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办理!无锡检察机关出台意见快速处理民企诉求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快速处理民营企业信访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

,进一步规范指引民营企业信访处理,开辟办理涉民营企业信访的“快车道”,为民营企业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做到涉及民营企业的各类诉求“一站式办理”。

“对涉民营企业案件,要综合考虑犯罪危害性大小、犯罪情节是否恶劣等因素,坚持宽严相济,慎用强制措施”,宜兴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介绍,日前该院在处理一起销售额近30亿、员工达800余人的江苏某规模企业张某某申诉案件时,当日受理当日转交业务部门,仅用5天时间完成办理,依法对该企业总经理张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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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

与第一检察部办案检察官研究案件情况

在处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意识到建立一个快速处理民营企业信访机制,将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及时开辟“绿色通道”,控申部门成立专门民营企业信访处理小组,当日受理民营企业信访诉求,当日完成受理告知程序,认真甄别问题性质,认真梳理民营企业信访事项,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阻止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为民营企业挽损止损。

建立首办责任机制,按照“谁办理、谁答复”的原则,对受理后办理的民营企业信访事项,实行首办责任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办理,并将结果反馈控申部门。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畅通民营企业信访渠道,加强与工商联沟通,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多渠道做好民营企业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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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负责人赵志强

在岗位上待命,准备控告申诉接待工作

多方合力协同解难,对具体办理的业务部门提出的困难,控申部门全力协助解决或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申请业务指导,并联合检务督察人员启动督查督办程序,协助完善化解方案和措施,30天内办结答复民营企业信访事项,情况复杂的,经检察长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

《意见》还要求,加强请示报告,定期深入分析研判,建立民营企业信访分析报告制度,重点分析总结民营企业信访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改进解决建议,涉民营企业重大信访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文字:卢晓琳 赵志强 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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