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游客入住丽江客栈3小时后个人原因退房被收半天房费84元,却说老板黑心,您怎么看?

旅行社De故事


我也遇到过几回,国庆节客人堵在路上,来不了,晚上十二点要求退房的,而且还编造谎言说对客栈不满意客栈答应退款等等理由。还有一个住了一天,第二天上午出去又付了续付了一晚房费,下午6点回来退房说是老婆订房日期看错了在其他地方网络平台订了房退不掉,要我退房,我说收3O%房费40元,他只想给十块钱,还马上报警,人家说给他你平台上那边都都退不掉,这里不退也正常。理亏后还讨价还价装可怜,真是无语了。果断不收一分钱让他出去了,知道他打车去束河也不止40元车费,还有1人30元的门票等着他交。


用户106835969069


刚好我5月10号在外面旅游时也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当天我是中午12点开的房,但刚刚进入房间,却接到朋友的紧急电话,我不得不退房,从开房到退房的时间10分钟都没有,前台是按钟点房68元给我算,我觉得酒店的做法并没有问题,其实我感觉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毕竟刚入住就退房,给人玩弄前台的感觉。


对于题主所问“女游客入住丽江客栈3小时后个人原因退房被收半天房费84,却说老板黑心”我是这样看的,以下说好我的看法。

客栈老板

首先,女游客都已经入住3小时了,而老板还给女游客退房,其实老板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了,我也住过不少酒店和客栈,一般超过这个时间的都不会给你退房了。现在是网络时代,丽江作为国内比较热门的旅游地区之一,按题主的提问我分析,这位女游客的品行不会高到哪里去,如果客栈老板和她揪着不放,不排除女游客会在网上大势宣传这家客栈的不好,这样就会给客栈的盈利带来损失。所以,老板的做法不是黑心,反而是明智之举。

女游客

很显然就是女游客无理取闹了,出来游玩,本来就是图个开心,而女游客为了这84元和老板纠结,可以想象,女游客接下来的丽江之旅心情也会大跌。退房本就是自己的个人原因导致,入住了3小时,老板依旧给女游客退房,但女游客不知道感谢,反而说老板黑心。这种行为就是典型自私自利。

社会现象

这也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一女子在网上买了18件衣服,然后又全部退货了。该女子最近买了18件衣服,出去旅游,拍完了照片,然后把衣服全部退回了店家。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很大的轰动,甚至被人肉了出来。虽然这位女游客的做法没有这位退货女子严重,但这两种行为确实是太欺负店家了,既然被搬到了网上议论,像有这种行为或想法的人,应该要好好检讨自己,摆正自己的人生观。

你有遇过类似的事件吗?欢迎下方法评论、探讨


阿無


当然不能说老板黑心!

现在我们出门旅游或者出差,很多时候都是提前预定酒店,而且很多时候是需要先付款,如果临时有事不能入住,酒店都不会退款的,更何况已经入住3个小时了。

我们打一比方,如果这个客栈只有一间客房,这个女游客提前一周订的房,那么,这家客栈的老板会拒绝这一周内所有想订这家客栈的客人,也就是拒绝了一周内所有靠这个客房赚钱的机会,而这位女游客这样临时退房,客栈老板如果接不到新客人,就等于当天投资失败了,而失败原因不却在老板处。

咱不是黑这个女游客,但有时候女性的思维确实比较独特,有点不讲道理了。其实无论男女游客,既然已经订了房就等于签了份合同,违约支付违约金很正常。老板退钱无论退多少那是人情,不退房那是道理。

最后再为丽江讲几句话,这几年丽江的负面消息确实不少,我20年内分很多时段去过很多次丽江,说实话现在丽江客栈的生意不是很好做了,大家生活都不容易,女游客不要再黑丽江了


鹿少悠悠


这件事情,我觉得要重点抓住几个核心关键词来进行分析,核心关键词分别是:3小时后;个人原因退房;被收半天房费84元。



众所周知,我们在入住客栈或酒店时,通常费用是以等于或大于1天的形式来计算的,当然了,仅住几个小时的这种情况除外,但据推测,这位女游客应该是属于入住1天的这种情况。



