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建设五大片区集聚四大产业

半岛记者 刘红

3月28日上午,在国际邮轮母港区启动区,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工暨全球招商推介仪式举行,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清宪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委副书记 、市长孟凡利主持。据了解,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将集聚邮轮旅游、金融贸易、智慧创新、商务文化四大产业,发展成为青岛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元素集聚地。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是青岛市依托青岛港老港区转型发展的重要区域,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着眼未来百年发展的历史性工程,拥有9公里长的港口岸线和4.2平方公里宝贵土地,规划总建筑规模539万平方米。 该区域的转型改造是城市历史城区更新发展的重大平台。

据了解,曾担任上海世博会园区总规划师的吴志强院士团队完成了《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概念规划与城市设计(整合)暨启动区修规与单体方案设计》。规划团队从设计理念、业态策划、血脉联通、绿地生态、文化旅游、智慧城、运营策略等七个方面描绘了一个集聚邮轮旅游、金融贸易、智慧创新、商务文化四大产业为一体的国际港城新蓝图。分为活力时尚板块-乐海坊、海洋探索主题板块探海坊、邮轮高端服务板块尚海坊、海洋创新融合板块-通海坊、综合配套宜居板块-居海坊,多板块交相辉映,按照近、中、远期进行更新改造,逐步完成大港港区全面转型升级。未来将建设成为本市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的承载区、国际资源对接的思想策源地、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的核心区。

仪式上,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经略海洋”“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重要指示要求,抢抓“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国际经济发展与合作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青岛市政策叠加优势,助力山东港口建设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充分发挥省港口集团重点国有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效应,助力青岛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中心,打造长江以北地区国家纵深开放新的重要战略支点、打造山东面向世界开放发展的桥头堡。

按照协议精神,双方将根据青岛市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际需求,结合山东省港口集团资源整合优势,在“推进港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强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港航产业发展、推进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创新港口发展激励政策”五个方面深入合作,助推青岛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合作共赢。

据了解,青岛市政府将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服务,给予政策扶持,加大支持力度,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港口建设发展,为双方合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山东省港口集团将把青岛市作为港口运输、航运物流等投资重点区域,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全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物流枢纽港、世界一流的金融贸易港、世界一流的产城融合港、世界一流的邮轮文旅港、世界一流的绿色智慧港 ,为青岛市及临港产业融合发展服务,积极参与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在业务创新、信息共享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双方将定期会晤交流,及时商讨、推进合作。

3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建设五大片区集聚四大产业

延伸:

依托百年老港,集聚四大产业

据介绍,青岛邮轮港区的设计以三大动力、血脉连通为主要手段,塑造活力之星、未来之港。追溯历史文脉、继承文化精髓、留驻青岛记忆;引爆爆点项目、吸引人流汇集、激活片区活力;延续激活热度、带动思想创新、保障长久发展。

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将依托百年老港优质资源,集聚邮轮旅游、金融贸易、智慧创新、商务文化四大产业,发展成为青岛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元素集聚地,滋养青年人成长、发展、创业的新平台,建设青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的承载区、国际资源对接的思想策源地、中国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青岛)的核心区。

划分五大片区,全面转型升级

规划方案将邮轮母港区划分为乐海坊、探海坊、尚海坊、通海坊、居海坊等五大片区,按照近、中、远期进行更新改造,逐步完成大港港区全面转型升级。

乐海坊(启动区)为活力时尚主题板块,规划功能为创新文化消费、购物餐饮、商务办公、旅游集散和邮轮配套服务设施,引领青岛时尚创新产业,成为宜业宜游的聚集地。开发利用筒仓、仓库等工业仓储建筑,在留下历史记忆的同时赋予新的内涵和功能。利用1号码头现有筒仓打造筒仓酒店、筒仓展览中心;利用2号码头仓库打造餐饮集市;在1号码头和2号码头之间陆域打造青岛源文化中心综合博览馆;在1号码头和2号码头之间海域利用高科技光影打造“青岛之光”;结合地铁2号线邮轮母港站及其周边的大港新天地等项目建设商务办公、旅游集散、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综合体。

探海坊为海洋探索主题板块,围绕海洋总部经济,培育新兴海洋及离岸金融等产业,发展海洋经济,规划1处360-380米超高层标志性建筑。

尚海坊为邮轮高端服务板块,规划建设邮轮总部、国际学校等,打造高端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提高青岛国际邮轮母港区服务水平。

通海坊为海洋创新融合板块,规划1处面向未来海洋发展的海洋科技主题展示馆,完善国际邮轮旅游目的地的服务功能,优化青岛海洋旅游体系。

居海坊为综合配套宜居板块,着眼宜居宜业宜游,营造良好创业工作生活环境。

同时,保留港区内现有铁路专用线、码头岸线、验潮站、胶澳海关等工业、历史文化遗存,留住百年港口记忆。

未来的青岛邮轮港区,将实现七脉连通,撬动城市年轮、连接城市基因,赋予港口时代活力。服务连通,区域协同,共同构建城市公共服务体系。文化连通,向外辐射,共同构建城市文化传承体系。陆上连通,区域衔接,共同构建城市快速疏导体系。绿色连通,花道相连,共同构建城市开放空间体系。地下连通,形成邮轮港区南北向、东向的大运量快速直接通道,奠定大港与青岛其他城区的轨交格局。

