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法院:用好审判辅助 “温情”化解多起家事纠纷

普安法院:用好审判辅助 “温情”化解多起家事纠纷

2020年3月24日,普安法院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茶源街道集中巡回庭外调解7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其中当庭和好5件,宣告婚姻无效1件,判决不准予离婚1件,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宣传效果。

新年刚过,普安法院设在茶源街道的巡回审判点陆续受理辖区多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其中以诉请离婚最为集中。综合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综合分析近期收案后,本着注重亲情、促进家庭和谐的原则,决定另辟蹊径,将案件性质、争议焦点相近的7件婚姻案件采取巡回集中开展庭外调解,突出重点做好婚姻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调解中,根据离婚纠纷案件的特点,结合原告方提出的离婚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沟通多方面了解家庭情况,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行分别单独调解。经过一个下午,通过对症分析释法说理,再辅予亲情感化,对当事人家庭关系进行疏导,将对抗性审判变为人性化、柔性化调解审理,调一案促多案,连续促成5对婚姻当事人和好,稳定了家庭关系。同时,对1件调解和好无果但感情尚存、1件有法定婚姻无效情形的案件,当即巡回开庭分别进行审理,审理后分别判决1件不准予离婚、1件当庭宣告婚姻无效。

普安法院:用好审判辅助 “温情”化解多起家事纠纷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婚姻家庭结构和观念的不断变迁,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不断上升。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普安法院把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为家事审判中的重要工作来抓。在家事审判中不受排期开庭的制约,依法灵活调整,突出调解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解纷止争作用,突出巡回审判便民利民减轻诉累的特点,采取各种措施灵活开展调解工作,尽量避免开庭审理而造成家庭关系破裂,彰显了司法人性化特点,有效促进家庭和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文/图 李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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