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前縣:在巡察實踐中探索“四個監督”貫通融合

為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臺前縣在巡察工作中注重加強與其他監督聯動貫通,優勢互補,增強監督合力,探索“巡察+”的監督模式,促進了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監察監督和派駐監督的貫通融合,進一步壓實了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巡察+紀律監督”,實現無縫銜接。出臺《關於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部門支持配合巡察整改和成果運用的意見》,明確紀檢監察機關對巡察整改日常監督的責任及方式,促進巡察監督與紀律監督有效銜接。充實完善人才庫,將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紀委幹部納入其中,定期開展教育培訓,為巡察工作儲備高素質專業人才力量。健全問題移交線索處置機制,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處置巡察移交問題線索,由縣紀委常委分包案件,壓實工作責任,及時反饋和通報線索處置情況,強化巡察震懾作用。九屆縣委以來,巡察共移交問題線索34件,黨紀政務處分16人,其中科級幹部4人。

“巡察+監察監督”,凝聚監督合力。推進巡察監督和監察監督協同聯動,由縣紀委監委派出鄉鎮監察辦公室主任擔任巡察組長,開展巡察村級黨組織工作,注重發揮鄉(鎮)監察干部貼近群眾、熟悉基層的優勢,整合監督力量,精準發現問題,高質量推進巡察村級黨組織工作。將巡察發現的村務監督類問題及巡察反饋意見轉送縣紀委監委,通過縣紀委常委和監委委員開展遍訪督查工作,加強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的督查督辦,強化整改監督合力,推動反饋意見整改落地見效。巡察村級黨組織以來,共轉交村務監督類問題58個,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巡察+派駐監督”,形成優勢互補。發揮“利劍”和“探頭”協同作戰作用,選派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參加對駐在單位黨組織的巡察監督,促進派駐紀檢監察組快速熟悉駐在單位黨組織的政治生態狀況,找準廉政風險點,抓住派駐監督的重點。巡察整改階段,發揮派駐紀檢監察組“駐”的優勢,加強對被巡察黨組織整改情況的監督,推動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實現巡得更深、察得更準、改得更實,集中整改後,將長期整改的事項納入日常監督內容,打造一支“不走的巡察組”。止目前,共督促被巡察黨組織制定整改措施572項,整改問題236個,健全完善制度83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