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在巡察实践中探索“四个监督”贯通融合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台前县在巡察工作中注重加强与其他监督联动贯通,优势互补,增强监督合力,探索“巡察+”的监督模式,促进了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贯通融合,进一步压实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巡察+纪律监督”,实现无缝衔接。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支持配合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及方式,促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有效衔接。充实完善人才库,将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干部纳入其中,定期开展教育培训,为巡察工作储备高素质专业人才力量。健全问题移交线索处置机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由县纪委常委分包案件,压实工作责任,及时反馈和通报线索处置情况,强化巡察震慑作用。九届县委以来,巡察共移交问题线索34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

“巡察+监察监督”,凝聚监督合力。推进巡察监督和监察监督协同联动,由县纪委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主任担任巡察组长,开展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注重发挥乡(镇)监察干部贴近群众、熟悉基层的优势,整合监督力量,精准发现问题,高质量推进巡察村级党组织工作。将巡察发现的村务监督类问题及巡察反馈意见转送县纪委监委,通过县纪委常委和监委委员开展遍访督查工作,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强化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地见效。巡察村级党组织以来,共转交村务监督类问题5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巡察+派驻监督”,形成优势互补。发挥“利剑”和“探头”协同作战作用,选派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对驻在单位党组织的巡察监督,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快速熟悉驻在单位党组织的政治生态状况,找准廉政风险点,抓住派驻监督的重点。巡察整改阶段,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的监督,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现巡得更深、察得更准、改得更实,集中整改后,将长期整改的事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打造一支“不走的巡察组”。止目前,共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572项,整改问题236个,健全完善制度83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