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司法局板桥司法所 一对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

根据省司法厅、市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疫情防控期,为避免人员聚集有风险,板桥司法所于3月19日至3月26日期间,采取轮流通知的方式,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


司法所一对一组织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有效避免人员集中带来的风险。同时加强服刑人员自我预判分析意识,提升司法所矫正教育、监督管理等方式方法质效。
通过本次学习,进一步提高服刑人员的法制意识,为本辖区创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东方市司法局板桥司法所 一对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社区矫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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