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園區法院:“雲間”庭審效果好 法官調解促案結

【中原經濟網訊】(河南經濟報記者 刁敬先 通訊員 張龍翔 管慶飛)3月25日,商丘市梁園區人民法院“雲間”開庭審理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並當庭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梁园区法院:“云间”庭审效果好 法官调解促案结

據悉,王某某與李某系朋友關係,李某在2018年11月7日向王某某借款129300元,約定利息按月息2分計算。在2019年9月27日,李某又向王某某借款60000元,二次借款合計189300元,李某分別出具借條。後經原告王某某多次向被告李某催要借款未果。於2020年2月20日,王某某將李某訴至梁園區法院。

接到此案的民事團隊周孝忠庭長,在庭審調解中,發現被告李某有一定的對立情緒,認為“我是幫朋友借的款,錢是朋友用的,為什麼要自己來還。”原告王某某也不肯做出任何讓步。周庭長耐心做雙方的調解工作,從情、理、法著手對被告李某進行勸導教育,並耐心對其解答和釋明法律上的疑惑和誤解,同時也對原告王某某作思想疏導工作,希望原告王某某也不要高姿態,做到互諒互讓。經周庭長耐心的溝通、疏導,使雙方情緒得到緩解,最終“雲間隔空”庭審順利調解成功,並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李某欠原告王某某借款本金18.93萬元及利息,於2020年12月31日前償還完畢。

生活中不乏為了朋友情義,幫朋友向他人借款的情況存在,如果僅僅是幫助或介紹借款,一定要把握“誰借款、誰出條”的基本原則,否則可能給自己背上不必要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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