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改革“節點”已到來,三類崗位差距明顯,一類直接失去編制

事業單位改革的“大限”是2020年。從現在起到2020年底,已經不足一年半。也就是說,事業單位改革即將進入“完成時”了。在事業單位改革中,有些人的身份和待遇保持不變,有些人的事業身份會被註銷,有些事業單位員工卻會搖身一變成為公務員,可以說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對於那些通過事業單位改革,從事業編制轉為公務員編制的員工而言,他們中的很多人,已經或很快將成為公務員,過去端的是鐵飯碗,即將端上金飯碗,太讓人羨慕了。現在,就讓我們來看一下,到底哪些人有這種好運氣。

事業編改革“節點”已到來,三類崗位差距明顯,一類直接失去編制

按照目前中國事業單位的分類,一般而言,我國的事業單位,主要有三種類型。第1種事業單位主要承擔行政職能,第2種事業單位主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第3種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改革之後,影響最大的事業單位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人員,這部分人員事業身份將全部取消改為企業身份,從此失去鐵飯碗。

但是,最幸運的一類人就是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這部分人員將來有可能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也有可能轉為公務員。如果安置到其他事業單位,這意味著待遇不變,拿到的仍然是鐵飯碗。如果轉為公務員,這就意味著待遇升級,端上的是金飯碗。

在最有可能從事業身份轉為公務員身份的事業單位人員中,目前,承擔著文物管理、移民管理、漁政監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海事航運管理或港口管理、動物衛生監督、道路運輸管理等職能的事業單位人員,當上公務員的可能性最大。

事業編改革“節點”已到來,三類崗位差距明顯,一類直接失去編制

這是因為,這一部分人從事的職能,實際上屬於是行政職能,和現有的公務員機關中的一部分職能部門的職責性質相同,轉為公務員之後,更有利於歸口管理。

如果能夠從事業身份變為公務員身份,這到底意味著什麼呢?首先,在工資待遇上,公務員比事業單位人員拿到的工資普遍要高。比如,公務員機關普遍都能夠領車補,但是,很多事業單位人員都沒有拿車補。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可以發年終獎,但是,很多事業單位只發工資,一部分事業單位甚至工資都發不起。

公務員沒有下崗風險,哪怕是機構調整,最多也是從一個單位調整到另外一個單位。但是,如果你的身份是事業單位員工,在此次事業單位改革中,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註銷事業身份,職業前景遠遠沒有公務員穩定。因此,如果你能夠從事業員工轉為公務員,恭喜你,你太幸運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