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有效实施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检查

推动《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有效实施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检查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范元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庆跃主持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承东作表态发言。

推动《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有效实施 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执法检查

《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是遵义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法规,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旨在通过检查市、县(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的情况,摸清《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市、县(区)两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履行职责,推进《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实施,促进湘江水生态环境保护。

范元平指出,开展《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对湘江落实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取得成效的全面体检,是推动全市生态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契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全力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推动湘江治理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范元平强调,执法检查组要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严肃工作作风,坚持抓重点、重点抓,严格依法履职,深入检查《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宣传教育情况、各项法定职责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项体制、机制、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湘江流域县(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以及新蒲新区管委会、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撰稿:遵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编校:吕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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