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啟動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

3月23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召開全省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視頻會議,對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進行安排部署,要求全省生態環境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要求,依法治汙,嚴厲打擊違法排汙行為,全力打好打贏黃河(汾河)水汙染治理攻堅戰,確保如期完成今年水汙染治理攻堅任務,促進黃河(汾河)流域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山西啟動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


2020年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開黃河(汾河)流域水汙染治理攻堅暨河(湖)長制工作會議,明確提出2020年水汙染治理攻堅目標:2020年6月底前,汾河流域國考斷面水體全面消除劣Ⅴ類,之後穩定達標;2020年底前,力爭黃河流域國考斷面全面消除劣Ⅴ類。省長林武在會上強調指出,各級各部門要自覺扛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這一重大政治任務。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是省生態環境廳打好打贏水汙染治理攻堅戰的具體舉措。


此次清零行動的重點是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和入河排汙口規範化管理,要通過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穩定達標排放和入河排汙口規範化管理。


為了搞好這次清零行動,在這次會議之前,3月3日,山西省生態環境廳已經印發了《山西省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方案》,明確了11個方面的清零內容,共涉及33個國考斷面、86個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和49個入河排汙口。

會議強調,對借疫情之機主觀惡意偷排偷放,篡改偽造監控數據,以及侵害群眾健康、群眾反映強烈、嚴重汙染環境等行為,堅持“零容忍”,堅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實現達標排放。同時,要加強服務,加大幫扶力度,幫助排汙單位糾正違法排汙行為,要分類處置,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能夠及時糾正的,不予行政處罰或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發生的一般環境違法問題,以指導幫助、督促整改為主。

山西啟動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


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繼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總經濟師董躍文,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級生態環境保護監察專員李凌昇,省生態環境廳二級巡視員、生態環境執法局局長徐國平及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各市生態環境局、住建局領導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山西啟動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專項執法清零行動


全省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

專項執法清零行動這樣幹

工作目標:

針對全省黃河(汾河)流域主要河流當前存在的劣V類國考斷面水環境問題,從2020年3月至5月,對黃河(汾河)流域違法排汙行為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清除黃河(汾河)流域內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和入河排汙口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促進流域內城鎮生活汙水穩定達標排放和入河排汙口規範化管理,圓滿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水汙染治理攻堅目標。

清零時間:

分兩個階段進行。3月中旬至4月中旬為第一階段,對汾河流域內所有城鎮汙水處理廠和汾河流域未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汙口進行檢查;4月中旬至5月中旬為第二階段,對黃河流域內(除汾河流域)城鎮汙水處理廠進行檢查。

清零內容 :

一、持證排汙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是否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是否嚴格執行排汙許可證的規定。

二、處理水量(水質)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設計和實際處理能力與所在城鎮服務範圍內人口、生活用水供給量、生活汙水產生量、進入汙水處理廠汙水量、進入汙水處理廠汙水水質、汙水達標排放量是否匹配。

三、汙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各工序是否嚴格按照環評和技術規範要求實施運行管理,是否存在通過其它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汙水的行為。

四、溢流口規範建設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是否按規範建設了進水管網溢流口出水閘閥,依法查處非緊急狀態下通過進水溢流口直排生活汙水行為。

五、保(提)溫提效工程建設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是否實施了保(提)溫提效工程,能否保證在冬季條件下生化池水溫達12°以上。

六、在線監控數據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在線監控設施運行情況。依法嚴厲打擊在線監控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行為。通過對汙水處理廠出水主要汙染物開展人工採樣監測等方式,對比研判在線監控數據是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確保在線監控數據真實反映汙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

七、出水水質達標排放情況。依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山西省城鎮汙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77號)要求,檢查汙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情況。

八、汙泥等汙染物處置情況。檢查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汙泥去向及管理情況。嚴查違規堆放、傾倒汙泥或者其他汙染物行為。

九、消毒裝置運行情況。結合新型冠狀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對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消毒設施的運行情況和消毒劑投放記錄進行檢查,確保排水滿足衛生學指標。

十、入河排汙口整治情況。逐一核查2019年汾河流域未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汙口,依法依規嚴處違法排汙行為,並督促地方政府和單位限期完成入河排汙口整治工作。

十一、掛牌督辦問題整改情況。檢查2019年以來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掛牌督辦的城鎮生活汙水處理廠整改情況。

清零方式:

本次專項執法清零行動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進行,由省生態環境執法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設6個現場執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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