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建设单位的报送资料,还是业主的申请,均为形式上的要求,流程启动的关键在于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主动指导和协助。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十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第十一条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关于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条件,《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未明确规定,一般地方会有规定。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有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的规定: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报名日期截止前三年内未欠缴物业管理费或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累计达三个月以上等。
关于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是否可以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问题,《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未禁止。目前实际操作过程中,筹备组中业主代表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情况不在少数。但是筹备组的筹备事项之一为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考虑到存在身份冲突,某些地方规定已经开始禁止。如《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筹备组业主代表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关于 小区
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公告(示范文本)
根据《____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___条之规定, 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拟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组长由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派员担任。现就筹备组成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筹备组工作人员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派员组成。成员共 人,其中业主代表 人、建设单位1 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
二、参加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应由本小区业主推荐产生,可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由其它业主推荐产生。
(一)以每(楼层/单元/幢)为单位,推选产生一名代表。
(二)划分为 个推荐区域,每个推荐区域推选 名代表;
(三) 。
三、业主代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对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政策较为熟悉;
3.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工作时间;
5.未存在违法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以及违法占用物业共有部分等行为的。
6.未存在连续3个月以上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或者物业维修费用且在选举前仍未补缴的。
7.本人、配偶以及直系亲属不在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工作的。
8.参加筹备组前一年内接受市、区主管部门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9.身体健康;
10. 。
四、请业主于 年
月 日 时至 时持产权证明和身份证到 领取推荐票,当场填写,并投入指定票箱。五、业主名单(张贴地点)由 (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如与实际不符,请业主持产权证明与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联系。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
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名单公示(示范文本)
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___省物业管理条例》、《___市物业管理条例》及《____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推荐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推荐,产生 筹备组,其中业主代表 人、建设单位1 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1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1人。现将筹备组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工作单位(职务)
房屋座号
备注
如对筹备组名单有异议,请于7日内实名书面向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反映,联系人: 联系电话: 。
特此公告。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章)
年 月 日
閱讀更多 物業圈兒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