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是否应当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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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的观点,我是百分之百支持对人贩子执行死刑的。

如果你为人父母,如果你家有活波可爱的孩子,你一定会支持对人贩子执行死刑!

道德告诉我们什么事情能干,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情不能干;凡是为人贩子辩解的人,都请你站在被拐卖儿童、妇女的至亲的角度扪心自恩,他们真的不该死吗?

我也有我的孩子,我也每天在呵护他成长,我也怕他受到任何伤害;每当我看到有孩子被拐卖的新闻时,都忍不住心中的怒火,这是一群多么灭绝人性的人啊。

我认为,中国的法律,对人贩子的惩罚还太轻,对卖入儿童、妇女一方的惩罚则更轻。他们毁了无数个家庭,毁了无数个人生,一颗黄铜花生米都不足以洗刷他们的罪恶。

请那些替人贩子辩解的人们,设身处地的为受害家庭想想,想想他们的绝望和无助。


公民依宁


做好了被喷的准备,来回答这个问题。

看了很多答案,基本是支持人贩子死刑的。

我们站在父母的角度是这样看待这个问题

我们家,我独生。

老妈老爸辛辛苦苦把我培养到25岁,毕了业,又工作了3-5年,拿着皱巴巴的薪水,看着高涨的房价一筹莫展。

对未来没有一丝想法。

这时候,又是父母站了出来,借了七大姑又借八大姨,好不容易筹了个首付给我,在城里买了套房。

终于,敢开口向小美表白了。


两年后,我们的宝宝呱呱坠地。

当他那嘹亮的哭声在医院的长廓响起的时候,我看到我父亲那浑浊的眼睛又重新绽放出光茫。

我就知道:他---是我们全家的希望。

是我父母举债劳作,是我不辞辛苦,是小美怀胎十月的全部动力。

这时候,若有人想对他怎么样,

我会毫不犹豫的跟他拼命!

若我找不到这个伤害的人,那我就会在暗地里诅咒他,希望他不得好死!

我不介意把世间最恶毒的的诅咒都抛向他!

所以,我们觉得人贩子该死。该判死刑,不然怎么对的起这些被他伤害过的父母?


我们不妨换个角度,让我们站在被贩卖的小孩子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吧!

我们想给人贩子判死刑,无非是想震慑他罢了。

若人贩子被震慑过了头,反走了极端,

或者他本就思想陕隘,要报复社会呢?

各位想一想,这又会发生啥?

我是个人贩子,我被通辑了。

我靠---我要判死刑了。

我就要死了!

那这时候,我还有啥好畏惧的啊?

各位我们现在转换下思路,如果您是人贩子,您会怎么想?

贩一个是死,贩两个也是死,我为什么不贩他十个八个?

或者:

既然要死了,那我手里的这些孩子就跟我陪葬吧!

又或者:

警察就在外面,怎么办怎么办?要死人了。。

我该怎么办?

对,人质。

电视不就这么演的嘛。

捉俩孩子当人质,我就敢跟警察对峙!

最多,也是个死!

---我们给人贩子判死,受伤害最大不是人贩子,而是他手里的还在贩卖的孩子。


我不是要给人贩子洗白,我只是一个正常的平凡人,也从内心深处痛恶人贩子。

但是在人贩子判刑的问题上。

我还是维护法律现有的判定。

把人贩子逼到绝境,他们就只有狗急跳墙。


如果说,真有什么方法可以杜绝人贩做恶的话,

我觉得还是得控制交易的源头,给买方重罚。

买娃的人受了刑,他才会痛,才会畏惧。

只有让他们不敢买娃,才不会有人贩娃。

没有买卖,没有伤害。


80后小伙的农村生活


对于人贩子,破坏家庭,害得有些家庭家破人亡,可恶,应判出死刑,立即执行。


万里长城135196576


必须死刑,杀一敬百。人贩子都该死,三百六十行,都可以养活自己。他们为什么这么做?因为犯罪成本低,他们已经没了人性,想想那些被拐卖人家属的痛苦,把人贩子活剐了都不解恨。支持对人贩子执行死刑。


天高云淡91594


必须判处死刑,坚决支持死刑,他这是伤害两家三家和更多的家人生命


展翔104244641


只要是人贩子哪怕只贩卖一个孩子也得判死刑,必须得持高压太试严历打击。有多少家庭因此妻离子散长年生活在阴影悲痛之中。有人因承受不了打击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所以对人贬子怎么判都不为过。


用户100011738538


死刑 有啥好研究的 人贩子比杀人犯还要可恶 危害性还要大 你想啊 一般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 杀人可能有些纠纷在里面 人贩子根本就是没有理由的危害整个社会 而且孩子丢了对于家庭比孩子离世更残酷!人贩子必须死刑 不管买方还是卖方 啥都敢买 孩子你也买?!如果买来后报案解救孩子的是另一码事


风車儿


首先摆明我的观点:对人贩子判处死刑并没有法律障碍。“一律死刑”恐怕只会适得其反!

