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规定:对有涉医违法犯罪前科等高风险人员陪诊监督

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就规定草案作说明。

规定草案坚持“小切口”立法,全文共三十二条,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同时提出,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有扬言暴力、涉医犯罪前科的患者,如何安全就医?规定草案提出,对有涉医违法犯罪前科和多次来医院无理缠闹,或者扬言实施暴力等高风险就诊人员,医院发现后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先进行法制宣教,告知不得有违法行为;在其承诺遵守规定后,由医院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直至离开医院。

此外,对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并有暴力倾向等就诊人员,医院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协助医务人员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如发生对医务人员的暴力威胁,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迅速控制违法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留固定证据,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案件调查、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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