仅入住了3小时,因个人原因单方面想要申请退房,那么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因为入住客栈之前,客户通常会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预订,一旦下单了,且支付了,那就意味着双方之间变相的达成了一个入住的协议。


而女游客在入住3小时后就准备退房,显然是“违约”了。那这种情况,想退房,通常来讲,客栈方不会按原价全部退掉,除非是在相关协议里有做说明,比如提前退房,会收取多少费用,会退多少费用,按照协议来走,问题就好解决了,也不存在所谓的争议。


问题就在于,对于酒店这个“协议”里面具体的收费细节,要么游客没有理解到位,要么酒店方是按照自己的商业规则来进行相应的收费(这个规则或许可以理解为“入住1天但未住满一天提前退房的按照多少来计费”)。


当然了,具体是哪种情况,我们不得而知。


客栈的角度


但从客栈经营的角度来看,客人提前退房,按照半天来计费,收了84元,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这个其实可以理解,如上述所言,因为这个是有一定的商业规则在里面。


游客的角度


从游客自身的角度来看,仅住了3小时,就被收了半天房费(84元),从内心来讲,难免会有些不舒服的情绪,倒也正常,可以理解。但直接说客栈老板黑心,这个其实有些言过其实了。


当然了,有一种情况是,如果酒店方没有按照协议来处理,而是单方面的收取了半天房费,那么游客说对方“黑心”,那这个事情就另当别论了。


小结:关于这件事情,其实不好直观的评判谁对谁错,因为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具体的细节,我们只能说站在第三方的角度去给予相应的分析。最后还想要补充的一点是,建议客栈或者酒店在提供服务的时候,其具体的服务细节都标注清楚,比如提前退房会收取多少费用等等,让客人都一目了然;另外,作为入住者来说,在下单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具体的服务细则,那么一旦出现提前退房或者类似的特殊情况,按照规则来执行,就能很好的处理了。


当然了,如果真是存在不可调和的争议或纠纷,其实可以考虑诉诸法律,毕竟一味地指责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


约会旅行


我只想说,那点的穷逼,不要来黑云南了,云南人到内地,也不见吃的喝的睡的免费呀?讲了好像内地人很大方似的,作为一个经常和内地打交道的云南人,见多了,内地人给你吃他一百块钱,要在你身上捞回去一千几千上万块钱,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所以云南人对内地人,不要天真淳朴了,淳朴天真还是留给云南本地人得了。


折翼龙魅


这么良心的老板还有人说黑心,我真的是无话可说啦!我和你来说一个真实的例子吧 ,8月11日台风来袭,好多原本计划来的游客因为车次停运,只能退团或者改签。我们旅行社在酒店预订的房间,只能在10日接到游客班次停运的情况下突然取消。因为是长期合作,我们和酒店的结算都是月结或者是年底结算。但是为了保证双方的信任,都会给酒店打一笔合理的保障金。至于这笔钱是多少,那么就要根据房间的协议价格以及每天使用的房间数来计算了。这不细说。

因为台风来袭,导致预订的众多房间,在入住前一晚才取消,给酒店的确带来了一些损失,因为给我们预留的众多房间,临时在售卖给散客,能卖出的也是有限。所以酒店虽然和我们是长期合作,但是也是收取了我们的一部分的损失。这部分钱如果不同意,那么会直接在我们预付款中扣除。虽然房间我们没住,但是也发生了一部分损失。

同样道理这个女游客,既然已经入住酒店,其实如果老板不人性化一点,完全可以收取全损,你退房是你的事情。不是我不让你住,是你自身原因放弃的。但是老板也考虑到了游客的被动原因,只收了一半房钱,当然有人说你的房间还可以在出租,这样不是多赚了半天的房租么? 但是看问题不能只看一面,可能就因为这3 个小时,耽误了最佳的售卖时间,导致这间房当没卖出去呢? 那么这么看老板是不是损失了半天房租。因为游客的原因,老板收了半天房租 ,如果租不出去,老板赔一半 ,如果租出去老板多赚一半,这个价格收的很合理,风险和利润可以说是55开!