如果把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的适用面扩大,必然造成惩罚结果梯度性失衡,若拐1人和拐3人以上、有无涉及暴力犯罪,都是同一个惩罚结果,则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既然法律条款中已经明确规定,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那么,是否适应死刑,理当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是否符合死刑判决的条件。

对此《刑法》第二百四十条已经做出了详尽规定。而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立案数超过18000件,但是被侦破的案件不足4000起,破案率不足22%。这一数据,低于国内年均40%左右的刑事案件破案率。

严刑峻法的威慑,要建立在相对较高的破案率基础上,如果80%的案件无法侦破,只会增加惯犯的侥幸心理。

 

若在这种背景下降低死刑门槛,很可能会带来大家都不愿意看见的结果。几乎所有的涉拐案件,其背后的犯罪动机都是牟利。如果拐1人是死,拐100人也是死,既然已经走上了必死之路,且有逃避抓捕的可能,人贩子在利益驱使下,往往会更倾向于“干一票大的”。

另外,对于人贩子而言,最理想的结果是“钱货两清”,最不理想的结果是,在犯罪过程中被发现。如果一旦涉案就可能面临死刑,在面对暴露危机时,其铤而走险杀掉被拐者的概率一定会增大。这就是为什么贩毒者,往往要装备武装、暴力抗法的原因。

 

之所以很多人呼吁“拐卖儿童应该一律判死”,是认为重刑的威慑力能减少相关犯罪。这种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未免太失理性。要知道,即使是涉嫌故意杀人罪,也不是全都要判死的。

早些时期,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就曾呼吁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当时这一观点也在网友中引起热议。在某网站进行的一项调查中,有近7成网友对此表示支持,认为人贩子造成丢失孩子的家庭家破人亡,如今对人贩子处理过轻,是造成人贩子犯罪行为仍旧猖獗的重要原因。

 

人贩子丧失人性底线,拐卖别人家的孩子,造成丢失孩子的家庭家破人亡。对于这种泯灭人性的犯罪行为,确实有必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判处死刑并不为过。而且,对人贩子判处死刑,提高了人贩子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人贩子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这也是7成网友支持对人贩子喊“杀”的民意基础所在。但是,不管是从立法角度说,还是从司法实践层面讲,对人贩子喊“杀”的主张其实是个伪命题。

 

按照我国《刑法》对拐卖儿童罪的量刑标准,起步量刑是五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没收财产”。换言之,在法律上,对人贩子判处死刑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只要是罪大恶极就可以被判处死刑,这与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的呼吁相符。除非说不考虑量刑相符原则,对人贩子“一刀切”的判处死刑,这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没有买卖,才没有拐卖!

实际上贩卖儿童现象难以根绝,主要原因并不是对人贩子的判决和惩处力度太轻,也不是被判死刑的人贩子太少,根本原因在于买方市场的巨大。但由于刑法对买孩子的行为网开一面(“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等于是在纵容买儿童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很多被解救的被拐儿童,由于找不到亲生父母,在被解救之后还送还给购买儿童的养父母。这等于宣告买小孩无罪,反过来纵容和助长了购买儿童的歪风邪气。

 

另一方面,从贩卖儿童的新情况来看,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但考虑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子女行为背后的家庭困难因素,对这类父母的处罚往往也比较轻,达不到震慑作用。

 

要杜绝贩卖儿童现象,斩断贩卖儿童市场,不能指望只是对人贩子喊“杀”,还必须对购买儿童的买方和贩卖亲生子女的亲生父母的卖方予以严惩,而不是考虑到情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其次,降低收养门槛,方便民众合法收养、领养孩子,不必采取买小孩的违法方式。再者,国家加大对困难家庭的子女抚养救助,让困难家庭养得起孩子。只有这样,才能让人贩子、亲生父母不敢卖孩子,养父母不敢买孩子,亲生父母不必卖孩子。

 

打拐需要全民参与,但不是全民喊杀

 

在2008年由德国马普研究所完成的一项关于中国人死刑态度的调查中,有57.8%的人赞成死刑,14.0%的人反对死刑,还有28.2%的受访者表示不确定。被认为最应该判处死刑的罪行包括谋杀、故意伤害致死、贩毒和性侵幼女。有将近80%的人赞同“以命抵命”这一说法,报复罪犯成为了中国人观念中死刑的主要目的。但是当受访者了解了具体的案件情节后再选择是否应该使用死刑时显得普遍比较慎重,此时选择应该使用死刑的人大大减少,即使面对的是桩谋杀案。由此看来,对死刑的支持在中国更像是一种朴素正义情绪的表达,其象征意义更多。





职场周记


对人贩子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人贩子把别人的小孩卖了,比杀害儿童更惨绝人环,足以令一个家庭破碎解体!人贩子比杀人犯还可恨!还要罪大恶极。一旦抓住,必需判处极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那种怕人贩子鱼死网破的纯属歪论。人都是爹娘所生的肉骨凡胎,谁不怕死?哪怕是穷凶极恶的悍匪,在押赴刑场时都是双腿发抖,迈不动步!明知要被判死刑,谁敢去冒这个险?!现在问题是人贩子犯罪代价太轻,故人贩子抱有侥幸心理,在高利润面前挺而走险,才屡禁不绝!

杀!杀!杀!对人贩子杀无赦!


东明104652356


买卖同罪。支持判人贩子死刑。都什么年代了还有人贩子,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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