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现代人玩偷菜好小儿科,当初我们偷媳妇宝物,都还合理合法


曾经的农场偷菜游戏风靡全国,不仅成为了当时男女老少全民参与的活动,而且还有部分人因为过于沉迷游戏而闹出了不小的笑话趣闻。但如果要是古人知道了,指不定还会嘲笑我们这些都是小儿科,因为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这么一个神奇的节日——放偷日,也称纵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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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契丹国志记载》,放偷日是属于北方游牧民族契丹人的一个特殊节日,每年在正月13日、14日、15日我们元宵节的前后的三日里,契丹族允许族人在此期间随便偷东西,瓜果蔬菜、车马牛羊甚至是自己看中的妻子通通可以带回家。最初在放偷日期间,只是盛行偷物件,而“偷媳妇”的形成究竟是如何衍生出来的,现今已经无从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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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松漠纪闻》中曾记载,“是日,妻女宝货、车马为人所窃,皆不加刑。”而这种风俗也有历史学家作出解释,其形成主要还是与契丹民族的社会经济状况相关。在当时契丹族的男子经济地位不稳固,如果想要娶妻,就需要在女方家里做够三年苦役,在有了孩子之后才可以上交彩礼,和妻子孩子离开过自己的小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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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契丹族早期还受到了母系氏族社会末期的遗风影响,允许女子自由订下婚约后,选择放偷日的时候和丈夫离家。由于取妻过程之不易,慢慢地有意结亲的男女就商量着在放偷日的时候,男子来将女子“偷走”,至此,偷媳妇的婚俗就开始形成。史料记载显示,在放偷日期间,物主只会严加防范,如果有贵重物品丢失,也是考虑设法取回,大部分的契丹人对放偷日的习俗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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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说法称,这种起源于契丹的放偷日习俗,有着原始共产制的影子,而此期间的偷窃行为多为一种玩乐嬉闹的方式,但这种别具一格的风俗不可复制,这是由当时的契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决定。后来契丹的这种风俗还影响到了宋朝,只是宋朝流行的就没有这么大胆了,只是可以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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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史实资料中记载,不知何时,宋朝人开始认为元宵节的灯展可以带来孩子,于是就会有夫妇在这天将灯偷回来摆于床下。据传此后一月就可有子,而如果真因此生下孩子,男孩叫灯成女孩叫灯哥。其真实性科学性暂且不论,但其习俗流传于民间,使节日更具热闹喜庆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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