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街坊注意!清明期間,請暫停一切野外用火

為保障清明節期間森林防火的安全,佛山市森林防火辦向佛山全市人民發出一封信,強調清明節要文明祭祀,自覺破除焚燒香燭紙錢、燃放鞭炮舊陋習,提倡採取網上祭祀、居家追思方式,緬懷先人、寄託哀思。

禁止在野外掃墓祭祀,暫停一切野外用火,不搞燒田埂、燒秸稈、野炊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燒火驅蜂驅獸等野外用火活動,並提醒廣大市民,全市林地和距離林地邊緣30米範圍為森林防火區。

信件全文如下↓↓↓

“森林防火,文明祭祀”——致全市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們:
清明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是緬懷逝者、紀念祖先的重要節日,但也是森林火災多發季節。當前我國正處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期,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對於有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意義重大。佛山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森林防滅火工作,要求各區、各部門強化火源管控,緊盯森林火災突出風險,加強森林火災宣傳教育。為切實保護好我們的綠色家園,嚴防森林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特致信全市人民:
一、請廣大市民謹記森林防火區和特別防護期。全市林地和距離林地邊緣30米範圍為森林防火區;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為森林特別防護期。在森林防火區和特別防護期內,未經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請廣大市民用實際行動倡導文明用火。一是要做到文明祭祀,自覺破除焚燒香燭紙錢、燃放鞭炮等舊陋習,提倡採取網上祭祀、居家追思等方式,緬懷先人、寄託哀思,禁止在野外掃墓祭祀;二是暫停一切野外用火,不搞燒田埂、燒秸稈、野炊燒烤、燃放煙花爆竹、燃放孔明燈、燒火驅蜂驅獸等野外用火活動;三是積極監督投訴擅自在林區進行挖掘、爆破、運輸等違規違法的易燃作業。
三、請廣大市民切勿觸碰法律。自覺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的禁火令,違反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敬請廣大市民監護好、教育好小孩和其他需要監護的各類人員,嚴防失火燒山。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當立即撥打電話12119或110報警,或者報告當地應急管理部門。
讓我們攜手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保護森林就是保護人類的生存環境,就是保護我們的綠色家園。讓我們共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用實際行動減少森林火災和病毒傳播隱患,營造和維護我們文明、安定和幸福的社會環境。

祝你們身體健康、家庭幸福!
佛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3月18日

一圖看懂森林火災的罪與罰

佛山的街坊注意!清明期間,請暫停一切野外用火

佛山的街坊注意!清明期間,請暫停一切野外用火

佛山的街坊注意!清明期間,請暫停一切野外用火

來源:佛山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中國森林草原防火網


分享到:


相關文章: