至死,魯達打死他是略有過分,但自己也流亡江湖到死,也算是倒黴了。

話說回來,魯達和鄭屠只是互毆,鄭屠還拿了刀子。魯達此舉最多是鬥殺誤殺,流放而已,也不會判死刑的。


不過鄭屠這種人渣,打死了也好,淨化社會,對國家人民都有好處。


薩沙


這問題錯得厲害。首先鄭屠切肉並非"十分文明",他靠操刀賣肉居然混出了鎮關西的名頭,能給魯達細細切出肥瘦臊子各10斤,是迫於魯達威逼的無奈之舉,等魯達又要求他切10斤軟骨臊子時,他便耍野持刀叫囂了。試想若非提轄身份之人讓他親手切臊子他能如此文明嗎?其次金翠蓮並非欠鄭屠的錢。是鄭屠先簽三千貫文書買翠蓮為妾但並未給銭的騙婚。鄭屠老婆不容翠蓮將其父女趕出後反而按三千賣身文書的數字向翠蓮索債,並要求客店限制翠蓮父女逃跑,翠蓮父女只好賣唱掙錢還這冤枉債。魯達便是為此事路見不平,先是出手集資資助翠蓮父女逃走,再是教訓了為虎作倀的店家,三是直接跑到鄭屠肉鋪命鄭屠親自切臊子,一為看住鄭屠不給店家當面給鄭屠通報翠蓮已逃的機會,二是為翠蓮逃跑拖延時間,三是羞辱恬不知恥的鄭屠。至於三拳打死鄭屠並非魯達本意。原為出手教訓鄭屠,不想他脾氣太魯莽,武藝太高強,力氣太強悍,結果失手打死了鄭屠。


作家王天祥


我也來吹一波

這一日,自稱陝西建設兵團民兵營長魯達,在街上遇到逃犯史進和街頭擺攤賣藝人員李忠。魯達提議三人到潘家酒樓KTV吃喝玩樂。

吃了一會兒,魯達喝多了,聽到隔壁有小姐哭哭啼啼的。魯達藉機發酒瘋,想免單。

KTV的少爺也不是省油的燈,像魯達這樣的公職人員藉機打白條見多了。

於是就講了一個故事,也就是金翠蓮做小三失敗被套路貸的故事。

李忠常年在社會上混,對魯達和金翠蓮這樣的仙人跳見多了。女兒18,19歲,爹5-60歲騙鬼呢?還有,第一次見面,你魯達就這個在社會上混了幾十年的人,會對明顯是騙子的出頭,不就是想騙我和史進嗎?名為請客,實際是借錢。

果然,魯達拿出5000,然後問史進和李忠借錢。史進拿了10000塊,李忠想我賣藝一個月才6000塊,還要租房子,養老孃,但是如果不借,這關過不了啊。於是拿出了2000元。果然魯達說李忠小氣鬼。

不管你魯達是不是大聖母,你為了個KTV的小姐就跟朋友發火,就好意思借錢,你就不是什麼好鳥。

後來聽說魯達打死了鎮關西,李忠借的錢也不了了之了。

再後來魯達和金翠蓮爺孫倆繼續詐騙,其實魯達和金翠蓮是夫妻,老頭是爺爺,又想套路一個老財主。被老財主識破,送到廟裡面做了和尚。


天堂160590167


表面上看,鄭屠給魯達切肉時確實顯得十分殷勤禮貌,基本是嚴格按照“顧客就是上帝”的貴賓標準對待的。魯達讓他切軟的他就切軟的,讓他切硬的他就切硬的;直到讓他切不軟不硬的時,他才怒了,和魯提轄互懟起來。

最後生生地被魯提轄三拳給捶死了。


這樣看的話,好像魯達是雞蛋裡挑骨頭,有點兒欺人太甚,太霸道了!

