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肯開發票,稅務局要收房產稅不敢找房東要,強逼個體戶代替給,否則停開發票,合法嗎?

情感悟語心得


羊毛出在羊身上,就這一句話充分體現了現在的遊戲規則!理論上,法律上肯定是房東交;實際上肯定是你交的,跑不掉,最多隻是說當初沒談攏而已!你可以通過起訴等法律手段逼著讓房東交,最後結果肯定是漲租金或者到期後立即收回(轉讓的機會都不給你)!你可以諮詢一下業內人士:如果房東可以籤一份無償使用協議(比如是我親戚的房子,陰陽合同),這種情況可不可以避稅!當然房東也可能不肯籤此類協議,像開收入證明一樣,怕你日後拿這個證明去坑他!


阿虎187100798


這問題說明了稅務局聯合房東要個體戶的錢,我文化低就是這樣理解的,我也是個體戶,每個月都有給多幾十房租稅給房東,四千房租房東要求給四十的稅,從來沒開過發票給我,店都開了幾十一個月誰在乎,七八年過去了不到你在不在乎,要註銷營業執照就要從新再交,你去問房東,門都沒有


條野太7狼


房東不肯開發票,稅務機關無法及時徵收房產稅的情況下,稅務機關讓房屋使用人個體戶繳納房產稅的做法是否合理?

問題的根本所在

要明白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先來看一下房產稅的具體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稅義務人。

根據上述房產稅文件可知,房東為房產稅的納稅義務人,但是由於房東沒有去稅務機關開具發票,那麼房東則存在偷漏稅的情況,而個體戶承租了房屋,作為房屋的使用者,在特定情況下稅務機關是可以將房屋使用者作為納稅人義務人的,前提條件就是房產稅條例中所述的”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而產權所有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情況,包括:

1,產權所有人確實身在房產地區以外的地區。

2,產權所有人在本地,但是稅務機關無法聯繫到的,這一條在房產稅條例中並未有提及,因為如果產權人在本地的話,在正常情況下稅務機關是不存在找不到納稅人的,但是實際情況卻是房屋產權人一般如果躲起來的話,稅務機關是很難找到的,而且這其中涉及的問題,往往又不僅僅是稅收那麼簡單。

解決措施

既然個體戶是承租人,不想要稅務機關征收房產稅,那麼解決途徑無非兩條:

1,自己繳納房產稅,事後向房屋產權人索要,或者在房屋租金中扣除,不過顯然房屋產權人能答應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2,讓房屋產權人去稅務機關開具發票,按正常情況個體戶承租了房屋是該取得發票的。但是如果承租人與房屋產權人約定了,不要發票可以適當降低房租的相關約定的話,那麼很明顯事後如果稅務機關想要徵收房產稅的話,房東肯定是不願意的。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知道,雖然房產稅是由房屋產權所有人繳納的,但是錢所出的地方還是在房屋承租人這邊,如果非要徵收房產稅的話,那麼房東也只能提高房屋的租金來轉移房產稅的支出,所以這就需要我們承租人在進行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一定不要有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約定,因為一旦存在此類情況的話,可能最終損失的是我們自己。


稅問稅答


沒有什麼合不合法的,我出租的門市房就是 合同寫的很明白,收取租金,另外一切費用都由租戶承擔。讓我交稅金也行,漲房租被。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這個就是很多人盼著要到來的房產稅,最後還是得落戶到最底層。真正到來了買不起的房,租不起的房。 奮鬥吧年輕人,你才是國家房產稅的頂樑柱。


壞小丑


房東不開發票,開發票要交房產稅,這事和你們公司在和房東談房租的時候約定有關係,典型的造不如買,買不如租思想造成的後果。以後避免問題儘量買,當然小公司不現實。

具體解決的方法是,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一定寫明稅費誰承擔。房屋租賃設計增值稅,城建費,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費,印花稅,個稅等。如果需要房東提供發票而房東又是個人,這些一定要寫明白,大公司在出租的時候一般都是含稅費的,小公司偶爾也含,個人基本不含。

出現房東開發票需要繳稅的問題都是你們公司法務不懂。


華鵬機械


稅務機關確實不應該找租戶直接要稅,而應該找房東要,再由房東向租戶要,但說是增加租戶經濟負擔完全是無知,不管誰交,真正出錢的肯定是租戶。

從稅務本質看也應該由租戶出,因為任何稅都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房產稅也一樣,是居住人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建設、維護、運行費,是取之於居住者,用之於居住者的。

所以雖然交稅的責任人是房東,但錢還是由使用者交,但稅務局不可以直接找租戶。


清逸231799974


不合理,更不合法,增加個體負擔,不應該


手機用戶59151196672


其一是不合法。根據問題描述,房東與個體戶之間業務產生房產稅,應為房屋出租應繳納的房產稅,納稅人是出租房屋,計稅依據是租金收入。所以不存在由租房的個體戶代為交納。既使雙方約定由承租人代為交納,稅務機關依然確定出租人為納稅人。所以稅務機關如果要求承租人交納不合法。

其二稅務機關若以此不供應發票也不合法。納稅人依法辦理登記,合法經營,依法納稅,稅務機關應提供發票。

其三“稅務機關不敢向房東收稅"一說,我們認為此說法不通,稅務機關是徵稅的法定機關,還有其不敢去收稅的人?徵管法已賦予稅務機關有效手段,確保稅法得到執行,稅款徵收到位。怎麼可能不敢向房東收稅?


財稅觀察


理論上的增值稅 那麼新租金的構成就是租金加增值稅 房東又不要這發票 都是租客自己要的拿去抵扣的 稅務局找租客比較容易 你會有糾紛就是因為 你的租金應該分開寫 租金+增值稅 這個增值稅是租客交的 租客可以抵扣這個稅的 矛盾的原因就是因為現在增值稅比較亂 抵扣也比較亂 大家都想占房東便宜。你告稅務局 也是很有勇氣的 牛逼。希望你公司乾乾淨淨。


大麥58953929


民間出租房子的租金都是“不含稅租金”,稅金據實計算。因此稅金不管是租戶交還是房東交,實際承擔者是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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