老板的做法,合情合理,合规合法,我绝对赞成,这种赞成指的是即使这件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赞同老板扣我半天的房钱!


文宝宝逛世界


女游客从北京坐直达火车到成都,因个人原因中途在武汉下车,武汉—成都的这一段未乘区间,铁道部规定是失效,不会退换这未乘区间票款,铁道部心够黑吧?

女游客在成都吃火锅,锅和菜都上来了,结果只动了一筷子因个人原因不吃了,99%的菜都没下锅,结账火锅店老板全价,这火锅店老板心够黑吧?

女游客去武陵源游览,买了全票,三天内有效,但因个人原因只游览了一天要求退还余下两天的门票钱,人家不退,这景区心够黑吧?

……

按照题主提问的逻辑,类似的事情还可以列举N个。

上述消费场景,都是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且都是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交易,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有关条款调整范畴。

客栈经营者以每晚(一般是指下午两点至次日下午2点,也有以12点为起止计时的)为计时单位标价XXX出售房间,女游客无论线上或线下预订这客栈房间,都是自愿行为一旦付款后,且客栈提供了与此款项对应的标的物,女游客进房间后并未提出标的物有啥不妥,那此买卖合同即可生效。你都入住了3小时因个人原因要求退房,那按《合同法》规定就属于买受人(女游客)单方面毁约,应当全部承但余下未使用房间的损失,这与买直达火车票你中途下车铁道部不会退换未乘区间票款一个道理,人家客栈能退换你半天房价,已经是非常厚道!不信你去星级酒店试试,看看人家会退换你一分钱不?

其实,经营客栈的这老板是吃哑巴亏,因为人家怕你在网上差评才收取你半价房的,但女游客不仅不知足,反而说人家老板黑心,这只能说明,没文化,真可怕!


勒克儿


针对这位女游客的这种情况,我觉得酒店应该收取她的全天房费,而不是半天房费。因为客人定了房后,酒店就必须关闭该房间的所有销售渠道,给客人留好房间,如果客人临时退了,这个房间这一天也基本是空着了,更何况她还进去使用了3个小时。我定酒店喜欢看评论,发现一个有趣的问题。国外的酒店众多评论中,差评都写的很客观,大多是:装修设施没预期的好、服务不满意、卫生不满意、位置不满意等等。但国内的酒店很多一看就是恶意给的差评:超出人数多人入住没被满足、多人入住要求免费加床加被子加早餐没被满足、定了房临时取消被扣款、不出示证件入住被拒等等。这个对比并不是说我们国内的酒店不近人情,其实恰恰相反,国外的酒店各方面的规定要求非常严格,超出规定入住人数要收钱、加床加被子加早餐要收钱、超出约定的时间取消订单要收全款。但为什么没看到这类人在国外酒店乱写评论、无理取闹的,一句话:“欺怂怕恶”,觉得洋人不好惹,同胞好欺负。真心希望大家体谅、善待生存在服务行业的同胞们!


未戈2


在影城看战狼2,刚看了一半因自个儿原因退场,从没想过要去退那半张票......



旅行者68521336


我认为出来玩不是为了挨宰,也不是为了占便宜。带着一颗平常心出来走走看看吃吃这就是出来玩的目的。但很多人出来玩比如买鲜花饼包装好的一袋10元有五六个肯定没有现烤的好吃,但有的人就是图便宜花小钱买回去送人,结果乖被骗。几十块买个绿油油的翡翠手镯回去一看塑料的又觉得被骗。记住爱占便宜的出来玩必定挨宰。住酒店的这个顾客也是奇葩,如果没有足够经济能力出来玩就在家待着不花钱。如果一定要出来玩就做好花费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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