3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建设五大片区集聚四大产业

面向全球,聚焦航运贸易金融

面向全球,聚焦航运、贸易、金融等要素,建设创新灯塔,打造青岛开放新窗口和产业新高地。

航运方面。依托政府和龙头企业的号召力、创新资本的支持、生态企业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重点集聚航企总部、船舶经纪、船舶融资、航运交易、船舶管理、海事仲裁、航运人才培训等较高附加值航运服务业,打造中国航运开放创新高地。吸引航运领域的产业投资、财务结算、仓储物流、产业基金等业务板块落地,推动陆海联运、航运金融、邮轮旅游等产业发展,全面完善航运生态链;推动技术转化和技术交易,优化产业生态圈;做大做强港航服务业,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集聚和赋能传统航运和港航服务业,建设现代港航科技服务平台;出台税收、人才等优惠政策,提高航运科技自身“造血功能”。力争构建兼具航运服务与消费体验功能,覆盖航运金融等高附加值产业的全生态服务体系。

贸易方面。抓住山东自贸区青岛片区、上合组织示范区建设机遇,发挥港区优势,重点集聚一批新兴市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供应链管理及应用企业、全球集采中心,打造开放多向的新贸易高地。健全政策体系,促进跨国贸易公司设立区域总部机构;把握“互联网+航运”发展趋势和港区特色,发展向海贸易;以成品油为切入点,瞄准“创新能力+信息技术+金融支撑”,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平台,搭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打造青岛数字贸易产业园,孵化并推动传统贸易企业数字赋能、科技创新、迭代发展;搭建创新型供应链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投资优质现代供应链平台与智慧供应链技术企业。力争建成以跨国采购、电商综合服务等为特色的多向贸易平台,以强势贸易品类为主导的特色品类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金融方面。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各类金融要素加快集聚,提高航运贸易融资与保险服务能力,大幅增加金融服务贸易客户数量,基本建成体系健全、力争将邮轮母港区建设成青岛独具特色优势、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金融产业平台,打造市场发达、创新活跃、紧密对接国际金融市场的创新引领区。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低成本资金支持;打造新金融产业园,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构建科技、金融、实业与金融监管机构等有机统一、互动发展的“金融科技生态圈”,加快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发展离岸金融业务等航运金融服务,提高航运贸易资金配置能力;鼓励设立与航运金融相关的中介机构,提升金融配套服务能力;加强金融智库建设,打造新金融话语高地。

邮轮经济方面。积极培育邮轮产业核心运营主体,丰富邮轮产业生态,提升港口服务水平,集聚区域流量带动明显的优质资源,以邮轮产业激发老城活力。力争打造以免税商品和保税交易为核心、以港区商业载体为依托的进口商品消费中心,组建本土邮轮船队,积极导入具备国际影响力的邮轮产业服务品牌,搭建兼具区域影响力邮轮旅游产品销售平台,建成集“游购娱”于一体的国际邮轮港城。加强与省港口集团合作,突出核心企业引领;探索构建东北亚邮轮母港联盟,组织承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邮轮产业峰会,打造北方邮轮中心;积极导入邮轮主题设施、场地,引入或搭建邮轮专业研究性机构和培训机构,打造邮轮主题空间;发展休闲娱乐、海洋旅游、免税购物等商业项目,丰富新兴旅游业态。

3月28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与山东省港口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建设五大片区集聚四大产业

对标先进城市经验,予以奖补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对标先进城市经验,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助推青岛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聚势而强、加快突破。

引进外资项目方面。对年实际到账外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新项目、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增资项目、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对年实际到账外资低于5000万美元的新项目、低于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低于1000万美元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进行奖励。

引进现代金融机构方面。对在本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 实缴注册资本 50亿元及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50亿元以下、4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 8000万元;40亿元以下、3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6000万元;30亿元以下、2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4000万元;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2000万元;10亿元以下的, 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新设立和新引进的区域性管辖金融机构并在青岛市汇总纳税的,给予最高 2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引进总部企业方面。对在本市新注册的总部企业,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2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20亿元以上(含20亿元)的,给予最高4000万元奖补。在此基础上,市北区也出台了总部企业扶持政策。2020年1月1日以后在市北区新注册且经过认定的总部企业在认定之日起三年内年度区级贡献达到100万元以上,对企业高管(限10人以内)按其薪酬所得在市北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区级财政实得部分的80%予以扶持。对于新引进符合条件的总部企业(房地产项目除外)的中介人,按照该总部企业落户当年获得部分区级扶持资金的5%予以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邮轮经济方面。对邮轮公司在青常态化运营予以奖补,其中,运营50个航次及以上的, 给予300万元奖补。对以青岛作为访问港的邮轮公司和组织岸上观光的旅行社, 按照上岸观光人数等要素, 给予每航次 10万元至 50万元奖补。

投资引荐人激励方面。新引进外资项目奖励。新引进外资项目合同外资额须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其中,年实际到账外资额500万美元及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7%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3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8%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年实际到账外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1%对引荐方进行奖励,最高奖励2000万元人民币。对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2倍系数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对引进的境外世界500强企业直接投资项目合同外资或者年实际到账外资额达不到以上奖励标准的,对引荐方一次性给于100万元人民币奖励。

新引进内资项目奖励。奖励标准:内资项目总投资额达到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年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以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对引荐方进行奖励;没有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年注册资本金实际到账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按实际到账资金的0.1%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对引进境内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的,按年实际到账资金的1.5倍系数对引荐方进行奖励。奖励限额:总投资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2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300万元人民币。总投资人民币50亿元及以上的,最高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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