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上看到有人求購口罩,謊稱有渠道購買詐騙5100元

今天下午,上海寶山法院通過遠程庭審方式對兩起利用疫情虛假散佈出售口罩信息的詐騙案進行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均當庭宣判:被告人劉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榮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20年2月,被告人劉某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通過“陌陌”社交平臺看到某姜姓女子求購口罩,主動聯繫姜女士,稱有渠道購買口罩。

姜女士沒懷疑,便通過QQ與對方談妥購買口罩事宜,並介紹了另外兩名好友一起向被告人劉某購買口罩。

但是,在三人轉賬共計5100元給劉某後,發現劉某遲遲不發貨,也聯繫不上他。發現上當受騙後,三人立即報警。民警將被告人劉某抓獲後,發現其已將所騙錢款,用於棋牌類賭博遊戲應用程序的充值。

“陌陌”上看到有人求购口罩,谎称有渠道购买诈骗5100元

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公訴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考慮其具有坦白情節,故依法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責令被告人劉某退賠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

同樣,被告人榮某在疫情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通過網絡騙取被害人陳先生口罩購買款共計人民幣10800元,後將上述錢款揮霍殆盡。

案發後,榮某思考再三,覺得欺騙他人的這種行為十分不妥,便向被害人退贓800元,並主動至當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榮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考慮其具有自首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榮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責令被告人榮某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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