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公安局怎么认定为诈骗可以立案?

阿逗127


第一个问题

1.民间借贷之所以被和诈骗区分开,最大的差别就是在借款之时,借款人有没有对所借款项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

我们所谓的民间借贷,属于民事领域之间平等主体的借贷关系,一般指的是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之所以不还钱,往往是因为在借款之后自身经济状况紧张或者出现其他状况导致不想还钱或者还不了钱。

反观诈骗,指的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受害者交出财物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必须要求行为人在向出借人借钱的时候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目的通常以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比如说借钱是为了做生意,结果是拿去赌博和吸毒,或者借了钱后就跑路等等。

2.民间借贷是民事行为,而诈骗,轻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重者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个问题

诈骗罪是公诉犯罪,在向公安机关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按照一定的标准立案,该标准为: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也就是说,必须拿着自己初步受骗的证据去报案才可以,空口无凭不会立案。诈骗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一般是3000元(全国部分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

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评论加关注!!


刑法的趣味


诈骗是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骗取财产为目的的。民间借贷是正常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混同。当然,实践中,有以民间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这个区别应该是很明显的。


李小平大律师


诈骗在金融合同一般出现的形式就是套路贷,如果你发现了自己被套路建议第一收集证据,第二马上报警,谢谢,明天会更好


跑步去爬山


首先你要知道对方是否有还款能力,其次他是否是通过正当途径借款。如果最起码这两个都不是那么应该属于诈骗


一只小山木


主观上看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上看是否采取了欺骗或隐瞒事实的手段。


江苏陈磊律师


区别占有与非法,才能正确认定民间借贷和诈骗,具体分析如下,供参考。

占有的认识

  • 我们知道所有权有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如何理解占有是关键。
  • 排除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首要条件,至于权利人的所有权是否正当不在考虑范围之内,如,诈骗他人盗窃、抢劫所得财物同样构成诈骗。
  • 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排除权利人占有后,自己或者他人占有是构成诈骗行为的另一要件。自己或者他人没有占有,可能是未遂行为,只有数额巨大才能构成犯罪。
  • 自己或者他人按物的效能使用是区别诈骗行为与毁坏行为的要素。当行为人遵从物的效能使用诈骗的财物,可能构成毁坏类犯罪。

正确认识“非法”

  • 有人认为非法是违反法律规定,如,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性源于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实际上,构成诈骗罪的“非法”是对民事义务的违反,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正是对“非法”的错误理解,造成民间借贷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
  • 一般而言,我们判断“非法”主要是对义务违反寻求答案,只有行政犯可能需要通过法条来获得答案。这样,我们可以将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排除出诈骗罪。
  • 2019年7月23日,两高等公布《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借贷行为规定为非法经营罪,将民间借贷行为最大限度的排除出“套路贷”诈骗犯罪。非法放贷尽管利息等费用畸高,但毕竟来自于借款人的承诺,出借人索取没有违反义务来源。
  • 民间借款建立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对占有没有非法,但手段行为可能非法,如,拘禁他人等。同样,这里的“非法”违法义务的来源,并不是来自于刑法非法拘禁罪的规定,而是来自于民法的人身权,刑法有选择的将严重侵犯人身自由权规定为犯罪。

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

  • 构成诈骗罪有独特的行为过程: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因此,民间借贷有真实的借款关系,基于承诺,行为人索取高利息本身并不构成诈骗罪,理由是借款人没有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财产。
  • 由此看来,真正的民间借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很难构成诈骗罪。只有没有提供借款,通过诉讼等方式,有构成诈骗罪的可能性。此时,受骗的是有处分权的法官或者仲裁人员,此即所谓的“三角诈骗”。

南京徐剑


借钱不还属于民间借贷还是诈骗,只有只要抓住以下3点,就能轻松分辨。

有没有还款的意愿:一借完钱,就玩失踪,换号码拉黑搬家三件套都上齐,要不就是态度恶劣,拒不还款,那你就要警惕了。

借款用途属不属实:编造借款用途就有诈骗嫌疑了,如果将借款用于不法勾当,更是不可描述。

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借钱给别人,也要打听一下对方的财务状况,万一还钱的时候,他来一句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是要还是不要呢?要是他具备还款能力,就不被认定为诈骗了。

如果以上三点都占全了,那就坐实了诈骗之名。

借款纠纷司空见惯,所以大家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后行,看看借款人所说的借款用途是否属实,有没有还款能力,平时为人如何,这样才能降低借钱不还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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