祿豐縣法院10小時為12名農民工追回血汗錢

3月8日晚22時許,警車在空曠的道路上疾馳,時間在三位法官梳理案情部署找尋方案中悄然而過。

3月9日清晨,被執行人楊某已被帶回祿豐法院。面對執行法官的釋法明理,詢問室裡他如實提供了財產情況,雖然不足以全額償還申請人的工資(總計49485元),但經過執行法官的組織調解,12名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達成了分配協議(總計46600元),劉某某等12名農民工終於拿到被拖欠的血汗錢。

3月8日晚22時許,當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得知楊某出現在昆明某酒店消費時,一種迫不及待,找到楊某,迅速追回案件12名農民工申請人血汗錢的念頭油然浮現腦海。看到希望立刻動身!在向院領導作了簡明彙報後,執行法官小分隊當即就出發趕往昆明。

9日凌晨,執行法官到達了昆明市北京路。幾經尋找,凌晨1時許,終於在一條小巷中找到了被執行人入住的酒店。依法詢問了酒店工作人員,確認了楊某的住店信息後,執行法官迅速部署了對楊某的控制方案,考慮到凌晨返途安全等因素,執行法官悄悄蹲點在楊某房間隔壁。凌晨5時許,睡夢中的楊某被喚醒,看著眼前的執行法官,楊某一個勁狡辯稱“不是不還錢,是真的沒有錢還” …… 核對身份信息後,執行法官將楊某帶回了祿豐法院。

案件簡況:

2014年—2015年期間,被告僱傭原告劉某某等12人在其承包的小區住宅工程工地做工。2015年,原告開始結算工資給劉某某等人,但劉某某等12人只收到了部分工資,剩餘工資在多次催要後均無果。

劉某某等12人將楊某起訴至法院,經祿豐縣人民法院法官組織雙方調解後,楊某承諾2016年12月底前將所欠工資發還劉某某等人,並與12名原告達成調解協議。

可沒曾想,楊某某在案件調解書生效後,只償還了部分欠薪,之後便玩起了“失蹤”,劉某某等12人多次討要無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查詢,楊某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度僵持。( 楊 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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