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违建漏水 该如何维权?

邻居违建漏水 该如何维权?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我国是典型的熟人社会,融洽的邻里关系有助于提升幸福感。然而,作为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相邻关系,又时常会遇到不少的纠纷,遇到这些纠纷,应该怎样去应对呢?


梁某和王某系居住在广州白云某小区的邻居,王某房屋处于梁某房屋的正上方,双方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直至2008年底,王某对其房屋进行重新装修,并擅自改变了房屋结构和相关部位的主要用途。改造后,王某的卫生间在梁某卧室的上方。梁某发现卧室房顶出现渗漏水现象,与王某协商无果,遂向陈旺律师救助。


陈旺律师认为,邻里之间的关系涉及的不单是理,很多时候更是情,为了让当事人能有融洽的邻里关系,团队律师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争议。在多次与王某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团队律师向当地居委会、广州市国土局、房管局、白云区建设局和市政局投诉,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调解处理。但当地相关部门复函要求王某改正违法侵权行为后,王某仍拒不改正,并经常不在房屋居住以逃避行政部门的查处。面对这种不识好歹的邻居,团队律师只能将梁某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王某仍不承认自己改变了房屋的构造,也不承认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梁某的房屋有渗漏水情况。陈旺律师面对王某的狡辩,拿出漏水处照片、相关部门复函、鉴定书等一系列证据,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在规定期限内将其卫生间的位置从梁某卧室上方移开、修缮梁某房屋漏水发黑处并向梁某赔礼道歉。在法院公平正义的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最后,陈旺律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场邻里闹剧才画上了句号。


律师说法:

相邻权,指的是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相邻权是相邻的不动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能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要求其他相邻人提供便利或者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具有从属性,是基于所有权、使用权所获得的一项权利,它受法律严格保护但也严格予以限定。生活中常见的相邻权包括“施工相邻权”、“管线相邻权”、“用水相邻权”、“防险相邻权”、“环保相邻权”、“通风采光权”、“地界相邻权”、“共墙相邻权”、“相邻通行权”等。

具体到本案,王某、梁某因为各自房屋上下相邻,作为不动产所有权人,两者形成了相邻关系。王某私自改变原有住宅房屋设计规划,将卫生间改建在梁某卧室上方,卫生间所产生的排水、噪音确实影响了梁某的生活,侵犯了梁某的相邻权。

《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作为房屋专有部分所有人,可以处分其专有部分,但若该专有部分与同一建筑物上的其他业主的专有部分有密切关系,业主对专有部分的使用、处分则不能损害其他业主的权益。业主还应按照建筑物的使用目的,使用其专有部分并负有维护建筑物牢固和完整的义务,不得损害或随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法院在审理后判决王某按原使用性质和房屋结构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合法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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