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起訴“抖商大會”商標侵權 法院判決賠償210萬元

站長之家(ChinaZ.com) 3月27日 消息:關於“抖音”起訴“抖商大會”商標侵權一案終於有了結果!去年 7 月份,抖音向杭州互聯網法院起訴 起訴“抖商大會”冒用商標,並向主辦方索賠 300 萬。昨天,杭州互聯網法院適用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判決“抖商大會”主辦方賠償 210 萬元。

“抖音”起诉“抖商大会”商标侵权 法院判决赔偿210万元

抖音訴稱, 2018 年 12 月 17 號,四被告在杭州舉辦了“抖商集團暨抖商萬人聯盟啟動大會”併發布了含有虛假內容的宣傳文章。在會議邀請函等材料中,四被告宣稱該活動有“神秘嘉賓-抖音總部高管助陣”、“抖音總部大咖分享”,並在活動現場將“抖音”列為合作媒體、展示了“授權代理商”銘牌。

抖音認為,四被告上述行為誤導公眾認為其與抖音官方具有特殊關係,嚴重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構成了對抖音的著作權侵權、商標侵權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商業混淆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院審理後認為,抖商培訓機構經抖音官方明確授權或者許可,在培訓中使用“抖音”等商標,易使消費者對服務的來源產生混淆或者誤認,構成商標侵權。

最終,法院判決,杭州抖商科技有限公司、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楊某某就訴爭商標侵權行為共同賠償原告 150 萬元 ;杭州抖商科技有限公司、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楊某某就訴爭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 50 萬元;就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判令真之棒科技有限公司賠償 1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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