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違建漏水 該如何維權?

鄰居違建漏水 該如何維權?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我國是典型的熟人社會,融洽的鄰里關係有助於提升幸福感。然而,作為與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相鄰關係,又時常會遇到不少的糾紛,遇到這些糾紛,應該怎樣去應對呢?


梁某和王某系居住在廣州白雲某小區的鄰居,王某房屋處於梁某房屋的正上方,雙方多年來一直相安無事。直至2008年底,王某對其房屋進行重新裝修,並擅自改變了房屋結構和相關部位的主要用途。改造後,王某的衛生間在梁某臥室的上方。梁某發現臥室房頂出現滲漏水現象,與王某協商無果,遂向陳旺律師救助。


陳旺律師認為,鄰里之間的關係涉及的不單是理,很多時候更是情,為了讓當事人能有融洽的鄰里關係,團隊律師想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爭議。在多次與王某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團隊律師向當地居委會、廣州市國土局、房管局、白雲區建設局和市政局投訴,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調解處理。但當地相關部門覆函要求王某改正違法侵權行為後,王某仍拒不改正,並經常不在房屋居住以逃避行政部門的查處。面對這種不識好歹的鄰居,團隊律師只能將梁某訴至法院。


在訴訟過程中,王某仍不承認自己改變了房屋的構造,也不承認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導致梁某的房屋有滲漏水情況。陳旺律師面對王某的狡辯,拿出漏水處照片、相關部門覆函、鑑定書等一系列證據,據理力爭,最終,法院判決王某在規定期限內將其衛生間的位置從梁某臥室上方移開、修繕梁某房屋漏水發黑處並向梁某賠禮道歉。在法院公平正義的判決生效後,王某仍拒不履行,最後,陳旺律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場鄰里鬧劇才畫上了句號。


律師說法:

相鄰權,指的是不動產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在處理相鄰關係時所享有的權利。具體來說,相鄰權是相鄰的不動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為了能合理行使自己的權利,可以要求其他相鄰人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相鄰權具有從屬性,是基於所有權、使用權所獲得的一項權利,它受法律嚴格保護但也嚴格予以限定。生活中常見的相鄰權包括“施工相鄰權”、“管線相鄰權”、“用水相鄰權”、“防險相鄰權”、“環保相鄰權”、“通風采光權”、“地界相鄰權”、“共牆相鄰權”、“相鄰通行權”等。

具體到本案,王某、梁某因為各自房屋上下相鄰,作為不動產所有權人,兩者形成了相鄰關係。王某私自改變原有住宅房屋設計規劃,將衛生間改建在梁某臥室上方,衛生間所產生的排水、噪音確實影響了梁某的生活,侵犯了梁某的相鄰權。

《物權法》明確規定,業主作為房屋專有部分所有人,可以處分其專有部分,但若該專有部分與同一建築物上的其他業主的專有部分有密切關係,業主對專有部分的使用、處分則不能損害其他業主的權益。業主還應按照建築物的使用目的,使用其專有部分並負有維護建築物牢固和完整的義務,不得損害或隨意改變建築物的結構。法院在審理後判決王某按原使用性質和房屋結構恢復原狀、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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