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收回6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大连收回6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该局拟代表大连市人民政府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公告中,记者注意到,共收回6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4处来自大连机车车辆工厂,1处来自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1处来自大连市卫生事业服务中心,总面积达33792.95平方米。
其中,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2)字第2211号,收回土地面积12124.5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
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666号,收回土地面积35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市卫生事业服务中心;
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842号,收回土地面积16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人防办;
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838号,收回土地面积594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人防办;
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4)字第03096号,收回土地面积1052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
土地证号为沙国用(93)字第2837号,收回土地面积1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连机车车辆工厂人防办。
该公告于3月24日发出,凡对上述事宜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供书面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异议。该局将依法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和不动产登记手续。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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