其實不然。

按照金翠蓮的說法,鄭屠其實就是渭州本地HE勢力的首犯,他搶男霸女,欺行霸市,特別是對於金翠蓮這件事上,太不講究了。

金翠蓮一家三口背井離鄉來到渭州,母親染病亡故,又沒了盤纏,只好在酒樓上賣唱為生。

這要是在鄆城縣遇到及時雨宋江,那肯定就會無償的資助他們父女,想回原籍也好,在本地生活也罷。如果心裡實在過意不去,非要以身相許,宋押司也會在烏龍院給他們找個房子安定下來,過上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

可是在渭州,他們遇到了鄭屠這個白吃白佔慣了的傢伙。他對金翠蓮的美貌垂涎欲滴,但又不捨得花錢,不但以虛錢實契的卑鄙手段霸佔了金翠蓮的身體,在金翠蓮被他的原配老婆趕出家門後,還反咬一口,讓父女兩人還三千貫錢。

這就有點兒太沒品了。

也可能這是他們夫妻為了發財,經常玩兒的一種伎倆,就和“放鴿子”一樣。

只是以前魯達不知道,或者受害者敢怒不敢言,就這樣忍氣吞聲的過去了。

這次金翠蓮恰好遇到了魯提轄,把事情和盤托出,恰好魯提轄又是一個俠義中人,才大包大攬替他們解了圍。

這裡也不得不佩服金翠蓮的膽識,因為她可不知道眼前的這個糙漢子是什麼人,他是不是和鄭屠有交情。

如果他倆是哥們兒,那麼,自己的日子會更不好過。

她也是豁出去了,管他是敵是友,反正現在過的日子也是煎熬,如果此人和鄭屠是朋友的話,自己頂多再挨一次毒打罷了。如果此人是自己的貴人,那麼自己就能立刻翻身做主人。

這個險值得冒,所以她悲悲慼慼,悽悽慘慘的對魯達說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

這個女人不簡單。

而且,很幸運,這一次,她賭對了,魯達不但俠肝義膽,而且是個見了慫人壓不住火的牛人。

如果不是史進,李忠二人拼命阻攔,幾乎就要現場辦公,立刻去削鄭屠。

因為史進和李忠的勸阻,魯達才拖到了第二天辦這事,可也是一大早就忙活上了。

他把金氏父女安排妥當後,來到了鄭屠的肉店。

鄭屠見了,連忙殷勤的接待。他為什麼對魯達這麼怕呢,因為這種惡人就是欺軟怕硬,這也是HSH的本質,他們就是欺負那些弱者,而且是往死裡欺負的那種。而對比他們強的人,比他們厲害的人,就要巴結,退讓。

只有這樣,才能生存,才能發財啊!

如果他們每天和那些比他們強,比他們橫的硬懟,別說發家致富了,即使他們每次都能打贏,也在塔尖待不了多久就得被人滅了。

根據魯達的話語我們知道,他開的這個肉鋪也是依託著小種經略相公,可能他不是直接和小種經略相公攀上的關係,而是七拐八彎搭上的。

但也說明,他知道自己該怎麼混,他也知道自己幾斤幾兩,在老種經略相公身邊的紅人魯達面前,自己啥也不是,所以他一再的對魯達的找茬客氣,退讓。

但是,他畢竟也是在街面上混得人,當魯達把話挑明,說就是來“消遣”他時,他的臉上也掛不住了,必須要和魯達幹一仗。哪怕事情過後不論輸贏去給魯達賠禮道歉,這一仗也要打,要麼以後就真沒法混了。

而魯提轄可是來真的,“邦邦邦”三拳下去,就把這個號稱“鎮關西”的傢伙給打死了,可能,魯提轄也只是想狠狠的教訓他一下,把他打個鼻青臉腫,最多半死不活就行,這樣讓他在眾目睽睽之下丟人現眼,以後就再也沒臉當老大了。可是,魯提轄不像武二郎打蔣門神時那樣可以把握分寸,鎮關西也不像蔣門神那麼禁揍,三拳下去,鎮關西一命嗚呼,魯提轄開始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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