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7名同志荣获“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汝州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宋乐义 通讯员 尚何何)


“非常感谢国家对我们老环保人的肯定和鼓励,我将一如既往地坚决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老环境监察执法人王世钦捧着生态环境部颁发的“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高兴地说道。

市环保局7名同志荣获“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近日,市环保局将申请获批的纪念章分别送到了焦铁山、马官学、任万青、王世钦、李二平、范志国、于海伟等7名同志的手中。这是我市第一批获得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的人员。

据了解,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环办人事[2019]44号文件精神,长期从事生态环境工作纪念章项目是由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规定,经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旨在鼓励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热爱生态环境事业,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市环保局7名同志荣获“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直以来,市环保局全体环保人以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为指引,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文明思想,为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全面建设美丽中国默默付出着。当攻坚的号角吹响时,他们用铁肩担起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三项重担;当冲锋的命令下达时,他们用“舍”“得”诠释了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精神;当决胜的关键期到来时,他们用坚守展示了数年如一日的恒心、破釜沉舟的决心、攻坚必胜的信心。


市环保局7名同志荣获“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市环保局7名同志荣获“从事生态环境工作三十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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