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文明行為 北京將流感須戴口罩寫進法條新規


促進文明行為 北京將流感須戴口罩寫進法條新規

人民網北京3月26日電(池夢蕊)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召開,《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提交二審,草案二次審議稿增加了與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包括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內容。

草案二審稿增加了與疫情相關的文明行為要求。包括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傳染病患者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不濫食野生動物,不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以及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

同時,草案二審稿規定,本市建立文明行為記錄制度,對見義勇為、志願服務、慈善公益等文明行為信息進行記錄。記錄的標準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事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草案二審稿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及快遞、外賣等企業應當建立企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企業的文明交通行為守則,與自行車使用者、從業人員簽訂文明交通承諾書,加強文明交通行為教育和培訓,促進本企業相關人員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

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及快遞、外賣等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採取措施促進本企業相關人員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交通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此外,對於不遵守相應規範的處罰方式,草案二審稿修改了關於從重處罰的規定。根據行政處罰的設定原則, 對草案規定的從重處罰和按最高額度處罰進行修改,規定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範圍內從重處罰。

延伸:不文明行為如何處罰?

孫力表示,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文明行為涉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控煙、養犬、旅遊、網絡等多領域的法律法規。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的一些重點治理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在 23 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均已規定了法律責任,從立法技術角度看,條例不再重複規定,主要解決好法律銜接問題。

隨地吐痰、便溺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便溺;亂丟瓜果皮核、菸頭、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的行為,責令改正,並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記者瞭解到,該條例擬於5月同步修改,將罰款額度提高到50元、200元。

禁菸場所吸菸

《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規定,在禁止吸菸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菸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

亂扔垃圾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城鎮地區內單位和個人不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提出,個人違反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噪音擾民

《北京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提出,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樣提出,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